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皇帝圣旨,吴王令旨

第一节 左副元帅

公元1355年春夏之交,张天祐满怀欣喜,领着一支人数不多的军队从大宋都城亳州(今安徽亳州)赶回根据地和阳(今安徽和县)。他要去宣告王命。

张天祐是义军统帅郭子兴手下的将领,也是郭的妻弟。不久前,郭子兴病逝,张天祐处于劲敌环伺之中。特别是孙德崖等人对郭子兴余部垂涎三尺,随时都可能兼并这支群龙无首的军队。他亟需打开局面。

郭子兴之子郭天叙也一筹莫展,姑且将解局的一丝希望放在前方将领朱元璋的身上。朱元璋想要回兵和阳,帮助郭天叙。麾下将领却认为,此时不宜回去蹚浑水。既然无法取得部下支持,他只好作罢,转而投入与元兵的军事对抗之中。

此时,亳州方面有使者来到和阳,向郭子兴旧部宣布一道消息:我主韩林儿已在刘福通、杜遵道等人的辅佐下称帝,国号大宋,年号龙凤,定都亳州。使者的用意十分明显,郭子兴旧部要么归顺大宋,要么与大宋为敌,如果他们认为自己具备这种实力的话。郭天叙、张天祐他们对当下的情形心知肚明:元军尚难应对,何况背后再杀来宋军?

张天祐看到了破局的希望,于是跟随大宋的使者前往亳州。

古代中国非常重视礼制。对个人来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篇》),对国家来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篇》)。司马光耗费人生中的最后二十年,用尽全部智慧,终于完成了不朽的著作《资治通鉴》。在开篇,他如是评价“三家分晋”:

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1]

儒家圣贤们认识到了名分在礼制社会中的核心地位,有意或者无意地回避了一道难题:如何平衡名分与实力之间的冲突?名分派要求人们循规蹈矩,按照相应的礼仪规则管理人生与家国,如此方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实力派则蔑视名分的存在,天子从来都是兵强马壮者为之,[2]太平盛世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图景。

张天祐不是实力派,因为他还不够资格。对他而言,迫在眉睫的问题是如何自保。这一次,他选择拜倒在韩林儿的脚下。关于新皇帝韩林儿的来路,无论是当时的目击者,还是流传至今的史料,都少得可怜。人们只知道,他好像是原红巾军领袖韩山童的儿子,之前的主要职业是放羊。

朱元璋还在率军陆续攻克和阳附近的元军堡垒,战斗规模都不大,战果差强人意。在对自己恩重如山的郭子兴去世之后,朱元璋无法掩饰内心的悲痛。没有郭公,就没有朱元璋,甚至这名字也是郭公赐予的。胜利虽小,差可慰藉丧亲之痛。

张天祐一回到和阳,就召集郭子兴旧部,宣布从此臣服大宋,尊奉龙凤政权。由于丞相杜遵道的举荐,郭天叙被新朝廷封为都元帅,张天祐为右副元帅,朱元璋则为左副元帅。张天祐此举也是审时度势的结果,因为如此一来,既增强了义军的凝聚力,避免军队被瓦解的灾难,又有了可以凭借的后台,共同抵抗元军。

消息传来,朱元璋不胜愤懑。论军功,他往来征战,无人能出其右。论才能,他笼络谋士,屡出奇策,不然这支军队早就分崩离析。如今,要他去臣服一个素未谋面的放羊出身的皇帝,如何可能?另外,一旦接受左副元帅的官职就等于承认他在义军领袖中处于第三的末位,如何能忍?二十八岁的朱元璋拒绝履职,并说了一句:

大丈夫宁能受制于人耶?[3]

三年前,濠州城(今安徽凤阳)中,义军郭子兴部上下欢腾,正在筹办一场婚礼。

传统的儒式婚礼有着一套严格而繁缛的程序,尤以“六礼”为核心。这“六礼”即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即是提亲。问名不仅是问对方的姓名,重点是问到生辰八字。纳吉即为告诉对方生辰八字匹配,大吉大利。纳征就是下聘礼。男方家定下了婚期,出于礼数,还是要到女方家征求意见,便是请期。亲迎是指黄昏的时候,新郎去迎接新娘。一天之中,只有黄昏这个阴阳和合的时段刚好契合阳往阴来之义,这也是“昏(婚)礼”得名的一个由来。

上层的礼制规定一般都尽善尽美,一旦落到民间,百姓们总有一种删繁就简的智慧。六礼之中,只有三礼对百姓而言不可或缺:纳采、纳征、亲迎。至于问名、纳吉,都是乡里乡亲、街坊邻居,有的甚至是从小到大的玩伴,莫说名字、生辰八字彼此知晓,谁家有什么秘密,往往也都是半公开的。至于请期,也显得多余。父母长辈生生死死都在附近的乡里(甚至同一个乡里),有事都是商量着来。结婚的日子一旦定下来,再去请期就过于外道。

百姓有百姓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便会依据这些条件和方式去理解和执行他们眼中的礼仪。他们中很多人一辈子目不识丁,却对任何一种礼仪本身都有着天然朴素的认识。在他们看来,六礼简化成三礼,这便是人情,这便是礼。根据后来明廷制定的庶人婚礼仪物来看(如表1.1所示),民间结婚成本有限,而且都在政府管控的范围之内。

至于六礼,也许只有士绅才能做得周到。至于他们的婚礼是否依然遵循孔夫子以来的规定,百姓们并不确信,当然也未必感兴趣。百姓们确信的是,这些人的婚礼肯定讲究排面,也增加了一次看热闹的机会。

表1.1 庶人婚礼所定仪物(洪武五年,1372)[4]

濠州城中,将士和百姓们正在看热闹。

从先秦一直到魏晋时期,中国婚礼都是阴礼。所谓阴礼,就是看上去死气沉沉,“无喜可贺,无乐可举”,[5]既没有庆贺,也没有伴乐,这一点和现代中国婚礼迥然不同。按照孔夫子的解释:“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礼记·曾子问》)唐代以后,受到民族融合、风俗递嬗等方面的影响,婚礼逐渐热闹起来。

濠州城敲锣打鼓,一车车的红文绮、纱绫罗光彩夺目,贵族专用的玄束帛、山松特髻、大袖衫、霞帔、褙子以及珠翠漆纱冠、缘襈、长袄、长裙,[6]还有一箱箱亮晃晃的金银器都在宣示这场婚礼气度非凡。各种贺礼纷至沓来,贺宾主要是大大小小的义军将领。

新郎朱重八,安徽凤阳人,早年生活极其坎坷。十七岁那年的四月初六、初九、二十二,父亲、兄长、母亲相继死去。[7]参加义军之前,他寄住寺庙,一度靠四方乞讨为生。

新娘马氏,原名不详,安徽宿州人。父亲马公,原名不详,与郭子兴是刎颈之交。马公临死前将小女儿马氏托付给郭子兴。郭氏夫妇当成养女,视同己出。

这是一对孤儿。无论是六礼,还是三礼,礼制文献不可能对孤儿这类特殊群体的婚礼予以具体指导。礼制源于人情,在很多情况下都要让位于人情。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刻都显得多余。被义军元帅如此器重,恩同再造,故此,重生的朱元璋感激涕零。

此前,郭子兴的妻子张夫人就垂青朱元璋,多方照顾,视同女婿。因此,军中将士早就把朱元璋称为“朱公子”。[8]除了个人感情之外,这场婚礼和中国不少联姻一样背后都隐藏着互相利用的目的:郭子兴需要朱元璋为自己效命,朱元璋也需要郭子兴在背后支撑。无论如何,对朱元璋来说,确实完成了一件人生大事。作为朱公子,当然也理所应当把郭氏夫妇视作亲生父母。

在当年十一月的一次义军分裂斗争中,永义王赵均用因为孙德崖的挑拨,囚禁了亲近鲁淮王彭早住的郭子兴,不日将杀之。朱元璋还在淮北作战,闻讯之后,说道:

郭公,吾父也![9]

然后,他火速回到濠州解围。可是,后来在《明太祖实录》中,朱元璋的反应就不再直截了当,而是一本正经:

郭公于我恩厚,有难不救,非义也,何丈夫之为![10]

礼制以名分为核心,名分确定之后势必影响个人的言语和行为。作为朱公子,朱元璋可以有义父;作为朱皇帝,朱元璋不能有感情。中国三千多年来的历史,有谁听过皇帝有两个父亲的吗?礼制不允许,大明朝的臣子也不允许。礼制会塑造一个人和一个国家的道德观念,后来又总是一次又一次被历史改塑。

愤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和张天祐一样,至少在目前,朱元璋不是实力派,还没有资格挑战名分。郭天叙和张天祐顺理成章地接受龙凤政权都元帅和右副元帅的帅印,准备开启下一段奋发的人生历程。继定远战役、滁州战役、和州战役以来,此时的朱公子已经在军中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威望,只是这种威望远不足以让他去冲撞时局。

就在朱公子喊出“大丈夫宁能受制于人耶”的当下,李善长、徐达、汤和等一干将领表现出深重的忧虑。他们谨慎地提醒朱公子,目前我军已经控制滁州、和州,接下来的军事战略是发动渡江战役,伺机攻占集庆路(今江苏南京),建立自己的根据地。如果不接受大宋的任命,无异于给自己平添一个敌人。相反,如果一时妥协,将来万一遇到缓急之事,多少还能获得大宋政权的支持。现在,主公想要成就大事,为何不三思而行呢?

朱元璋陷入了两难:臣服大宋,心有不甘;如不妥协,对麾下将领无法交代。和所有成功的起事者一样,朱公子选择了顺势而为。作为折中,他没有接受大宋政权的授职,而是承认龙凤政权,日后檄文、命令等均以龙凤纪年。[11]

名分的妙用就体现于此。采用龙凤纪年就像进贡一抔土、一杯水一样,不会干扰朱公子的任何军事行动,传达的屈服信息却足以让韩林儿的大宋政权终止任何可能的敌对行动。名分背后隐藏的敌我双方实力的巨大差异迫使朱公子不得不让步,一时的让步是为了以后能自如地行走。

军政旁午,以龙凤纪年的圣旨往行于南北之间。拒绝左副元帅的授命之后,朱元璋面临一个尴尬的现实:他连个名号都没有。师出尚且有名,可作为统领,他却不知所称。朱公子迫切需要一个名位,迫切需要证明自己的存在。

三个月后,朱公子率领军队从和州乘舟渡江,攻取太平路(今安徽当涂)。他下令将太平路改称太平府,设立太平兴国翼元帅府,自命为大元帅。同时,任命李善长为帅府都事,潘庭坚为帅府教授,汪广洋为帅府令史,陶安为参幕府事。[12]根据五德终始的说法,朱大元帅相信天命在火,应运者当以火德而王,其色尚赤。于是,他下令军队旗帜和戎装统一换成赤红色。[13]

既然没有名位,朱元璋索性自封了一个名位。看着焕然一新的元帅府和上下忙碌的景象,他开心了起来。他开心不仅是因为自己终于有了名位,也因为集庆路就在眼前。

太平城外正在激战,朱公子麾下的军队战胜了元军。元平章完者不花等人弃城逃跑,万户纳哈出被俘,太平路总管靳义走出东门,投水殉国。[14]一切军事行动都如之前策划的一般顺利进行。此时,陶安陪同年近八旬的耆儒李习率领父老出城迎接义军。

古代中国特别重视尊敬老人,这一传统究竟肇端于何时,礼学家们聚讼纷纭,迄今不能给出定论。当年汉高祖刘邦起事,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在于关键时刻取得了沛县父老的支持,“父老乃帅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高祖”。[15]在中国古代的基层社会,宗族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谁赢得了父老的支持,就几乎等于赢得了民心。

耆儒有两重身份,一重是父老,一重是儒者。前者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后者是经验智慧的标志。对于李习这种年迈八旬的耆儒而言,他的归顺更多的是象征意义。对于陶安来说,经验智慧派上了用场。陶安不是寻常的俗儒,只知道掉书袋。恰恰相反,他成为洪武开国之后国家制礼作乐重大工程的总裁官。[16]在取信于朱元璋的极少数臣僚之中,陶安即是其中一位。有御史指摘陶安的问题,被朱元璋即时罢黜。但凡国家重大礼制,比如祭祀天地、社稷、祖宗,以及制订天子冕服等,朱元璋专用陶安一个人的提案,给予了他充分的信任。[17]在颁赐翰林学士的诰命中,明廷对陶安给予如是评价:

国家之立也,必有一心之臣尊戴而光辅之。张其纪纲,植其仪表,正其号名,善其词令。展基图之大,弘功业而昌之,以著其弥缝先后之力焉。[18]

在古代中国,能否施行礼制并不取决于礼臣的礼学修养,而是取决于礼臣能否通过取悦君主获得制礼作乐的权力。天下礼制昉自周公、孔子,历朝礼制则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究其缘由,制礼权力的反复易手是造成中国社会数千年来礼制飘忽不定现象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样是祭天,有的朝代专门祭祀一个昊天上帝,有的朝代六天(昊天上帝、东方苍帝灵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中央黄帝含枢纽、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光纪)同祭。[19]同样是祭祖,有的王朝在同一个大殿祭祀,有的王朝却要建立多座大殿分别祭祀。[20]郊天与祭祖这两种最为隆重的礼仪尚且如此,遑论其他。

礼制应该是一种制度性的刚性存在,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完全不同的形态。一旦后来的人们想要重建礼制实现稳定的目的,却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的具体礼仪都存在争议,礼制本身并没有稳定性可言。这也是中国古代礼制进展的吊诡之处。

陶安能够成为洪武开国制礼作乐第一人,良有以焉。

1355年农历六月,酷暑难当,朱大元帅在军帐中召见李习、陶安二人。清代学者赵翼曾指出,朱元璋行事多仿汉高祖刘邦,并举出诸多例证,包括起事之初宽大为怀,后来徙江南富人十四万户到中都凤阳是仿效汉高祖将齐、楚大族迁到关中,分封朱姓子孙到各省是仿效汉高祖分封诸王,借胡、蓝之狱诛戮功臣是仿效汉高祖菹醢韩信、彭越等。[21]有一点,朱元璋并没有步刘邦的后尘。

刘邦素来轻蔑儒生,对待将领关爱有加,对待儒生则轻士善骂。根据将士们的回忆,刘邦有一个怪癖,就是遇到有人头戴儒冠拜谒的,他都会让那个人把儒冠取下,然后当场在帽子中小便。作为一名成年男子,刘邦的这种怪癖实在让人费解。直到遇到了以“狂生”闻名的儒者郦食其,刘邦才有所收敛,为自己的行为道歉。[22]另外一名儒者陆贾建议多读《诗》《书》,遭到刘邦一顿痛骂:“我是靠马上打天下,不是靠《诗》《书》!”陆贾也毫不客气地回敬了他一句:

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23]

刘邦又一次在儒者面前流露出了愧色,还破天荒地请陆贾总结秦朝政治得失的经验写书给自己阅读。事实证明,郦食其、陆贾等儒者率先开启了汉王朝的文脉。

朱元璋学习刘邦,却不是刘邦,至少没有类似的怪癖。

在军帐中,李习老态龙钟,语焉不详,史书也没有留下他的只言片语。陶安之前做过两个书院的山长,[24]几乎没有任何从政经验。轮到陶安,陶安先是奉承了大元帅一番:“明公率众渡江,神武不杀,人心悦服,以此顺天应人,而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25]这是朱元帅生平第一次听到如此文采飞扬的恭维,不禁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接下来就攻打金陵的军事计划咨询面前的这位儒生。陶安胸有成竹,出口成章:

金陵,古帝王之都,龙蟠虎踞,限以长江之险。若取而有之,据其形胜,出兵以临四方,则何向不克?[26]

英雄所见略同。陶安成功打动了朱元帅,一介儒生摇身一变成为朱元帅幕府中的座上宾。十三年后,朱元璋自立为吴王。翰林院学士陶安当仁不让地成为总裁官,全权指挥新王朝的制礼作乐。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明朝开国前后的礼制建设都将由此人擘划。戎马倥偬的朱元璋未必对礼制建设有多么重视,陶安的出现为明朝礼制的发动赢得了先机。

多年以后,人们路过陶府门前,都忍不住多看一眼那副洪武帝御制的门帖:“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27]

[1]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2页。

[2] 史载:“天子宁有种邪?兵强马壮者为之尔!”(欧阳修:《新五代史》卷五十一《安重荣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83页。)

[3] 《明太祖实录》卷三,乙未年四月丁丑,“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30页。

[4] 《明太祖实录》卷七十四,洪武五年六月丙申,第1364页。

[5] 彭林:《古代婚礼不贺、不举乐》,《石油政工研究》2001年第3期。

[6] 参《明太祖实录》卷七十四,洪武五年六月丙申,第1363—1364页。

[7] 《明太祖实录》卷一,甲申年四月,第3页。

[8] 谈迁:《国榷》卷一,张宗祥校点,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263页。

[9] 《国榷》卷一,第262页。

[10] 《明太祖实录》卷一,壬辰年十一月,第7页。

[11] 张廷玉等:《明史》卷一《太祖纪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页。

[12] 《国榷》卷一,第270页。

[13] 《皇明通纪法传全录》卷一,陈建撰,高汝栻订,吴桢增删,《续修四库全书》第35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6页。

[14] 《明太祖实录》卷三,乙未年六月丙辰,第32页。

[15] 班固:《汉书》卷一上《高帝纪第一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9页。

[16] 《明史》卷一百三十六《陶安传》,第3926页。

[17] 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十,《续修四库全书》第534册,第69页。

[18] 朱升:《翰林学士陶安诰》,参程敏政:《新安文献志》卷二《辞命》,清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375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63页。

[19] 杜佑:《通典》卷四十二《礼典二》,王文锦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167页。

[20] 郑樵:《通志·礼略第二》,王树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640页。

[21]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王树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737页。

[22] 司马迁:《史记》卷九十七《郦食其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692页。

[23] 《史记》卷九十七《陆贾传》,第2699页。

[24] 史载:“陶安,字主敬,当涂县人,幼颖敏有大志。通判马昂夫令赋喜雨诗,立就,奇之。肆力问学,博极群书。得程氏《读书日程》及吕舍人《学规》,益究心濂洛,沉潜道艺。元至正甲申,举浙江乡荐为明道书院山长,再调高节书院,讲明朱陆之学。”(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十,《续修四库全书》第534册,第69页。)

[25] 《明太祖实录》卷三,乙未年六月丁巳,第33页。

[26] 《明太祖实录》卷三,乙未年六月丁巳,第33页。

[27] 《明史》卷一百三十六《陶安传》,第39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