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的出现使得这个本该天衣无缝的计划变得一无是处。
不仅没能让沈小溪坐实罪名,消除隐患,反而还留下了破绽。
不能怪刘毅军,刘毅军已经做的很好了,要怪就怪自己吧,心急了。
何蓝月摇摇头,感到懊恼,感到自责,同时有着隐隐的担忧。
她本不该心急的,过去四年的经历,让她学会了如何在隐藏和忍耐中生活,她深知低调做人的重要性,并非是害怕惹事,而是怕被别人旧事重提。
可自从沫沫被咬伤后,她的情绪状态就控制不住了,心里时刻憋着一股火,每次看见沫沫病重中的模样,悲痛流泪之余,还会恨得牙根痒痒。
在得知沈小溪竟是魏泉的仇人,也许是蓄意纵狗复仇后,她更是气得晚上睡不着觉,在黑暗里咒骂沈小溪,发誓一定要让沈小溪血债血偿。
后来又发现沈小溪在暗中调查魏泉,还发现了自己的新住处,甚至看到了她和刘毅军的那次半夜碰面。沈小溪纵狗咬伤女儿,没被刑事拘禁也就罢了,竟然得寸进尺地追着她一家不放,欺负到这种地步,还能再忍下去吗?
于是,她想出了那个计策,借助天时地利,给予沈小溪一次痛击。
是报复,是泄愤,更是为了消除对魏泉的隐患。
计划本身是成功的,只是偏巧不巧地出现了一个目击者。
何蓝月有些疑惑,在半夜三更,在乡村郊外,后墙外既无路灯,也无大路,怎么偏偏就被人看到了呢?更疑惑的是,为何墙上会留下血迹,而血迹又和现场三人都不符呢?其实血迹的证据何蓝月并不知道,否则不会带着刘毅军去警局。
不过现在来看,是赌赢了的,毕竟他们准备充足。
何蓝月长叹一口气,现在,只希望目击者没有看到太多,同时希望警方不要太过重视这件事,而她和刘毅军,短期内不能再有任何举动,先静观其变。
不过,有另外一件事亟需解决。
过去四年,为了规避潜在风险,何蓝月改掉名字,搬离住处,挪移资产,做了微整形手术,谨小慎微地度过了一天又一天。她相信时间会带走一切,如果没带走,只是时间不够久。然而,有些人,就是盯着不放,数年如一日。
比如,那名律师。
何蓝月是在两年前发现的那名律师,起初只是怀疑,觉得对方的行走路线太刻意,后来又碰见了几次,通过反向跟踪,确认了此人身份,名叫高铭,得知其和魏泉有关。她想过搬家,但知道还是会被发现,何况女儿也要上学,就一直住着了。
今天早晨,在警局门口,她和高铭打了个照面,他竟成了沈小溪的应诉律师。
绝非巧合,更像是联手对付。
一个沈小溪已经令她捉襟见肘,再加上个对她家人十分了解的高铭,实难应付。甚至于,沈小溪过去一段时间的行动,很可能都是在高铭指点下完成的。
而在当前的局面下,她能做的,或者说敢做的不多,只能先将高铭和沈小溪切割,让沈小溪孤立无援,阻拦其后续调查,胜诉也会更有把握一些。
兵不厌诈。
从此刻开始,双方实际已经进入一种潜在的战斗状态了。
手机传来嗡地一声震动,是一条社媒私信。
何蓝月摇着轮椅进入洗手间,点开私信,五个字:律师已搞定。
她松了口气,至少自己不会那么被动了。
何蓝月找到了一个人。
那人当年承诺过,会在关键时刻给予帮助,还一个人情。
接着又是一条私信发来:目击者信息没拿到。
她料到了,她只是尝试一下,就算拿到目击者信息,也不会有什么动作。
何蓝月从轮椅上站了起来,她早就能走路了,坐轮椅是一种示弱,也是一种掩饰。镜中映出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能依稀看出四年前的影子,不仅是长相,更是那种决绝的目光。伴随着女儿的长大,这种目光实际已经很久没出现过了,女儿是铠甲,让她愈发坚强勇敢,也是软肋,让她忧虑恐惧,每日紧张兮兮。
当关键时刻,在需要她站出来的时候,她还是能回到四年前。
回到那个挺着大肚子,身体不适,但思维敏锐行动果决的自己。
她将短马尾扎好,在光洁的额头上敷了些冷水,保持头脑清醒。
四年前的往事,在镜面的反光中若隐若现,像一副久远的壁画。
一滴水从额头滑落,啪嗒一声,落入洗脸池中。
一只大手从破旧的洗脸池中抽出,相互拍打了两下,水花四溅。
刘毅军抬起头,看了眼碎裂镜面中的自己,幽暗,模糊,唯有一双狭长眼睛里射出来的两道漠然光芒清晰地印在水珠遍布的镜面上。
当当两声敲打将光芒打散。
“小军,我先走啦。”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头站在洗手间门口。
刘毅军点点头,今晚,他上夜班,经常性地,他会提前接班,就如现在。黄昏尚未降临,他就到了。相比家里,他更喜欢呆在这,说出来没人信,他觉得这里比家里更安全,更舒适,这是他喜欢在此上班的其中一个原因。
“对了,钥匙给你配好了,放桌上了。”老头走了两步之后回头说。
刘毅军朝着老头比出一个手势,以示谢意。
回到看守室,拿起桌上的两枚钥匙,串在钥匙扣上,揣入兜中。
看守室内有一张锈迹斑驳的铁床,虽然不允许住宿,但上夜班时躺一会,睡一觉都是可以的,毕竟看墓地不是看小区,晚上几乎没人进出大门,当然,翻墙进来、从后山爬进来的不速之客时有光顾,都怀着见不得人的目的。
上夜班会比白班轻松,但具有一定危险。
这块墓地,方圆二十里,背靠一座山,前有一条河,两侧是林荫,风景秀丽,土地肥沃,风水上佳。在最优质的区域,埋葬的都是些有钱人。
看守只是其中一项工作,还要清洁打扫和检修维护。
最大的优点是死人不会说话,免于交际,大部分时间属于自己。
在这里,刘毅军能够获得真正的自由,可以大口呼吸新鲜空气,大步穿梭在墓地坟间,有时兴起了还会放声嚎叫。只是,总会控制不住地想她。
但她其实一直都在。
两人的心时刻连在一起,只要想,就能闻得到彼此的气息。
水滴沿着镜面滑落,钻进碎裂的缝隙,隐入看不见的灰暗深处。
目击者的出现,让计划彻底失败,刘毅军很生气,对自己,更对那名目击者。他想弥补过错,想搞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想狠狠教训一下沈小溪,但何蓝月已经提醒过他,接下来一段时间,以静制动,暂避风头,切勿冒然行动。
别人的话都是废话,何蓝月的话,每一句都需要记在心里。
他安耐下心底的冲动,让燥热起来的血液重新冷寂下去。
夜幕缓缓拉开,刘毅军斜躺在铁床上,打开了下载好的恐怖电影。
他最喜欢的娱乐方式就是看恐怖片,尤其喜欢晚上守墓时看。
只是越来越难找到能够刺激到自己的影片了,只能反复看老片。
重温了一遍《山村老尸》,去墓地巡逻完一圈,已是凌晨一点半。
困意来了,他闭眼睡觉,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铁床的嘎吱声伴随着翻身的动作响起,在寂静的夜里十分响亮,他感觉心里有一口闷气没有抒掉,难道是因为今早沈小溪说的那几句话,还是沈小溪拉拽何蓝月的粗鲁动作?
忽然,刘毅军的耳朵动了一下。
有脚步声。
他梗起脖子,侧耳倾听,确实是脚步声,还夹杂着其他声音。
他瞬间精神了,跳下铁床,戴上口罩和帽子,手拿电棍,腰上别着匕首,步入了被黑暗笼罩的墓园。夜沉如水,星月黯淡,他循着声音,在一块墓碑前发现了今夜的“不速之客”,一条皮包骨头的灰色野狗,正在啃食供菜。
他早就发现了这条狗,已经做好准备。
刘毅军迂回至另外一侧,将野狗朝东边驱赶,野狗瘸着一条腿,跑得一颠一颠,他不紧不慢地跟着,待野狗跑入林子,他靠着小树点燃一支烟,吸到一半时,听到林中传来了哀嚎声,他无声地笑笑,碾灭香烟,拔出匕首,走入林子。
那条野狗的另外一条腿被捕兽夹夹住了。
刘毅军低头看着野狗挣扎的模样,时不时地扭头望向他,低低地叫唤,声音中透出疼痛和可怜,眼睛里满是恐惧,他默默欣赏了一会,很快就觉得乏味了,蹲下身子,按住狗头,锐利的匕首无声地刺入狗的脖颈。
拔出来,又刺入腹部,再拔出来,沿着同一个位置刺入。
鲜血涌了出来,虽然干瘦,但血不少,呼呼地流。
摊在手上,热腾腾的,很舒服。
他仰起头,满吸了一腔混杂着腥味的清凉空气,长长地吐出来,伴随着野狗痛苦的呻吟,他心里的闷气疏散了,但随后,他想起什么来,眉头忽地皱起,目光中多了些愤怒,对着奄奄一息的野狗狠狠捅了几刀,捅穿了两侧的肚子。
捅完,刘毅军将野狗吊在树上,徒手剥了它的皮。
凌晨三点,他洗了个冷水澡,换掉衣服,重新躺在铁床上,很快便睡着。
再醒来时,天已大亮,老人来接班了,笑着说,呦,难得见你睡这么香。
刘毅军坐直身子,搓了搓干涩的眼睛,瞄一眼时间,竟然已经九点半了。
老人又说,对了,外面有个人,按照描述,我觉得应该是来找你的。
刘毅军抬了抬眼皮,用询问的目光望着老人。
“是个女人。”老人咧嘴一笑,露出泛黄的牙齿,“还蛮有礼貌的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