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经常虐待妻子,妻子能否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如果结婚后男方经常虐待女方,那么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女方的人身权益。法律还规定,在此种情形下,女方要求离婚的同时有权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据此可知,如果丈夫经常虐待妻子,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的同时,可以依法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