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7年,我有幸前往印度尼赫鲁大学访学。其间,我观察到了一些社会现象——某些运输工具拒绝搭载一些男性和女性乘客;女性参与示威游行抗议洋葱价格上涨;一些男性前往街边的茶摊喝茶时,会把鞋脱在店外后赤脚进入店内,且店主给他们使用的茶杯有别于另外一些茶客所使用的茶杯;在拉贾斯坦邦等北方地区,穿着纱丽的女子在见到陌生男性时,通常会用纱丽的一角遮面或覆头;陌生男性故意碰撞单身女性;女性头上顶着很重的水罐……它们触发了笔者对其背后所折射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思考,继而最终把观察视角落在了印度女性的身上。

在本书的章节划分中笔者借鉴了性别史的方法和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观点。性别史注重从性别视角来分析两性差异。斯宾塞则认为社会是不断进化的,并有其发展的阶段。因此章节划分时遵循“历史时期(的划分)和历史事件对妇女所产生的影响”这一原则进行,时间设置为“印度独立前”,“1947年—1974年”,“1974年—现在”。其中印度于1947年建立世俗民主共和国,于1974年出版标志性报告《走向平等》,这在印度妇女运动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笔者希望通过这种划分方法了解印度妇女在过去是被传统文化、宗教和男权所塑造的群体,要求她们具备温柔美好的道德品格,成为慈爱的母亲和温良的妻子,具有“和平”与“宁静”的象征意义;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发展,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席卷全球,人们的物欲、消费欲激增,女性形象在这一动态发展过程中是否仍为他人所塑造?若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影响女性形象的因素是什么?社会化进程中,女性的能动性是被关注还是被忽略?两性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两性关系较之过去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在正文的写作中,笔者还借鉴了埃米尔·杜尔凯姆(Emile Durkheim)、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和卡尔·马克思的某些观点以及冲突理论、推拉理论等。如在印度社会中,施行萨帝仪式的女性或者为争取民族独立解放运动而牺牲的女性都表现出杜尔凯姆强调的利他主义思想,即个人的发展、追求、利益等于自身已经毫无意义,需让位于社会传统或“大义”,只不过前者(施行萨帝仪式的女性)在很多时候是被动屈从的,而后者(为争取民族独立解放运动而牺牲的女性)则多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意愿。又如孔德认为社会学可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其中社会静力学关注的是社会关系,而社会动力学则关注社会发展的动力、方向等,反映到印度社会中,表现为女性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自身亦是动态发展的,不论其所具有的思想还是其所参与的活动都是如此。需要强调的是文化和文明在这种动态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再如马克思认为人们分属于不同的阶级,因而存在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印度社会按照种姓、权力、宗教、阶层、性别等多重因素被进行了人为地划分,表现为社会的不平等与不公正,这就是冲突理论的直接体现。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文章结构以时间为序展开,但却不属于妇女史范畴。符号互动论认为世界上的事物就如同符号,其能够让我们了解事物本身,也能够建议我们相应的行为,对其的研究要求我们把事物本身置入相应的文化语境中,并仔细观察与之有关联的社会活动,因此本书的写作旨在通过交叉研究,来力图展现各个时间段下与妇女相关的“社会背景或人文环境”、“热门话题或重大事件”、“两性差异”、“伦理道德及宗教习俗”、“印度女性的关注点”、“阶层和种姓利益”、“非政府组织和政府角色”以及妇女参与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活动”等内容,让女性遭受、参与和创造的“事件本身”来客观反映女性问题的核心,客观描述两性关系,以及客观展现女性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需要强调的是,女性问题的复杂性正好契合了后现代主义所提倡的研究方法,即任何单一的理论都难以对某种社会现象做出完整性地总结,不同社会现象及其所反映的不同社会问题用不同的理论来解释可能更为客观和贴切,因此交叉研究是必须和必要的。

第一章主要展现的是,尽管印度独立前的女性有过发展的黄金时期,但宗教、文化、传统以及父权体制等诸多因素的交互作用,致使印度女性长时间以来处境艰难,缺少自己的话语权,社会地位极其卑下。为合法化英政府的殖民统治,英国人引入了“文明使命”这一概念,且相信基督教和欧洲思想的传播必定会使印度摆脱目前蒙昧的状态并成功转型,女性亦可摆脱悲惨境遇并被成功救赎。在这种西方文明与本土传统观念交互碰撞的背景下,印度的知识分子以及少数女性精英阶层开始反思与探究社会弊端与陋习,以及女性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从而开始了19世纪后半叶那场轰轰烈烈的社会和宗教改革运动,涌现出了大批致力于弊端改革的改革团体和改革人士。遗憾的是,这些改革家因为身处父权特质和宗教文化被过度强调的背景下,故难以与正统印度教及他们所持有的传统理念彻底决裂,也不能完全脱离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文环境,因此尽管他们动员了各方面的力量来重新定义两性关系,但定义的过程既不完整也不全面。

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1947年8月14日,印度建立世俗民主共和国。后于1949年11月立宪,承诺保护和加强印度妇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女性公民的权利首次在国家认可的规范性文本中被记录了下来。第24届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会议明确1975年为“国际妇女年”。为了准备契合此次会议主题的报告,印度教育和社会福利部委派古哈委员会展开相应调研工作。标志性报告《走向平等》最终于1974年提交。报告指出,女性地位并未提升到女性所期望之程度。尽管政府积极举措保障妇女权益,女性自身亦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社会文化活动来推动自身角色的转化,然而男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绝对控制权及排他性必然导致许多有利于女性的具体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女性仍被排除在利益范围之外,扮演着从属性和辅助性角色。换句话说,“公民平等”与“性别平等”的承诺仅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得以体现。理论和现实之间的差距不可弥合,妇女在实际生活中未能享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与公正。

第三章着眼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印度女性积极要求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赋权,并争取融入印度社会的发展主流,因而“赋权女性”成了1974年以后“社会性别主流化”所强调的主题。然而赋权意味着女性将掌控更多的权力资源,意味着男女权力结构及关系将发生变化,这势必将对男性的权威、权力和特权等形成巨大的挑战。这也是缘何女性成功进入经济、文化等领域后,性别歧视、针对女性的暴力、劳动性别分工等现象仍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表现为男性在社会结构中仍占据主导性和统治性地位,女性价值及角色未获正确定义及定位。换句话说,尽管印度政府为推动女性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然而,印度女性的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因此,难以确定实现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所需要的具体时间,印度政府及社会各阶层的责任依然任重道远。但不可否认的是,教育是助推女性融入知识型社会发展主流以及构建现代女性新身份的重要媒介,女性在寻求赋权之路上有了更多的权利与机会,逐渐脱离了被边缘化和被隔离的命运,两性关系在悄然改变中。

最后,笔者要向亲爱的家人及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陈军军老师,向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的任佳、陈铁军、陈利君、李向春、马勇、赵群等专家,云南大学博士生导师赵伯乐教授以及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袁春生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此外,还要特别感谢杰拉尔丁·福布斯教授,她撰写的《近代印度妇女》向读者详尽地展现了印度妇女史的一个发展过程,这给予了我极大地启发,并成为该书撰写的一本重要素材;同时众多的印度学者丰富的本土知识及良好的文化修养亦给予了我种种帮助。正如同莫提默·J.艾德勒和查尔斯·范多伦在其著作《如何阅读一本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只能从比我们‘更高杆’的人身上学习”。我想对于我来说,杰拉尔丁·福布斯教授及众多研究女性问题的学者就是那些“更高杆”的人。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难以克服写作中的疑难和困惑,也难有本书的付梓。另外,由于资料欠缺及个人水平有限,本书错误疏漏及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指正。

蒋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