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破财免灾
- 1692,在塞勒姆遭遇猎巫
- 氦气球遥一摇
- 2082字
- 2023-09-30 17:28:58
来着用英语和法语分别重复了一遍“不许动”,声音怪腔怪调的,听起来显然并不熟练。
提蒙斯感到后颈一凉,似乎有什么东西触碰到了自己的脖子,紧接着感到还有另一样东西抵在腰间。
“我不动,我不动。”
他慌忙答道,双手将面包举过头顶,然后缓缓地转过身去。
一个脸上画着油彩,佩着一根不知什么鸟类的白色羽毛的家伙几乎紧贴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一柄短刀。
就在不远处还有另一个原住民,他站在持刀者身后几步的地方,端着一支矛对准了提蒙斯。
这显然是原住民!
在此之前,他只在提蒙斯的记忆碎片中发现过阿兹特克或玛雅人的形象。
墨西哥城的前身、阿兹特克人的特诺奇提特兰被冷酷的殖民者科尔特斯付之一炬,但归根结底还保留着不少遗存,而与玛雅人的战争尚未结束,热带雨林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对来自大洋彼岸的侵略者虎视眈眈。
总的来说,提蒙斯对北美原住民的了解要归功于他那个民俗学家妹妹;至于西班牙南美殖民地的印加人,提蒙斯和提蒙斯一样都只是听说过。
到达新英格兰后,他了解到不少关于印第安人的情况,甚至还学过两句日常会话用语,然而情急之下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他开始羡慕起伊莎贝拉的语言天赋。
两个原住民虽不高大,但身材健硕,身上混乱地搭配着兽皮甲,以及麻布和皮毛制成的御寒衣物。
提蒙斯曾学过一些军刀技术,尚有这方面的记忆。但他快速评估了一下,即便是对方放下武器,再让自己一只手,有甲对无甲也是绝对的优势。
他正式放弃了抵抗的打算,只希望对方不是冲着取自己性命来的,什么都好说。
“两位好汉,不知有什么需求,但凡小的力所能及,一定全部满足。”
他向来者讨饶。
持刀者露出困惑之色,似乎没有听懂提蒙斯的话。
这下麻烦了,语言不通,他不知道怎么才能说明自己愿意拿钱买命。
提蒙斯又用西班牙语重复了一遍,但两人还是没有听懂,甚至似乎加深了误解。
就差说中文了!
持矛者用土语嘀咕了两句,持刀者若有所思地问道:“英国人,你?”
“不是,不是,西班牙人。”
他又一次借用了提蒙斯的身份,怕对方听不懂,用英语和西班牙语分别重复道。
“不是敌人,可以活命。100镑,或者一只手。”
持刀者用生硬的英语说道,干脆利落地给出了一个选择题。
100镑?好大的胃口!
提蒙斯在心中暗暗吐槽。
在塞勒姆,收入最高的人可能是帕里斯牧师。如果没有被拖欠工资的话,他一年能够收到村民委员会支付的大约60镑薪水,这份工资足够他支付四个孩子和两个佣人的开销。
而如果生活稍微简朴一些,100镑则能满足一个普通家庭两年多的开支。
若是今天换成其他人,想必就要将一只手留在这里了。
提蒙斯心中已经有了主意。好汉不吃眼前亏,见对方开出了条件,他也不砍价,一口答应下来:“我给钱,我给钱。”
手里还举着面包和酒壶,他故作镇定,大口将面包吃完,然后将挎包从肩上摘下,比比划划地示意要打开取钱。
“我给钱,钱在包里。钱,这里,包。”
两个原住民这回听懂了。他们似乎并不害怕他从包里突然掏出武器。持刀者放松下来,满意地收起刀,持矛者也将平端的矛立起来,两人开始用土语聊天。
提蒙斯其实并没有那么多钱,但若是直接拒绝,难保对方不会气急败坏。他注意到刀身和矛头上面没清洗干净的血迹,心想这两人肯定是杀人惯犯。
挎包内只有银币,剩下的是些随身物品,而金币主要是在腰包里。
“都在这里”
将挎包递过去的瞬间,他突然将其向上扔起。包内的衣服和其他杂物一起飞出来,其中夹杂着不少银币,落在土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趁两个原住民的注意力被散落一地的东西吸引,提蒙斯拔腿就跑。
这里离塞勒姆镇已经很近,他赌两个原住民不敢追来!
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注意到他们都没有带弓箭,只要跑远就安全了!
持刀者最先反应过来,朝着提蒙斯逃跑的方向追去,但没跑两步,他就发现持矛者已经将矛抛在一边,正蹲在原地捡拾银币。
害怕战利品被对方独吞,持刀者用英语骂了两句,又掉头折返回去,用土语朝持矛者呼喊。
提蒙斯同样忌惮原住民对地形的熟悉,以及在长期狩猎生活中锻炼出的卓越的体力。即便看到对方已经回头,他还是一刻不敢停地向前飞奔,直到接近了塞勒姆镇的瞭望塔才稍稍减速。
冬日的寒风灌进喉咙,却犹如热水般烧灼,他感到脖子内似乎有什么在发胀。心脏以比平时更激烈的方式更跳动着,骤然停下后,仿佛输出的动力无处消耗,几乎要炸裂胸膛,
提蒙斯停在瞭望塔前,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油然而生。
驻守瞭望塔的民兵一看便知道发生了什么,从塔上向他喊话,示意他后面已无追兵。
他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突然发现自己的上衣有几处扣子被崩断了,裤子在奔跑时被扯开了线,脚上的皮靴也掉了底。
这身行头怕是几乎废掉了,而其他的衣服都扔在了树林里,他在心中默默安慰自己是破财免灾。
一个好心的民兵从瞭望塔上爬下来递给他一壶淡啤酒。
“我要报案!”提蒙斯大声说。
“报案得去找治安法官罗伯特先生。”
民兵表示他们这里并不受理任何案件。
提蒙斯大口喝完,略做休息后决定搞点“非主流”——起码是对于17世纪来说。
他脱下扣子崩断的外套,围在腰间系紧,以便盖住开线的裤裆,然后找了条细绳绑住鞋底,一切准备就绪后才继续进城。
这身打扮是如此花哨,不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然而,过于前卫的潮流反而使得镇子里的民众不敢围上去细看,只是在远处叽喳着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