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三板企业申报IPO实务精解:法律规则、审核重点与案例解析
- 史雪飞
- 618字
- 2022-07-29 15:54:57
第二节 IPO的条件
一、主板、中小板IPO的条件
IPO的法律体系参见本书附录二“IPO的法律体系表”。根据《首发管理办法》(2018修正)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境内A股市场主板和中小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少需要满足下列主要条件(如下表所列):
续表
《首发管理办法》已经过两次修订,一次是根据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另一次是根据2018年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由于2018年修订并未变更除试点创新企业外的发行和上市条件,因此本书仅就2006年及2015年版《首发管理办法》进行对比,请参见本书附录三。
二、创业板IPO的条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修正,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境内A股市场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少需要满足下列主要条件(如下表所列):
续表
《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已经过两次修订,一次是根据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另一次是2018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修订。由于2018年修订并未变更除试点创新企业外的发行和上市条件,因此本书仅就2014年及2015年版《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进行对比,请参见本书附录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