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书在使初学者能洞识《诗经》每篇每章每句每字之义:每篇之首,先标明诗旨;然后于每句之间,注明字义;其句有难解者,或兼说明句义;每章毕,则专为此章作为解说,阐明全章之义。务求不滋疑惑,诗意了然。
二、本书每篇诗旨之标明,不拘一家之说,惟采其是者;或别具愚见,总以实事求是为主。旧说是者,乃取旧说;旧说不妥者,则别求真义。不以驳倒旧说自标新奇为目的,更不一意附和某家,以立门户。然《诗序》之说,流传已久,读者往往先入为主。故于义有参差之处,略作辨明。
三、字句之注释,以简洁明朗为主,虽杂采诸家,而只取一义,不兼采或说。凡采旧说若毛传郑笺朱传属于通训性质者,皆不注出处。若采新义,则于每章解说之后另附案语。亦不在句间注明出处,以免字数太多,于句间增加纷扰。惟此案语只略加说明,不多征引,读者欲求其详,可检原书。
四、每章之解说,除说明本章文义,及句法上下连缀关系,以资贯通外,偶亦略及文学分析,俾增读者认识,亦冀提高读书兴趣。
五、本书为节省字数,又为使读者易解,采用浅近之文言。
六、“诗经”一辞,在古无之,然后世于“诗”称为“诗经”,已成通称,本书因之。
七、《小雅》分什,毛传不计有目无辞六篇,每十篇有文者为一什。朱传以为笙诗,有声无辞,虽无文字,计入十篇之数。二书分什,因以不同。本书以为无辞者不宜计,从毛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