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规范与法律依据
- 法律应用研究中心
- 618字
- 2022-07-29 16:27:41
22.行政裁定书(证据保全用)
××××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行×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审理×××诉×××(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一案中,×××(写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请求……(写明当事人申请对何证据采取何种保全方法,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作出证据保全裁定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保全的证据名称、数量等情况及保全方法)。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裁定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二、本裁定书应当送达申请人以及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或相关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
第四十二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24日)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