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普遍执行的中央党内法规

1.《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十九大党章包括总纲和条文两大部分。总纲部分集中规定和阐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任务、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方针、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等若干重大问题。条文部分共11章55条,分述了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青团的关系、党徽党旗。

在总纲部分,一是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二是明确规定了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三是明确规定了党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任务。全党同志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在新世纪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四是明确规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五是明确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六是明确规定了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地贯彻执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

在条文部分,一是对党员的入党条件、义务和权利、预备期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并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二是对党的组织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包括“四个服从”等内容。三是对党的中央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四是对党的地方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五是对党的基层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六是对党的干部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七是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八是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九是对党组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十是对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十一是对党徽党旗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