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办公室里响起一声尖叫。此时还不到上午十一点,但卡门·巴尔德斯已经感到生不如死。

“卡门?你在哪儿?”

位于熨斗区第十八大街的胜利漫画办公室狭小而拥挤。卡门站在一台正在发出阵阵噪声的大型复印机前,转过头,笑容僵硬在脸上。每当她的老板、胜利漫画的所有人兼主编杰弗里·卡莱尔走近时,工作日的一切喧嚣忙碌似乎都按下暂停键。卡莱尔双手胡乱拍打着,仿佛一只拼命想要停在半空,以便躲开脚下沥青的幼鸟。他抄近路来到卡门旁边,平静地睁大双眼,似乎在期待什么。卡门已经习惯了他们之间这种特殊的相处方式。每次卡莱尔都会为一些毫无意义的小事喋喋不休——什么原画放错位置了啊,有会议预约没通知他啊,或者只是因为他想要抱怨——然后卡门总会平静地向他解释为何这个世界本就如此。这种情况从卡门开始担任卡莱尔的秘书一直持续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这就是他们俩的相处模式。

“我在这儿,老板,”她说,语调干脆而戒备,“我在复印梅纳德的新脚本。在这台新机器上只需要几分钟。有些出乎意料。”

“那件事我几个小时之前就已经布置给你了。”他压低声音说——一次微不足道、乏善可陈的胜利。

卡门瞥见大办公区格子间里的两位员工举止局促,两人显然做好了准备,一见势头不妙便立即低头盯着桌面。他们或许正在对一本热销漫画的画稿做最后的修正。对他们来说,卡莱尔骂人的场面是求之不得的消遣。

卡门冲他们扬了扬眉毛,然后转头面对老板。

“那个是《灰狼》的稿子——他对战干涉者那一期,记得吧?”她说着把一沓刚印好的稿子递给卡莱尔,手上还沾着新鲜的墨水,“这是新一期《化身侠》的稿子:第十五期。”

“好吧,好吧。”卡莱尔接过稿子,小声嘟囔着。他的小眼睛扫过第一页稿子,微微耸了耸肩表示接受了卡门的说法,动作小得几乎难以察觉。这部作品现在炙手可热。莱恩·梅纳德是胜利漫画的顶级画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胜利漫画所有画手里最好的,或者出稿最快的。粉丝喜欢他活灵活现、充满哲学思想的对话,以及他与生俱来的创造出超尘脱俗人物的本能。卡莱尔却痛恨他那明显是拜致幻剂所赐的迷幻情节。与其说二人矛盾的根源在于梅纳德的文学抱负,倒不如说是因为卡莱尔本人也怀着创作出美国巨著的远大文学梦想,而在他扭曲的观念中,梅纳德提升作品品位的努力是对他的冒犯。

“让我们看看这次又有什么炫酷的内容。”他说,“炫酷”两字透露出毫不掩饰的鄙夷。

卡莱尔转身走向他的办公室,卡门独自留下,站在复印机旁,得到短暂喘息。她把齐肩黑发草草梳成马尾。大约一个小时后,就要把午餐摆在他的办公桌上——熏牛肉配黑面包,加上大量芥末酱,不要酸黄瓜——也许还得加上一瓶可口可乐。秘书难做,但卡门却做得很好。卡莱尔每次的抱怨都不是冲她,而是对着她倾诉——一般都是因为员工或者家人的问题。她打理好老板的日程,让他心无旁骛地投入工作,甚至可以不客气地说,是她让胜利漫画公司这台机器得以正常运转。是她给外聘员工开发票,是她确保画师总有脚本可画,也是她协调员工休假安排、组织节日派对。但她做了这么多,却很少得到感谢,换来更多的是牢骚和抱怨。对这一切,她总是心知肚明,一笑了之。她想要留在这里,不会因为任何人动摇她的决心。能为杰弗里·卡莱尔工作是她梦寐以求的事,而在漫画行业工作更是她真正的梦想——也正是这个梦想让二十八岁的卡门从迈阿密来到纽约,来到了这个冬天时常下雪、冷得要开空调、公寓霉迹斑斑、谋杀司空见惯、街头乌烟瘴气的地方。一九七五年的纽约危险重重、令人胆寒,又沉醉于偏执的妄想。拦路劫财是家常便饭,没经历过入室抢劫都算不上体面的纽约人。家里有漂亮的首饰一定不能戴出来,走在街上要时刻留心背后。这一切都与被卡门视为故乡的那个热带乡村截然不同。迈阿密的番红花鸡肉饭以及专为温暖气候准备的衣服已经离她千里之遥。

同样与她天各一方的还有凯瑟琳。

她摇了摇头,从复印机里取出脚本。她正准备走回自己狭小的工位——就在卡莱尔那宽敞的玻璃幕墙办公室外——突然有人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要不要休息会儿?”

她一听到那浓重的鼻音立刻猜到了来人的身份。卡门转过身,发现果然是哈维·斯特恩,他瘦长的身形倚着通向主电梯的走廊墙边,调皮的长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浓密的棕发垂在额前。哈维是胜利漫画的初级编辑。

“天哪,好啊。”她说着把原稿重新放回了复印机上,跟着他走了出去。“不过我们还是出去抽烟吧?我需要呼吸点新鲜空气。”

哈维点点头。两人一同朝电梯走去。他的手游移不定地朝卡门的后腰伸了过来,被她轻轻推开了。哈维很讨人喜欢,甚至可以说过于讨人喜欢——况且他对她很好。卡门不是木头。男人看她时的眼神,她全看在眼里。更重要的是,男人眼神背后的意思她也心知肚明。她的身材修长健美,留着深棕色的齐肩发,一双灵动的杏眼让她的笑容更显得俏皮动人。她冷峻的美艳外表虽然看似拒人千里,却让人觉得既神秘又温暖。她听过很多男人对她的感受,并且乐在其中。

哈维是个好孩子,甚至可能已经不是个孩子了——她真的看不出他的真实年纪,但他肯定不超过二十五岁。快三十岁的卡门肯定比他年长。

“他又在那儿婆婆妈妈地说什么呢?”他的话听起来尴尬而生硬。

“哦,他忘了让我复印的是什么,”她说,没看他的眼睛,“你懂的,还是那点事。”

哈维可以说是她为数不多的职场朋友之一。但哪怕你是一堆浑蛋老男人里面唯一一个好人,恐怕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对于朋友,卡门不会因为还有人更糟糕就认为某人很好,而这也是她自从搬到纽约以来有大量时间独处的重要原因。卡门还没有摸清,哈维对她好究竟是因为他真心想交朋友,还是另有所图。卡门清楚,只要她愿意,他一定会跟她上床。大多数男人都是这样。但至少他人还不错,可以帮她打发一些工作的时间。

他们穿过空旷的大厅,走到街上。这是灰暗阴冷的三月里的一天,乌云蔽日天欲雨,所有人都搞不清究竟该继续穿冬衣还是已经可以穿着较为轻薄的上衣在户外散步。过去一周的气温似乎比每年同期都要低,整座城市的精神似乎都变得不太正常。纽约吸引了无数前来寻找工作机会的年轻人,但这座城市本身似乎正在变得支离破碎:房屋空置,犯罪猖獗。这个国家最受人喜爱的城市正在崩塌,而他们只能在城市内部坐视这一切发生。卡门打了个寒战,伸手去接哈维递过来的那包百乐门。她的寒战不只因为冷,也因为这所有的一切。他先给她点烟,然后又点燃了自己的烟,两人随后在老位置坐下,开始抽烟。

“伦恩的新稿子怎么样?”哈维问道,他的内心或许已经因为二人之间短暂的沉默而纠结不已。

“挺好的。”卡门答道,朝着大街的方向迅速吐出一口烟。她看着大楼前熙熙攘攘的人们,每个人都一心想着自己要做的事和面对的问题。一位不堪重负的母亲拖着身后蹒跚学步的孩童。一个身着皮衣、戴着护目墨镜的男子随着只有他自己能听到的节奏摇头晃脑。一对老夫妇宛如瑞普·凡·温克一般迷茫地看着周遭陌生的世界。这座如今被卡门视为家园的动感都市天空污浊灰暗,往来的人流似乎纷纷隐入其中,卡门至今也无法融入他们。其实卡门对纽约并不陌生,但就她的感受而言,来到纽约后的第一年似乎只是勉强过活。之后的日子虽然同样艰难,但好在她已经有了一些信心。

“我喜欢他的作品。”卡门转过头,看着哈维说。二人目光相接的一刻,他的眼睛睁大了,似乎急于建立某种联系。“他的作品感觉更生动,你懂吧?不像他在漫威时的作品那么呆板。感觉他希望做得更多——他想给这些人物一个存在的理由。”

“对,是的,没错,”他点点头说,“你读过斯特林[1]的《术士》吗?”

她感到这个问题是对自己的冒犯,但并未流露出不快。

“拜托,哈维,我当然读过,但我更喜欢他的《惊奇队长》。”她说。

哈维再次点点头,然后转头深深吸了一口烟。

“我感觉梅纳德的《化身侠》也是,”他几乎自言自语地说,“我的意思是,这个点子其实不怎么样,直到他参与进来。”

“点子本身确实没什么意思,”卡门说,“读起来就好像是劣等的山寨超人,何况正版超人本来就挺无聊的。”

哈维轻轻笑了笑。

“没错,太对了。”他说。她看到他不出声地自言自语“无聊”这个词。他真的还有些可爱。

过不了多久,卡莱尔又要在办公室里四处乱窜找碴儿了,但她暂时还不想上楼。

“你觉得我们是不是遇到了麻烦?”哈维问。

她想了一分钟才明白他什么意思。

“你是说公司?”她装傻问道。哈维深知卡门掌握的内情比普通员工多得多——卡莱尔的邮件由她负责整理,卡莱尔的电话也是她负责接听。卡莱尔打的电话,她隔着薄薄的墙壁至少能听到一半内容。哈维这手不过是办公室政治手册中最古老的一招:向老板的秘书讨教。

为了问出刚才那个问题所付出的努力让哈维变得紧张起来。他结巴了几句,然后放弃了追问。这倒正合卡门的心意。她看了看手表。

“我该回去了,”她说,“谢谢你的烟。周末有什么安排?”

哈维耸了耸肩。这次确实挺可爱的。她希望自己能更喜欢他。她觉得,自己需要一个真正的朋友。

“我周日可能会去CBGB [2]看一场演出。”他说,试图装作若无其事。他这副装酷的样子让卡门忍不住翻白眼。

“我以为你不会喜欢那些新式的时髦音乐,哈维。”她边说边甩了一下头。

“呃,是,但是我——”

她拍了拍他的胳膊。

“放松一点,”卡门说,“感觉会很有意思。谁去演出?帕蒂·史密斯[3]和电视乐队[4]?”

“是,应该是。”他说。糟糕,卡门心想。我让他抱希望了。

“祝你玩得愉快——如果我去不了的话。”她说着,转身准备朝大楼走去。

她试着对哈维报以温暖的一笑,但他的眼睛却一直盯着自己的脚。

注释:

[1]斯特林,此处指漫威编剧、灭霸的创造者吉姆·斯特林(Jim Starlin)。

[2]CBGB,一九七三年十二月正式开张的一家纽约摇滚乐俱乐部,曾有众多知名摇滚乐队在CBGB演出,使其成为美国朋克音乐的圣地。二〇〇六年,CBGB因房租问题关闭。

[3]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1946— ),美国摇滚女诗人、画家、艺术家,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朋克音乐的先锋人物之一。

[4]电视乐队(Television),美国知名摇滚乐队,最早在一九七三年由汤姆·魏尔伦(Tom Verlaine)和理查德·赫尔(Richard Hell)成立于纽约,一九七八年解散。尽管乐队存在时间不长,却对摇滚乐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