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潮:唐朝人的家常与流行
- 李永志
- 7字
- 2023-05-16 18:30:08
第二章 服装居家
一、为何说唐人不能乱穿衣服?“以色识人”的唐人服装
现代人可凭个人爱好和经济条件,身着自己喜欢的服装,即便是奇装异服,最坏的后果不过是引发议论,并不会影响到人身安全。可是,随意搭配衣服这件事要是搁在唐朝就有可能会被处罚。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什么阶层穿什么衣服,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在唐朝是有规定的,这被称为“服制”。唐朝官府认为,服装不仅有遮蔽和保暖的作用,还是区分不同社会角色和阶层的重要标志之一。这就如同在饭店后厨,大厨的服装和其他小厨的有明显差异,如果乱穿,会被视为违规。唐朝服制中的服装包括冠服和常服,使用场景各有差异。具体来说,唐人的服装有哪些规定呢?
男子服装
男子的服制有冠服和常服两种。
冠服是皇帝和官员在正式场合穿着的服装。隋炀帝即位后厘革服制,下令明确皇帝、官员、庶人的服装要求。唐朝礼服制度沿袭和完善隋朝服制,明确皇帝的冠服有十二种,分别是大裘冕、衮冕、鷩冕、毳冕、冕、玄冕、通天冠、武弁、黑介帻、白纱帽、平巾帻、白帢,使用和穿着的规制非常烦琐。唐玄宗对此进行了简化,通常使用衮冕及通天冠两种服装,其他逐步退出了冠服体系。
除了正式场合的冠服,唐人日常穿的是常服。所谓常服,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穿着的服装。常服的特点是简单便利,它在唐前期和中期时鲜有在重要、正式场合使用,到了唐后期,身着常服的唐人会出现在一些正式、重要的场合。
常服并没有类似冠服的明确等级规定。据《唐会要·章服品第》,唐太宗李世民于贞观四年(630)下令改革,“……冠冕制度,已备令文。至于寻常饰,未为差等”。自此,常服与冠服一样有了等级区分,形成礼服、常服共用的情况。唐朝开成元年(836)的元正朝会上,唐文宗着常服接受百官上殿朝贺,这表明常服可用在隆重和正式的场合。
隋文帝是服制改革的先锋,但因隋朝国祚偏短,这些制度如其他制度一样未能有效执行下去。但是,这项制度对后世影响较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将服装的颜色(简称“服色”)与官职高低进行关联,此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朝。这也是唐朝官员在见面时能大致判断对方身份的原因。他们可以观“鱼符”或“鱼袋”了解对方的情况(详见本书后文),还可以通过对方衣服的颜色判断官品。比如,身着紫色官服的人,一般都是三品以上的高官。这叫作“以色识人”。
唐朝皇帝的常服一般为黄袍,而大臣们也可以穿黄色的衣服。唐高祖李渊上朝就喜欢穿赭黄色衣服,赭黄即赤黄,这让赭色成为皇帝的代名词。因此,朝廷明令禁止百官和百姓着赭色衣服。
服色等于官品,这是唐人共识。唐朝官员按颜色分为紫袍官员、绯袍(红袍)官员、绿袍官员和青袍官员。按规定,从一品至庶三品可穿紫色、黄色、红色服装。紫色可为主色,但黄、红两色需为偏色,不能过于正色,如浅黄、秋叶黄、枣红等。紫袍官员,相当于国家级干部。四品和五品官员,一般着绯色服装,四品着深绯服装,五品着浅绯服装,相当于省部级、厅局级干部。六品和七品,一般着绿色服装,六品着深绿服装,七品着浅绿服装,相当于厅局级和县处级。八品、九品官员一般穿青袍服装,八品着深青服装,九品着浅青色,相当于县处级和科级及以下的官位。《唐语林》中记有一件名人趣事:颜真卿在做县尉时对一位尼姑说,希望能得到五品官,身着绯衫,戴银鱼(即银鱼符)。尼姑指着座位上的紫丝布食单说:“颜郎衫色如此,有功业名节皆称是。”
有规定,自然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存在。据《唐会要》记载:咸亨五年(674),有百姓在袍衫之内着朱、紫、青、绿等色短衫袄,还有的在公开场合露出不符服制的衣着,导致了“贵贱莫辨”,于是严加禁断。平民百姓其实知道乱穿衣服是违法的,但是出于某种侥幸心理,仍这样干了。
除了服色是区分等级的标准,官员衣服上的质地、图案和花纹也有一些规定。简单说来,七品以上的官员使用花纹绫,七品以下到九品只能使用丝布和杂小绫,平民百姓没有资格使用这些质地的布料和图案。袍上的图案也有规定,比如尚书袍可配饰雁,左右将军袍可配饰麒麟,左右武卫袍可配饰老虎……这些将每个等级都做出严格规定的方法,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识别对方身份的作用。
女子服装
在唐朝,命妇(被赐予封号的妇女)服装的要求较男子服制显得简单且有弹性,总的原则是根据丈夫或者女子自身地位而定。
唐朝命妇的服装分为礼服和宴服两种。礼服,顾名思义是在参加重要场合、册封时穿的服装。此外,根据身份地位的高低,她们的首饰稍有差异,如最高等级的一品,花钿(一种金银制作的首饰)九树,到了第五品,花钿只能五树。除了礼服,唐朝命妇的居家服装按礼制被称为宴服(类似常服),但其等级不得高于自己的丈夫、儿子品级的服色,即不许超越礼制。然而,实际执行中出现了两极分化。唐初,大家或能遵守规定,随着唐朝女性意识觉醒,一些女子在着装方面也存在突破礼制的情况。
百姓服装
除品官外,胥吏、农民、商人、士卒也被要求以不同颜色的服装进行区分。
唐高祖时要求,无品级的官吏、庶人、部曲(类似奴婢,地位高于奴婢)、客女(身份较婢女略高的妇女)、奴婢只能穿粗布麻衣,颜色是黄的或白的,可以用铜、铁制的带子和饰物,但不得用金银玉带。
商人的社会品级最低,官府规定商人与屠夫只能穿皂色(即黑色)衣服。处于底层的奴婢,服装一般是青色。这与官员的青色是有区别的,主要体现在衣料方面,奴婢等人的服装用料粗糙。从汉朝开始,青衣开始成为卑贱者的衣服,婢女也被称为青衣,青色也就成为奴婢的标准衣服颜色。
胥吏、庶民、士人一般可着青色、白色和赤黄色。皇帝允许的黄色并非赭黄,而是赤黄(有时称为土黄)。入仕之前的韩愈,“白布长衫紫领巾,差科未动是闲人”。在唐朝科举入选但尚未进入官场的学子也可一生着白衣,世人将他们称为白衣公卿。于是,唐朝的一些官吏会穿白色衣服宴请客人。从这一点看,白色非贬义。
除了法律要求外,国家大环境也可能影响到人们所穿衣服的颜色。唐朝末年,不论士人、庶人,都脱掉了白色、黄色等浅色衣服,开始流行穿深色衣服。或许在国家动荡时期,人们内心不安、焦虑,为自己和国家的前途担忧,颜色与心情息息相关,潜移默化中,深色衣服成为主流。
服制是礼仪为先的古人们非常重视的,唐沿隋制,完善服制,把常服纳入服制范围,建立了以色识人的品级体系。虽在今人眼里有阶级分化、歧视的嫌疑,但这种区分未必不是一种适用于当时等级制度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