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法律硕士联考一本通·真题卷:民法
- 韩祥波编著
- 5016字
- 2022-08-02 16:08:41
考点6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考点提要]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属于民事主体的重要类型,其中法人制度相对更为重要。主要需要掌握法人的能力问题(包括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法人的类型、法人设立的原则等。非法人组织,根据目前的立法,主要考查《合伙企业法》中关于合伙企业的规定。
一、单项选择题
1.营利法人依法解散进行清算期间,营利法人( )。(2020-专-38)[74]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消灭,但可以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解析]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法人主体资格消灭的标志是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故D选项正确。
2.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场所,约定租金2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支付的租金( )。(2019-专-23)[75]
A.只能请求甲支付 B.只能请求蓝天公司支付
C.有权选择请求甲或蓝天公司支付 D.有权请求甲和蓝天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解析]《民法典》第75条第2款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据此,本题中,甲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租赁合同,法人成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甲或公司承担,故C选项正确。
3.下列情中,不属于法人解散原因的是( )。(2018-专-32)[76]
A.被吊销营业执照 B.被吊销登记证书
C.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 D.变更名称
[解析]法人解散是法人终止的原因之一。《民法典》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A、B、C选项均是法人解散的原因,D选项并不能导致法人终止,不是解散的原因,正确。
4.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 )。(2016-专-28)[77]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5条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据此,甲乙丙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甲乙有重大过失,应承担连带责任,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选D选项。
5.下列选项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2015-专-22)[78]
A.合伙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个人独资企业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解析]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拥有独立财产并且对外承担独立责任的主体。本题中合伙企业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一般合伙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的一种特殊存在形态。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人格。故A、B、C选项均错误,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均是法人,股东不论是单一还是多数,一旦出资完成,所有出资均归公司独立享有权利,相应地,公司对于自身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出资人即股东在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故D选项正确。
6.法人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才得以设立的原则称为( )。(2014-专-24)[79]
A.准则主义 B.特许主义
C.行政许可主义 D.自由设立主义
[解析]不同类型的法人采取不同的设立主义,这是中外通例。准则主义是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成立;特许主义需要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许可方可设立;行政许可主义,也叫核准主义,是具备法律规定的一般要件,还要经过行政部门审批方可设立的法人;自由设立主义是完全自由、没有法定条件的要求的自由放任状态,学术上对于是否存在这种法人的设立方式有争论。故B选项正确。
7.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丙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委托丙与丁公司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签约时,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后合伙企业未清偿到期货款。对该合伙企业所欠丁公司的债务( )。(2014-法专-12)[80]
A.丙不承担责任 B.丙承担有限责任
C.丙承担按份责任 D.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一般情况下,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合伙企业法》第76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本题中丙作为有限合伙人,出面签约并且出示了单位印章,丁公司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为普通合伙人,此时丙应当对此合同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D选项正确。
8.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 )。(2013-专-25,2013-法专-18)[81]
A.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据此,本题中,B、C、D三项均是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A选项正确。
9.2008年5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08年12月,酒吧欠酒厂5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2009年2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 )。(2012-专-24)[82]
A.由乙独立承担责任 B.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由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973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据此,甲在退伙之后,对于退伙之前的债务仍然应当与乙丙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故D选项正确。
10.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2012-法专-12)[83]
A.不承担责任 B.应承担按份责任
C.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据此,D选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非营利法人的是( )。(2020-专-47,2020-法专-27)[84]
A.基层群众性组织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农信合经济组织法人 D.事业单位法人
[解析]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故B、D选项正确。A、C两项属于我国民法中规定的特别法人。
2.我国《民法总则》依据法人存立的目的,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下列属于特别法人的有( )。(2019-专-46)[85]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捐助法人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解析]《民法典》第96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据此,A、D选项正确,B、C选项属于非营利法人。
3.甲、乙、丙设立一合伙企业。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贷款36万元,同年10月,丙经甲、乙同意退伙,依约承担了15万元的合伙债务。2015年2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并约定丁对入伙前该合伙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2018-专-46,2018-法专-26)[86]
A.甲 B.乙
C.丙 D.丁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2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均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丙虽然经甲乙同意退伙,但是,依然应当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44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新入伙的合伙人需要对于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A、B、C、D选项正确。值得说明的是,无论退伙还是入伙,如果约定新入伙人或退伙人对于债务不承担责任,并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则退伙人或新入伙人不需要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按照民法理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 )。(2016-法专-26)[87]
A.私法人 B.营利法人
C.企业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解析]凡依国家意思设立,目的、事业由法律直接规定,再加上有强制性规定,人是由国家任免,不得擅自设立和解散的法人是公法人;而由私人设立、内部关系平等,经营私法事业,可以由社员大会决定解散的法人是私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私法人,故A选项正确。营利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且将利益分配给其成员的法人,如各种公司,故B选项正确。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中,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群众性人民团体,是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等非营利性活动的法人。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5.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 )。(2014-专-46)[88]
A.不执行合伙事务 B.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C.可以用实物和知识产权出资 D.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有限合伙人对于企业债务在出资的范围内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据此,C选项正确。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据此,A选项正确。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据此,B选项错误。
6.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 )。(2010-法专-30)[89]
A.实物 B.知识产权
C.继承权 D.劳务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据此,A、B、D选项正确,继承权仅仅代表一种期待利益,不能用来出资,故C选项错误。
三、主观题
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2011-法专-33)
[答案][90]
(1)含义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体。
(2)要件
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要件包括:
①须为有特定经营范围即目的特定。
②须为由多数人组成的人合组织体。
③须有能独立支配的财产或者经费。
④须有组织的代表人或者管理人。
⑤须以团体的名义为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