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心理学和教育

在《教育的文化》的序言中,杰罗姆·布鲁纳陈述了他的中心论点:“文化塑造心智,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工具,凭借此工具,不仅可以构建我们的世界,而且可以构建我们对自我和权利的概念。”(1996,p.X)对于布鲁纳而言,“教育的文化心理学并不要求在不同的教育背景和实践之间不断地进行文化比较,而是要求人们在自身的文化语境下考虑教育和学校学习。”(p.X)在概述文化心理学的特点时,布鲁纳重申了心理活动的内在社会性,他认为:“心理活动是与他人共存,并在沟通中成型,同时在文化符号、传统和爱好中展开的。”(p.XI)布鲁纳通过“文化主义”的教育方式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要问的是“教育”在文化中的作用,以及它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接下来的问题可能是为什么教育处于文化之中,以及这种教育如何反映出权利、地位和其他利益的分配……文化主义也要求提供给人们能够应对的有利资源,并指出了在这些资源中的哪一部分是通过“教育”而制定的。它还会一直关注教育过程中的外部制约因素,如学校和教室的组织或者是对教师的招聘,以及内部因素如先天条件的自然或强制分配。对于先天条件而言,可能会受到符号的系统可及性和基因分布的影响。(Bruner,1996,p.11)

文化主义的学习和发展观认识到,发展不是“永恒”的,不能被生物学和年代学所单独定义。相反,它是“历史性”的,并通过参与社会文化实践和使用“工具和标识”来界定(Vygotsky,1978)。罗戈夫提醒我们,“人类作为文化社区中的参与者,他们的发展只能根据社区的文化实践和环境来理解——但这些因素也是会改变的。”(Rogoff,2003,pp.2-3)

有关文化心理学的学科认为人类的经验是社会性和情境性的,并且由文化所形成。文化心理学不是严格地根据行为的进化和生物学解释来看待人类,而是认识到人类行为的社会性、具体性、文化性,以及我们从事特定文化的意义和实践体系的方式。在这一主题的早期创作中,布鲁纳将文化心理学描述为一种解释心理学,寻求人类在文化语境中创作意义所应遵循的规则。(1990,p.12)

在阅读人类经验和意义的过程中,心理过程以及通过这些过程催生出的产品、手工艺品和事件,与嵌入这些过程中的文化实践和共同意义(范围包括大众和个人)相互依存。文化心理学的学习观认识到人类行为和意义的多样性,文化语境对意义形成过程的影响方式(我们思考和行动的工具)以及这些过程的最终产物。我们所处环境中的物体、图像、思想和仪式组成了构建我们思维方式的材料,而运用这些材料的过程则进一步塑造了我们的文化互动。

通过文化心理学的视角,我们可以承认,一个事件可能有多种的解释方式,这取决于事件所处的不同文化语境。文化心理学议程可以被描述为试图阐明文化实践和意义的方式,以及由心理过程和结构所组成的人际中介——彼此间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和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