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抢劫犯罪的行为阶段

在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对抢劫犯罪的研究中,一些人探讨了这类犯罪的行为阶段,从纵向维度探讨了这类犯罪发生的过程。例如,贝斯特(J.Best,1982)等人将典型的抢劫犯罪划分为五个阶段,即计划、共同在场、彼此抗衡、夺取财物、逃离现场。注166又如,犯罪学家休·巴洛(Hugh D.Barlow,1990)将抢劫犯罪划分为四个阶段:注167

(1) 寻找同伙(going into partnership)。这是指犯罪人为了进行抢劫而寻找同伙的阶段。第一次进行抢劫犯罪的人,甚至那些在以前实施过抢劫犯罪的人,在开始进行抢劫犯罪之前,往往寻找同伙组成一个犯罪小组。抢劫犯之所以这样做,一是为了克服犯罪带来的恐惧感,找人为自己壮胆;二是为了提高犯罪的成功率,因为所寻找的人往往是有过犯罪经历和经验的人,能够给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2) 策划抢劫(setting up the robbery)。这是指犯罪人为了进行抢劫而进行相关策划活动的阶段。在这个阶段,犯罪人不仅要计划如何成功地进行抢劫犯罪活动,例如,如何寻找抢劫目标,如何在抢劫活动中各自分工,如何盗窃车辆,如何制作假牌照,如何安排抢劫活动的路线,如何分钱等。同时,还要策划与抢劫犯罪活动有关的其他事务。例如,受伤后如何医治,被警察逮捕后如何请律师及如何请人保释等。

(3) 实施抢劫(the robbery itself)。这是指犯罪人对被害人进行抢劫活动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具体程序可能由于犯罪人、犯罪情境的不同而有差别。如果是在城市中进行抢劫活动,犯罪人通常会进行避免让人注意的所有事情,至少在抢劫过程中很注意这一点。他们可能把车辆停在恰当的位置上以避免引起警察的关注,或者耐心等待犯罪机会的来临,或者在套上面具或者进行其他伪装后进行犯罪。如果是在小城镇或者农村进行抢劫活动,他们就不会这样麻烦,而是往往根据犯罪活动的便利性进行抢劫活动,例如,随意停车,用盗窃来的车辆作为犯罪工具等。

(4) 逃离现场(the getaway)。这是指在进行抢劫犯罪之后或者过程中逃离现场的阶段。不管抢劫活动是否成功,逃离现场都是抢劫活动的最重要阶段。那些事先经过了周密策划的抢劫犯,会按照策划好的路线逃跑,也会安排好逃跑的应急计划。在逃跑过程中,速度是很重要的,因为抢劫犯在犯罪现场停留的时间越长,他们被抓获的危险性就越大。

休·巴洛描述的上述行为模式,仅仅符合一部分抢劫犯罪的情况,特别是像抢劫银行、抢劫商业机构等严重抢劫犯罪的情况。实际上,抢劫犯罪的行为模式多种多样,除了这类经过周密策划的抢劫犯罪行为之外,还有其他类型的抢劫犯罪。例如,一些抢劫犯罪具有见钱眼开、临时起意的性质(参见专栏1-1)。又如,一些抢劫犯罪是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抢劫或者对抢劫活动的计划性较弱。吸毒者在毒瘾发作时为了购买毒品而进行的抢劫,在异地打工的农民工在随身携带的钱花完后为了吃饭而进行的抢劫等,都属于这种类型。再如,一些抢劫犯罪是由其他犯罪转化而来的,例如,从抢夺转化而来(犯罪人首先进行抢夺,遇到被害人抵抗时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进行威胁),从盗窃转化而来(犯罪人首先进行入室盗窃,在盗窃过程中室主人回来,犯罪人为了逃跑而对室主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进行威胁)。

专栏1-1:见钱起意胆子大,抢劫老人同落网注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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