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剩余价值生产的两种基本方法

(一)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

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商品价值包括三个构成部分:第一,作为不变资本的生产资料的旧价值转移过来的部分,以c表示;第二,新价值中补偿可变资本的部分,用v表示;第三,新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用m表示。

由于剩余价值只是可变资本价值增殖的结果,因而考察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时,应该用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相比。马克思把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比率称为剩余价值率(m′)。它体现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因而又叫剥削率。如果以m′代表剩余价值率,则:

剩余价值率(m′)=剩余价值(M/可变资本(v

剩余价值率还可以用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比率及剩余劳动时间和必要劳动时间的比率表示。

剩余价值率m′=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

m′=剩余劳动/必要劳动

上述这些公式是以两种形式表示同一个剩余价值率,第一个公式是采取物化劳动形式(即价值形式)计算,后面两个公式是采取活劳动形式计算。

剩余价值率的高低,对剩余价值量有直接影响。剩余价值量(M)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剩余价值率。在可变资本量不变时,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成正比。第二,可变资本量。在剥削程度已定条件下,剩余价值量和可变资本量成正比。用M代表剩余价值量,其计算公式为:M=m′V,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资本家要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一方面是提高剥削程度;另一方面要扩大生产规模,雇佣更多的工人。资本家的资本在一定时期总是一定的。他要想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就必须尽可能地提高剥削程度。

(二)绝对剩余价值生产

资本家提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概括起来有两种基本方法: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绝对剩余价值生产。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资本家为了获取剩余价值,就必须把工人劳动延长到必要劳动时间以上。只有这样,才能使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内,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工人一天的劳动时间即工作日总是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个部分。马克思讲:“把工作日延长,使之超出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的那个点,并由资本家占有这部分剩余劳动,这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35)

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主要手段是延长工作日。可见,工作日是一个可变量,它的最低界限必须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以上,即“超出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的那个点”。工作日的最高界限,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劳动力的身体界限。劳动力在一天之内必须有吃饭和休息的时间,否则劳动力的恢复就不可能,资本家就不可能得到劳动力源源不断的供应。二是道德的界限。工人在一天之内除了要有吃饭和休息时间外,还要有用于学习、娱乐、照顾家属的时间,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这种需要的范围和数量,是由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因此,工作日是在身体界限和社会界限之内变动的。”(36)

由于工作日是一个变动的量,对于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就生产了二律背反。资本家是劳动力的买者,他支付了劳动力的日价值,就有权在一天时间内使用劳动力。只要不超过24小时,就都是资本家的权利。“作为资本家,他是人格化的资本,它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37)对于工人来讲,则是靠不断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因此,工人“必须依靠每天出卖劳动力的价格来逐日再生产劳动力,以便能够重新出卖劳动力。如果撇开由于年老等等原因造成的自然损耗不说,我明天得像今天一样,在体力、健康和精神的正常状态下来劳动。……你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日,就能在一天内使用掉我三天还恢复不过来的劳动力的量。……你使用三天的劳动力,只付给我一天劳动力的代价。这是违反我们的契约和商品交换规律的”。(38)于是这里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同权利相对抗,而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工人阶级为争取缩短工作日的斗争广泛兴起,最终迫使资产阶级国家用法律形式把工作日限定在一定的长度之内。那么,在工作日不再延长的条件下,资本家就采取了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

(三)相对剩余价值生产

在工作日区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个部分的前提下,工作日总长度不变,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就取决于工作日分割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必要劳动时间越短,剩余劳动时间就越长,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也就越高。这种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马克思称之为相对剩余价值。

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为前提,而必要劳动时间又是工人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时间。因此,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就必须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价值又是由工人及其家庭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构成的,因此,要降低劳动力价值就必须降低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在生活资料的数量不变的条件下,要使生活资料的价值降低,就必须提高这些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同时与生活资料生产有关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也会影响生活资料的价值,因此,也需要提高这些生产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以及与生产资料价值有关的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这样,只有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单位商品的价值才会下降,劳动力价值才会下降,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才会缩短,剩余劳动时间才会相应延长,相对剩余价值才会生产出来。归根结底,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最终是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的结果。

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是通过各个资本家追逐超额剩余价值实现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首先是从个别企业开始的。个别企业率先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本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使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就可得到比一般企业多出的一部分“超额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实际上是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差额。当然,超额剩余价值生产也是靠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从而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实现的。因此,可以说,超额剩余价值是相对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形式。

为了获得超额剩余价值,“每个资本家都抱有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商品便宜的动机”。(39)“采用改良的生产方式的资本家,比同行业的其余资本家在一个工作日中占有更大的部分作为剩余劳动。他个别地所做的,就是资本家全体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场合所做的。但是另一方面,当新的生产方式被普遍采用,因而比较便宜地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的时候,这个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同一规律,既会使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感觉到,他必须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商品,又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他的竞争者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40)所以,马克思得出结论:“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劳动力的价值也这样,因为它是由商品价值决定的。相反,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降低而降低。……因此,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商品便宜,并通过商品便宜来使工人本身便宜,是资本的内在冲动和经常的趋势。”(41)

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经过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三个发展阶段。“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作协作。”(42)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个资本家指挥下为生产剩余价值而协作劳动,“这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43)“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44)马克思指出,协作劳动一方面在一个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劳动的连续性、划一性、规则性和秩序性,形成了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规律,在此基础上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但另一方面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他们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他们一进入劳动过程,便并入资本。作为协作的人,作为一个工作有机体的肢体,他们本身只不过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罢了。(45)

作为协同劳动就需要管理。马克思讲:“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46)资本主义管理具有二重性。因为它所管理的生产过程本身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制造产品的社会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因而也是由剥削者和他所剥削的原料之间不可避免的对抗决定的。”(47)在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工人的协作只是资本同时使用他们的结果。他们的职能上的联系和他们作为生产总体所形成的统一,存在于他们之外,存在于把他们集合和联结在一起的资本中。因此,他们的劳动的联系,在观念上作为资本家的计划,在实践中作为资本家的权威,作为他人的意志——他们的活动必须服从这个意志的目的——的权力,而和他们相对立。……因此,如果说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内容来说是二重的,……那么,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形式来说是专制的”。(48)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形式是工场手工业。作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一种特殊形式,“工场手工业分工通过手工业活动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门化,局部工人的形成以及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分组和结合,造成了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工场手工业分工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形式,——它在当时的基础上只能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中发展起来——只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即靠牺牲工人来加强资本自行增殖的一种特殊方法。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为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而且是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它生产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因此,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的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表现为文明的和精巧的剥削手段”。(49)

马克思在这里分析了工场内部分工和社会分工的区别。

以手工工具和手工劳动为技术基础的工场手工业虽然比简单协作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但它本身是无法满足国内外市场的不断扩大和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的,因此,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法需要进一步向前发展。18世纪的工业革命,为西欧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转变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

以使用机器为条件的协作是机器大工业。机器大工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完备的物质技术基础,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入了成熟阶段。机器体系由动力机、传动机和工作机三部分组成。机器大工业突破了劳动者的肢体和技巧的限制,机器本身的协作代替了劳动者之间的协作,生产过程和劳动组织形式发生了根本变化,“以自然力代替了人力”,“以自觉应用自然科学来代替从经验中得出的成规”。(50)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极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这种劳动生产力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发展的,因此也就必然表现了资本的生产力,而作为资本的生产力本身就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手段。所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当这种生产力与剩余价值生产发生矛盾时,资本家会毫不犹豫地限制这种机器的使用,这就产生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使用机器的特殊界限。因为机器的使用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所以,作为使用机器的一般界限是,生产机器所耗费的劳动少于使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但是,资本家使用机器的目的,不是为了节省劳动,而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超过劳动力价值的差额。因此,对资本家来说,节省或降低劳动力价值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剩余价值。使用机器如果不能节省劳动力价值,并通过降低劳动力价值获取更多剩余价值,资本家就不愿意使用机器。所以机器使用的资本主义界限就是:机器的价值必须小于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价值。否则,他宁可采用手工劳动。

机器大工业不仅使资本主义具备了自己的物质技术基础,而且也给工人阶级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使劳动对资本的隶属关系由形式上的隶属变成了实际上的隶属。在简单协作和工场手工业时期,工人虽然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了资本家,但他自身还保留着独立的技能,一旦自己拥有了生产资料,就可以从事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人对资本家的依附并不牢固,而在机器大工业时期就不同了。由于机器体系的严密分工协作关系,工人只是机器的一个部分(被资本家称作会说话的机器),成为局部工人,任何一个工人都不可能独立地生产出一件完整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工人一旦离开了资本家的工厂就无法独立生存,工人对资本家从形式上的隶属转变为实际上的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