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薪俸税概述
一、薪俸税概念
薪俸税是对任何人士在香港从事有收益的职业而赚取的入息或长俸所征收的一种税。
“薪俸”相当于“工资”或“工资类收入”,常指服务于政府部门获取的工资收入或服务于企业或其他团体获取的收入。
二、薪俸税的特点
薪俸税从1940年开始征收,其后的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变更。
它的特点如下:
(1)薪俸税是对来源于香港的任何有收益的职业的收入或长俸征收的税,征税对象是在港入息。
(2)薪俸税的纳税人是在港从事职业获取入息的个人。
(3)薪俸税的税率采用标准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4)薪俸税的征收程序是先评估、预收,再结算缴清。
(5)薪俸税中夫妇可采用合并报税和分开报税两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