- 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编著
- 2127字
- 2022-07-04 15:08:01
第三节 总体要求
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覆盖全民、公益导向,科学布局、统筹城乡,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广参与、更加便利、更为丰富、更有内涵、更具活力。
一、基本思路
坚持党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体育强国建设。
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要求,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达到新水平。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布局,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丰富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提高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营造浓厚氛围,完善要素支撑,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重要原则
覆盖全民,公益导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服务对象是全体人民。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服务供给,提高参与度,增强可及性,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全民、服务全民、造福全民。
科学布局,统筹城乡。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以需求为导向精准匹配资源,引导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向薄弱地区和群众身边倾斜,加快补齐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绿色是指导全民健身发展的重要理念。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强化资源集约利用和科技支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供给方式创新。以绿色生态、经济实用等为导向,把绿色作为鲜明底色,推进健身设施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全民健身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全民健身既有事业属性,也有产业属性。政府要发挥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加大保障力度的同时,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避免掉入“福利陷阱”。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发挥市场和单项协会、体育社会组织等作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全民健身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更加健全、品质明显提升,社会力量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居于世界前列。
专栏
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指标
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是指体育场地的人均占有量,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基础性指标。该指标计算方法是,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居委会、村委会(不含军队和铁路系统)下属的田径场、游泳场地(包含室外游泳池、室内游泳馆)、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冰雪运动场地(包含滑冰场和滑雪场)等各类运动场地的面积之和,除以人口总数。2020年,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增加了0.63平方米。到2025年,预计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将达到2.6平方米。
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反映人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程度和范围,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结果性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群众体育发展、国民身体素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20世纪80年代,我国从国外引进了“体育人口”概念。1997年和2001年开展的群众体育现状调查,采用“体育人口”作为评价我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程度的指标。但国内对“体育人口”的认识观点各异,未达成广泛共识。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作为评价标准,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采集数据,计算方法根据全国调查样本各年龄组统计结果,按社会人口总体构成进行标准化换算后,综合统计计算所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界定为“每周参加3次及以上体育锻炼,每次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2007年、2014年和2020年我国共开展了三次全国范围内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调查。2020年,我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37.2%。到2025年,预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将达到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