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因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会受理吗?

永华和小丽同居一年后生有一子,随着孩子的降生,双方之间产生了很多矛盾要分手,二人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议。由于是未婚同居,小丽认为法院不会受理这类纠纷。实践中我国法院究竟会不会受理这种纠纷呢?其处理结果是否有法律上的明确依据呢?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所以说,法院会受理同居后一方因分割同居期间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当然,国家之所以这样做不是从法律上肯定未婚同居的正当性,而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权益。也就是说,未婚同居者虽未办理婚姻登记,但发生纠纷后也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