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务的历史有多长

我作为受过法学科班教育的人,平时法学教科书看得多了,写文章开头言必称概念、特征,其后必赘述历史——恨不得时间跨越上下五千年,空间横贯五大洲。本文也未能免俗,我将对国内、国外法务职业的历史简要追述一下,以便大家从时间和空间的维度能更好地理解法务这一职业。

我国历史上最早何时出现法务这一职业实不可考,我翻阅甚多资料也未查出个所以然。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些企业内部开始设立法律室,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即法务)制度开始在我国兴起。1956年,北京律师付志人成为企业法律顾问第一人。但是,1959年,司法部以及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被撤销,企业法务建设工作也因此停滞,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期。之后,法务行当春风吹又生。1979年,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设立法律处,标志着停滞了20年之久的企业法务重获新生。[1]

在我国,法务不像律师那样由司法部和律协进行管理且从业人员数量可供查询(据司法部官网2021年6月发布的统计结果,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52.2万多人[2]),因此法务的数量一直是个谜。上述司法部统计的结果显示,“公司律师”人数为1.61万人,但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法务都能称公司律师,故此,法务的数量要远远多于这1.61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编纂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截至2020年底,我国企业法人数量为25 055 456个(其中国有、集体性质企业合计474 023个,私人企业23 903 057个,外资及其他企业678 376个)。[3]我们保守估计一下,假设平均每100家企业中才会有一家配备法务人员,那么,也有超过25万家企业有法务人员。[4]

提到国外法务,首先不得不提到美国法务的渊源。我还曾经就此闹过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好莱坞老牌影星马龙·白兰度、阿尔·帕西诺主演的电影《教父》(第一部)中有一幕非常经典:教父让其养子(同时也是柯里昂家族的军师)汤姆·黑根去约见好莱坞电影大亨华尔斯,以便让教父的朋友成为华尔斯一部电影的主演。汤姆向他介绍自己说:“I am a lawyer.(我是律师。)”华尔斯听罢趾高气扬且轻蔑地说:“I know almost every big lawyer in New York, who you are?(我差不多认识纽约的每位大律师,你算老几?)”汤姆回答:“I have a special practice, I handle one client.(我的执业情况特别,只为一位委托人办事。)”

看完这个片段的第一时间,我就联想到,“只服务一个客户,那汤姆的角色不就是柯里昂家族的法务吗?(尽管他的身份是律师)”,此后,我经常跟朋友开玩笑说《教父》里的汤姆是美国法务的祖师爷。直到有一天,一位博学的法务朋友打断我说:“你可别逗我了,咱们先不提《教父》系列是文学作品,要知道这些作品描述的背景是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纽约,而世界上最早在企业内部设置专业法律工作人员的是美国新泽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时间是1882年。”我当时竟无言以对,转而佩服得无以言表。末了,他还帮我挽回了一下尊严,说:“你也别垂头丧气的,至少最早的法务产生在美国,这点让你说对了。”

除了美国,北欧国家瑞典、荷兰、比利时的企业在内部设立法务部的时间也较早,如瑞典企业早在20世纪初就建立了法务部。出人意料的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南欧国家的企业法务在历史上则发展缓慢。[5]一般认为,亚洲国家日本是在20世纪60年代产生了公司法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