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之后,老罗再次来到金楼这片废墟。炎夏仍未过去,正午的日光在这里让人无可逃避。
连日的劳累和疲惫,让他的脸像一个发了霉的桔子,一脸阴沉和晦暗。那是深深的绝望。
线索断了,全断了,断得彻彻底底,干干净净。尽管老罗一直有不好的预感,但断得如此干净,还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老罗穿上这身警服也有小二十年了,大大小小的案子破了成百上千件,还真没有栽得这么彻底的。
案子破了,是功臣,案子不破,那就流言纷纷。
怪只怪这案子太大,太重要,关乎整个津城打金行的命运。
大家都憋着一口气,想把那贼子给抓住痛打一顿出这口恶气。没成想,却连个影子都找到。
气没处撒,老罗就成了出气桶,走在路上都能听到别人指指点点地骂他没本事。
有人说他倒霉背时,还有的说他太较真死脑筋的。
但没有人比他更绝望,那绝望像山一样,天气越是闷热,他越是觉得喘不过气。
尸体发现后不到一周,老罗被叫到法医室。
法医秦广正在等他。这秦广一脸严肃,严肃得像个判官,加上他的名字和阎罗王里的秦广王只差一个字,所以大家背后都叫他“阎罗王”,或者是“活阎王”。
这秦广最大的特点就是面无表情,看谁都冷冰冰的,像是看一具尸体。任谁只要看他一眼,就脊背发凉。他的眼神里有尸体的冰冷,和死亡的惊悚。
“阎罗王”先递上一框碎布。白色的塑料框,干干净净。
“摘下口罩!”
“阎罗王”秦广对老罗说。老罗可不想在这里摘下口罩,那福尔马林的味道,尸体的臭味,真的很难闻。
但他还是不情愿地摘下了口罩,不明所以地看了他一眼,那表情就你是说,你又整哪样?
没错,这个秦广,只所以被叫“阎罗王”,就是话少。
因为他有极为专业的尸检能力,也是个非常自负的人,当然就有自负的人都有的通病,那就是抓住一切机会显摆一下他的本事。可他又不会明说,只让你猜他的意思。
看老罗疑惑的表情,“阎罗王”给了一个鄙视的表情,语气像加了着重线一般:
“闻闻!”
老罗凑了上去,这堆碎布,那就一个臭字了得。
臭得让他立刻就干呕起来。来之前,他就知道这秦广会搞些花样,也抱定了不要在他面前出丑的决心,可他还是没忍住。
那衣服真的是太臭了。
看他这样的表现,“阎罗王”秦广生气地把那框碎布盖起来,对他说:
“这都受不了,那你能闻出个屁呀!”
老罗像一个成绩不合格的小学生,自己拉开又闻了一下。
没错,这不仅仅是尸体皮肤烧焦的臭味,还混合着天然的汗味。
“这是个流浪汉?”
“差不多吧,这是他平常穿的衣服,从上面污垢残留来看,绝对不是能天天洗澡的那种人,衣服至少有三个月到一年没换!”
“阎罗王”秦广又补充道:
“你说他是流浪汉,这是普通人第一时间能想到的,其余的还有捡垃圾的,收废品的。反正一定是光棍汉,脏成这样的,女人是不会让他上床的。”
说着,又拉开陈尸柜,边拉边说:
“死者为男性,从骨龄来看,年龄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
一具冰冷的尸体就摆在了面前。尸体虽然做了尸检,还有缝合线,但那姿势还能看出,这是死在门口的那个。
“看看他的指甲!”
“阎罗王”秦广用橡胶手套翻了翻死者的手掌。
指甲缝里全是厚厚的黑泥巴。这让他的心又冰凉了一点,开始他还抱着点希望,如果是收废品的,那么还好查一点,可如果是流浪汉,那可就难查了。
收废品的,至少有个住处,至少要一日三餐,那么就会洗手。看来只有流浪汉这一个选项了。
又拿出一叠照片,是肠道。肠道很细,看来是挨了不少天的饿。
“阎罗王”秦广再不说话,只斜了他一眼,意思是说,你早就查错了方向。
这是一个流浪汉,就是整天睡桥墩下街道边的人。
这样的人,居无定所,能沦落到这个地步,多少都有点脑袋残疾,要么就是生存能力欠缺,不然也不会混到在大街上流浪乞讨。
这样的人会有能力策划这么精巧的盗窃案,还是惊天大案,鬼才信。
老罗此时已经被这“阎罗王”打击得自尊心粉碎,也为这些天的白忙活深深后悔,谁能想到这惊天大案竟然和一个流浪汉有关?
“死因呢?”老罗还是忍不住发问。
“后颅骨断裂,显然是被人敲碎了头,但从死者肺部吸入物来看,这不是其死因。真正的死因是还是灼烧。那说明虽敲碎了头,但人并没有立刻死掉,而是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在惊恐和绝望中被活活烧死的。”
皮肤燃烧起来的的嘶嘶声,人痛苦的惨叫,这样的死法,想来让人毛骨悚然。
可老罗一心想着金条,忍不住自言自语般说:
“那金条是他捡的了?所以打了起来?”
连日里的劳累和压力,已经让他多少有些魔症了。
“阎罗王”秦广又冷哼一声,“那我可没这样说!”
那意思就是说,你还号称破案能手,现在竟然学会了瞎猜了。
说着又递上另一个塑料框,里面也是一堆碎布。
没等他开口,老罗就主动扯下口罩闻了闻。没有异味,至少没有那种恶臭。
“干什么,这个不是让你闻的!”
“阎罗王”秦广同情又鄙视般地看了他一眼说。
在所有警察里面,老罗的侦察能力是他最佩服的。
秦广也最喜欢他,因为每次他都能问中要点。这是一种高手过招的痛快,也是一种惺惺相惜的情感。像是整个警局里,只有他们两个才配得上是侦探。
可现在的老罗,早被这个案子折磨得没了方向。“阎罗王”收起了挑衅般的卖弄,转而变得同情起他来。
“来,翻翻看!”
“阎罗王”秦广说着递给老罗一根玻璃棒。
老罗依然没有收起口罩,但这布料没有那种恶臭,他仍然为刚才的恶臭而疑惑不解。
玻璃棒碰到一个硬棒棒的东西,是金属。
那是一块烧坏了的表,局部仍是锃亮的颜色。
看不出品牌,但是块机械表没错。
那个年头,电子表还没兴起,一块上好的机械表不是谁都能买的起的,普通人辛苦一年,也买不了一块。
这说明,死者至少不会是个穷小子。他至少是个体面人,有体面的收入,至少有钱。
他狐疑地看了“阎罗王”一眼,“阎罗王”同样心领神会地看了他一眼。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说你乱猜了吧?如果金条是捡的?两个人为一根捡来的金条打起来,那这块表不是更方便变现?这样的表,无论到哪里,都能卖个五十来块钱,最少。”
“他没有摘下来去卖!”
“没错,这至少能说明点什么!”
老罗思考着什么。
能说明什么?说明有比这块表更大的企图。穷人都很奇怪,一旦有了大钱,马上就看不上那些小钱。这是穷人的通病。
这说明,门口那个死者就是盗金案的一员。他们有更大的企图,那就是金子。
“会不会是韩文哲?”
老罗问。
“那韩老头早来认过尸了,根本不是他儿子!”
老罗狐疑地看了看,像是说他怎么那么肯定。
“就是这块表,姓韩的那小子是个偏执的艺术家,最受不得束缚。说什么人要自由,身上从来不戴任何首饰,连结婚戒指都不戴!再说他那点钱,都用来买摄影器材了,哪里有钱买表。要买得起表还住那个破地方。”
老罗心想,这下这韩老头不知是该开心呢,还是发愁呢?
开心的是儿子并没死,愁的是怕是再也不敢回来,只能亡命天涯。不然那巨额的赔偿,还有官司,就他儿子那怂包样,肯定扛不了。
“这个一只手被绑在椅子上的,年龄三十到四十岁,衣服没有灰尘的残留物,至少从这块表来看,是个体面人。同样是活着烧死的。”
“阎罗王”秦广又看了老罗一眼。
他们有同样的疑问,一个戴得起这样表的体面人,至少是衣食无忧,为什么要打这金条的主意,还被绑起来了。
难道他是被迫的?那背后的主谋又是谁?这后面肯定有一个高手段高智商而且精于算计的人,那这个人是谁呢?他又藏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