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赡养孤寡老人可以分得遗产吗?

人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韩某是一位年近80岁的老人,唯一的女儿遭遇意外先于老人离开了人世。韩某老家所在地有一家家政服务公司,该公司经理苏某发现老人身体不好,又无人照顾,便主动去照顾老人。苏某不但精心照料老人的吃住,还经常带老人出去散心,韩某因此每天都非常开心。请问,如果韩某去世,苏某可以继承其遗产吗?

《民法典》第1131条明确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继承编解释(一)》第20条规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以多于或者少于继承人。”

《民法典》第1131条是关于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继承权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都愿意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父母、子女,或者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很少有人愿意将财产赠送给这些人以外的人。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扶养义务,而继承人以外的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那么,被继承人很可能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们。法律为了弘扬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明确规定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依法适当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