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马厩改造计划

转天早上快十点,陈杰的房门迟迟没打开。

一层大厅里,弟兄们早就聚在一起,等着陪他去废弃马厩。

小武等急了,拍拍他弟弟小文的肩膀。

“阿弟,你上去睇睇大佬醒冇醒?”

小文为难的挠挠头:“我唔敢,大佬呢几天很累,吵醒佢,佢会闹我嘅!”

小武虽与小文一奶同胞,性子却急躁多了。

他苦着脸思索片刻,转头就要往楼上跑。

“你唔敢,我去喊佢起身!”

“唔好啊,阿哥,”小文急忙拉住他,“大佬让学国语,我哋都在学,你一直唔学。你过去,佢肯定会闹你嘅!”

“那点办啊?我哋从卯时等到依家(现在),佢一直唔醒?”

听着小武满是口音的粤语,小文恨的叹口气。

“阿哥,嗰唔系卯时,果个系早上五点钟。大佬讲过,我哋嚟到美利坚,要入乡随俗,唔好再用华国嘅讲法嘛?”

“大佬讲,大佬讲,我脑袋蠢嘛,只懂开枪,学唔会国语!”

小武气的直摆手,怒冲冲坐回沙发上。

望着不争气的哥哥,小文也愁的直摇头。

两兄弟的争吵刚告一段落,和尚却抱着膀,慢悠悠晃过来。

他撞了下小文:“小孩,恁俩拉呱啥哩?”

小文仰头看了眼他:“秃佬,我哋,我们在说要不要喊大佬起床,马上要中午了。”

和尚愣了下,抬手摩挲下巴的短须。

“噫,对奥,俺哥今个咋恁能睡?”

“秃佬,我们辈分小,不敢去,要不你去看看?”

小文恭维着把难题甩出去,和尚却颇为受用。

他忽地绽开笑颜,腰背都挺直几分。

“中,俺是二当家,是该俺去看看!”

和尚满意的拍拍小文脑袋,转身三步并两步,飞速跑到二楼。

转动门把手,轻轻推开房门,他往里窥了眼。

屋里烟雾迷茫,陈杰正坐在桌边挠着脑袋。

和尚踮着脚进去,从背后猛地蒙住陈杰的眼。

“猜猜俺是谁?”

“大秃驴!啪!”

陈杰给了和尚手腕一巴掌,寒着脸扭过头。

“和尚,你能不能成熟点?有空多学学小文,别整天像个小孩一样行吗?”

“噫,俺学他弄啥?他是个小辈,连上来叫你都不敢!”

陈杰张张嘴,又合上嘴,最后无奈的叹口气。

自打认识了和尚,他总算理解“无语”是什么滋味。

他的团队,武将是足够了,可有点脑子,做事前明白考虑规划的,真只有小文一个。

陈杰这边正生气,和尚却丝毫没察觉,又自顾开了口。

“俺哥,原来你搁这写洋字码哩。俺还寻思你蒙着头睡觉,正预备上来呼你的大白腚!”

陈杰“哎呀”叫了声,“咵咵”直挠头。

真是秀才遇上武僧,有理说不清!

不行,等忙完这阵,得赶紧去旧金山招点聪明的手下。

“走走走!下楼!下楼!”

“噫,你还没说你写的啥玩意哩!”

“晚上去酒馆你就知道了,快,下楼。”

陈杰推着和尚,一齐来到楼下。

见了他的面,小子们连忙站起身。先前一直生闷气的武仔,也恭敬的垂手挺腰。

“大佬!”小子们齐声高喊。

“嗯,各位久等了,”陈杰招招手,“小文,你给报童打招呼吗?”

“打了,他在杂货店门口等你。”

陈杰点点头,在店里看了眼。

“杰瑞呢?”

“在地窖抱他老婆哭,”想起杰瑞知道一家都关在地窖的惊讶表情,小文不禁有了笑容。

“对了大佬,我怕杰瑞趁咱们不在,跑出去说错话,把地窖从上面反锁了。”

看着小文担忧做错事的表情,陈杰却欣慰的笑了。

幸亏有小文帮衬,不然凡事都靠他亲力亲为,早晚得累死。

“你做的很对!”

陈杰搂着小文的肩膀,带着弟兄出了旅店。

杂货店门口,报童还在举着报纸吆喝。

陈杰带人走过去,弹了下他的鸭舌帽。

“早上好,汤姆。”

报童回头看了眼,却惊恐的后退几步。

“杰,陈先生。”

“怎么了,我长的那么吓人?”

“不是,”报童连忙摆手,“只是,只是……”

陈杰愣了下,向周围看了眼。

街上行人不算多,可都刻意与他保持着距离。

遇到他的目光,个个都低下头加快脚步。

陈杰这才醒悟,一定是干掉波兰帮后,让镇民们惊了心。

加上昨晚的公审大会,谁都能看出来,詹姆斯虽然嘴上喊着吊死他,但行动实则是维护。

镇民们都不傻,谁都明白,现在的杰米帮,是不能惹的存在。

很好,陈杰点点头,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

为让报童安心,他特意蹲下去。

“汤姆,我想让你帮个忙,去通知镇民们,晚上我在酒馆请客谢他们保释我。”

“好的,陈先生,我这就去。”

“汤姆,”陈杰摸下他的脸蛋。“别害怕我,只要你听话,我不仅不伤害你,还会给你跑腿费。”

“还有,以后喊我杰米,不用总是陈先生。”

“是,杰,杰米先生。”

“嗯,去吧,”陈杰拍了下报童,他立即逃命似的跑开了。

一行人来到旅馆街东边的废马厩,陈杰站在原地打量四周。

废马厩挺大,占地约有一百多平方。

原先两侧的马位栅栏被拆了大半,堆满了杂物与几张床。

他走到一张床边掀开被子,床单。

陈杰欠身嗅了嗅。

这群波兰佬,天天晚上可没闲着啊!

“小文,带人把这里的杂物都清出去。”

小文“哦”了声,招呼小子们动手。

废马厩里很快尘土飞扬,陈杰只好站到门口。

听杰瑞说过,马厩原主人挣够钱后,就趁着太平洋铁路修好的契机,坐火车去东部生活。

当时波兰佬足足花了500美金,才买下这里的房契。

不过,陈杰倒不用花钱。

毕竟只要他不明着杀人,詹姆斯对他做的一切事,都持默许态度。

至于这间马厩怎么用,陈杰准备搞一个侦探事务所。

在来鹈鹕镇前,他早想好未来要走的路。

现在是1869年,贯穿美利坚东西海岸的铁路,刚刚修好。

西部未来的几十年,是工业化的时代,是混乱走向秩序的时代。

只懂搞帮派,收保护费,早晚会被消灭。

就像《荒野大镖客》的亚瑟一伙,虽然枪法个个能以一当十,还不是被杀不完的平克顿侦探,逼的走向末路?

港片有句话说的好,矮骡子不用脑,一辈子都是矮骡子。

这也是陈杰费尽辛苦,想拉詹姆斯下水的原因。

他最初的想法,就是自己做“跛豪”,詹姆斯做“百亿探长雷洛”。

两人黑白联合,一个掌管鹈鹕镇的白天,一个掌管黑夜。

可是,詹姆斯虽不喜鹈鹕镇的北方佬,但暂时也不愿做他的傀儡。

陈杰没办法,只好退而求其次,走著名好莱坞黑帮片,《教父》的路线。

没魂穿前,他刷过无数次《教父》三部曲。

他深知柯里昂阁下起家,就是先在街上搞个侦探事务所。

小到捉奸在床,大到杀人越货。

一点点积攒本金,成为后来掌管多家企业的教父。

说实话,这样指定没走跛豪黑白联合的路子快,可至少有现成的例子,供陈杰参考。

而且对比柯里昂阁下,他还有两个优势。

一是身为穿越者,他熟悉美利坚未来的历史进程。

比如1895年才发明的电影行业,1905年福特才创办的汽车公司等等。

今后随便掌控哪一行,都够他几十辈子花不完。

二是他比克里昂阁下有文化。

不错,在后世蓝星,他不过是个普通大学生,学的还是毕业即失业的历史。

可在人均胎教毕业的西部,他是实打实的文化人。

陈杰正想着未来微笑,和尚突然拍了下他。

“俺哥,咱啥时候去做新衣裳?”

“我不是说了嘛,等咱的店先开业。”

“那不中,俺的衣裳昨个黑来都弄烂了。再说,咱开业都穿新衣裳也排场不是?”

陈杰愣了下,心想也有几分道理。

无论是华国还是美利坚,不都是先敬罗衣再敬人?

可做套什么衣服呢?

要不学浴血黑帮,每人整个大风衣,再来顶贝雷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