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重拾

父亲算得上是乡村画家。小时候,他经常拿着炭精条对着我和妹妹画肖像。可惜这些画像都没留下来。“文革”期间,父亲受命在村子里那些显眼的白墙上画了大量的毛主席像,有《毛主席万寿无疆》《井冈山会师》等,他画得最满意的大概是《毛主席去安源》。画中的毛主席散发着万丈光芒。那些画太过巨大,他得先在白墙上打好格子,然后,按比例放大。我经常看到他攀缘在墙上,冒着烈日,画着画。当时是生产队,他认为这比去田里劳作要轻松得多也有趣得多。后来不再需要革命画像了,父亲开始替逝去的老人画。那时候摄影还没普及,很多人一生中可能只有一张小照。父亲就根据这小照画,放大成如今A4纸那么大,便成了遗像。这些遗像也是用炭精条画的,极度写实,乍一看几乎就像一张照片。父亲做的另一件事是在姑娘的嫁妆或小伙子的婚床上画上鸳鸯、玫瑰及各种吉祥之物。这样,村里的红白喜事,几乎都和父亲有关了。酒一定是有喝的。

父亲有一些参考画册,印象深刻的是一本叫《富春江画报》的杂志。前不久,去富阳开会,我还同当地朋友聊起这本早已停刊的杂志。在这个遍地都是图像的时代,要是重办《富春江画报》会是怎样的面貌呢,是不是会和那本构成强大的张力呢?这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我自然也喜欢涂涂抹抹。乡村条件差,没有系统训练,完全是瞎画,但艺术的种子大约就此种下了。考大学时,也希望自己的专业和艺术有点关系,所以,当时填志愿报了建筑学。父亲倒是非常务实,反对我的选择,因为建筑学还要考美术,要是美术不过关,我有不被大学录取的风险。当然,父亲的反对一点用也没有,我还是在高考后跑到绍兴考了美术。记得考题是“校门”。我当时连素描的概念都没有,那次考试完全靠线条。

大学毕业后的一段日子,我已开始小说写作,不过最先发表的作品却是画作——丰子恺式的文人漫画一类。当时在一家报纸上开了一个专栏,画了有一两年。有一天,突然接到一位女士的电话,是台湾《联合报》副刊的编辑。她喜欢我的漫画,问我是否愿意把画上的文字写成繁体字,以便在他们的报纸上发表。

1990年代中期,我开始发表小说。小说打开了我,激发了我,成了我的命运本身,让我成了今天的我。现在回想起来,最初的写作有如神助,简直写什么有什么。年轻写作是多么好,毫无畏惧,手无寸铁就可以攻克一个个堡垒。我完全把涂鸦这件事放弃了。

五年前的夏天,我在《风和日丽》之后,开始《南方》的写作。也许《风和日丽》耗去我太多的精神,《南方》的写作极不顺利,几乎陷入困境。我时有杂念,也可以说我出现了精神危机。我问自己写作的意义。这世界多一本我的小说与少一本我的小说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我为此沮丧至极,怀疑自己失去了写作能力。我越来越自闭了,很少与人交往。我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有一些事会突然进入个人生活,然后,又远去了。我生活得越来越慢。

似乎是很自然的,我拿起毛笔,重拾丢了十多年的涂鸦活儿。其间,得到了荆歌兄的鼓励。荆歌看了我的小画,让我一定多画一些,慷慨地送我毛笔和画具,还请他的朋友谢峰先生替我刻了十多枚印章。就这样,我慢慢喜欢上了画画这件事。我可能是个比较专注的人,而画画是一件需要专注的事。专注让时间慢下来,也让内心安静下来。专注让人充实。

视觉这种东西似乎比文字要好玩儿得多,变化的可能性也比小说要大。水墨宣纸,经常会产生出其不意的效果,有些画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画出来的。这种感觉好比经历了一次意外的艳遇,偷着乐。

在自媒体时代,小画的发表已不成问题,只要放在微博、微信上,就能让人看见。我偶尔会在网上晒画。虽然我知道如今“点赞”仅仅表示友好或“到此一游”,但还是会高兴的。

在这里,我忍不住要夸夸作家这个行当。如果一部小说——哪怕是短篇——和画一张画比,个人认为付出的精神劳动似乎更复杂,也更丰富。有时候和那些卖画卖得好的画家一起玩儿,我会想,作家真的是这个时代的苦行僧,画家们多轻松啊,这些家伙不停地重复着画同一个题材,并不停地卖着,在他们行当里完全是“合法”的,合乎绘画的伦理,而作家永远需要创造新东西,重复是作家的天敌,甚至一个比喻一生只能用一次。

今天一部小说的命运只能成为印刷品,而不能成为一件艺术品。有时候我想,在电子阅读开始普及,纸质图书越来越小众化的今天,也许未来小说家的作品也可以做成一件艺术品。不用出版很多本,但要做得充满设计感,要尽可能多地带有作家个人的气息。当小说成为一件具有收藏价值的艺术品的时候,或许也能卖个好价钱。

20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