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The Kingdom of Belgium)

一 国家基本信息

(一)地理概述

比利时坐落于欧洲大陆西部,北连荷兰,南接法国,东南邻卢森堡,东部与德国接壤,和英国隔海相望。国土面积30528平方公里,海岸线长66.5公里,领海及专属经济区3462平方公里,国土最远两端相距280公里。比利时有三大地理区域:东部的阿登山脉、中部的高原以及西部的海边平原。东部的阿登山脉,地势相对较高,最高海拔达694米,森林覆盖率高;中部是地势逐渐上升的平原地区,河流分布较为密集,土地肥沃,农业灌溉充足;西部平原地势平缓,很多洼地是通过围海造出。

比利时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首都布鲁塞尔位于东1区,与北京时间的时差为7小时;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周日到10月的最后一个周日为夏令时,时钟调快1小时,比北京时间晚6小时。

(二)人口和民族

截至2013年底,比利时总人口为1119.5万,是西欧地区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其中,弗拉芒人(荷兰语系)人口占57.3%,瓦隆人(法语系)人口占32.3%,布鲁塞尔首都大区占10.4%。比利时官方语言为荷兰语,法语和德语。

比利时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主要是讲荷兰语的弗拉芒大区、讲法语的瓦隆大区以及德语族人(约7.15万人)。其余还有荷兰人、法国人、意大利人以及摩洛哥人等。据统计,目前在比利时大约有5万华人,占比利时总人口的4.4‰。大多数华人从事餐饮服务业,他们经营着的2000余家中餐馆遍布比利时各城市和乡镇。

(三)简史

比利时位于西欧中心,地处重要战略位置,其祖先是公元前1万年定居在此的克尔特族比利其人。自公元前57年起,比利时就长期被罗马人、高卢人、日耳曼人轮流统治。公元9~14世纪又被各诸侯国割据,14~15世纪建立了勃艮第王朝,而后又陆续遭西班牙、奥地利、法国等国统治。1815年召开的维也纳会议决定将比利时纳入荷兰管辖。1830年8月25日比利时爆发独立运动,布鲁塞尔人民举行起义,比利时国民大会于该年11月18日宣告比利时独立为世袭君主立宪王国,彻底摆脱了荷兰的统治。

比利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德军占领,后于1918年11月光复。二战时再度被法西斯德国占领,利奥波德三世在1940年5月28日签字投降后,比利时政府被迫流亡英国。比利时人民随后积极开展反法西斯斗争,后于1944年9月光复比利时。1944年比利时与荷兰、卢森堡缔结关税同盟,又于1958年深化为三国经济联盟,同英国、法国、荷兰和卢森堡结成区域性的防御组织。1949年4月比利时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958年加入欧洲共同体。1993年比利时正式实行世袭君主立宪制下的联邦制,实现了国家体制改革。

虽然是西欧小国,但比利时在欧洲政治和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比利时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欧盟的创始成员国。其首都布鲁塞尔被誉为“欧洲首都”,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欧盟等多个国际组织的总部驻地位于此,另有200多个国际行政中心,以及超过1000个官方团体在布鲁塞尔设有办事处。

二 政治状况

(一)政体简介

1.宪法

比利时于1831年制定了首部国家宪法。1994年2月17日,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了比利时体制改革后的新宪法,这是自1831年起首次对宪法进行重大修改。新宪法保留了原宪法关于公民基本自由、权力和民主的2/3条款,并从原来的140条增加至198条。宪法规定比利时为世袭君主立宪制下的联邦制国家,国王是国家元首以及三军最高统帅。国王和政府共同行使行政权,政府掌控实权。国王和议会共同行使立法权,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实行两院制,众议院主要负责行使立法权,参议院只在外交活动、国家体制改革、修宪等事务上与众议院拥有同等权力,其他方面仅享有立法建议和咨询权。新宪法首次承认女性王室成员的王位继承权,同时也赋予了地区政府在内政和外交方面更大的权力。

2.议会

比利时联邦议会由150名众议员及71名参议员组成,议员任期4年。全国11个选区直接选举产生众议员。71名参议员则包括了地区直接选举产生的40个名额,各语区议会指派的21个名额,以及地方遴选的9个名额;国王子女年满18岁之后均是法定参议员,但不参与投票。议会主要职权有:明确国家活动的基本方针;制定以及颁布法律;监督国家其他管理机关和权力机关的活动;任免部长会议或个别成员;批准以若干年为一周期的国民社会经济计划;批准政府年度预算;对于引起公众强烈反响的事件,议会可组织特别委员会进行调查;也可利用不信任投票来表现出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不信任等。比利时第6次国家体制改革规定:自2014年起,参议院为非常设机构,参议员人数从目前的71人减至60人。

3.政府

比利时分为三个大区,即弗拉芒、瓦隆以及首都布鲁塞尔,同时有荷兰语、法语和德语三个语区。有联邦政府、布鲁塞尔首都大区政府、瓦隆大区政府、弗拉芒大区和语区政府、法语语区政府和德语语区政府6个平级政府,分别负责不同事务。联邦政府负责财政、外交、司法、国防、内政、就业、卫生、社保,掌管警察、军队、司法制度、货币、国债、工资、国企、核电等事务。大区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经济、国土整治、农村发展、省市财政、水政策、交通、公共工程、外贸、能源、农业、科技,并享有以上领域内一定程度的外交权力,例如与其他国家签署经济、科技等协定。语区则管辖教育、文化、医药防治、视听、年轻人政策、家庭政策以及社会补贴等事务,同时在以上领域拥有一定的外交权力,例如与其他国家签订文化协定。

4.司法

比利时全国范围内共有225个治安审理所,1个最高法院,5个上诉法院,27个初审法院。每省设立1个重罪法庭。三级法院均配有对应的检察机构。国王直接或根据同级议会的提名来任免各级法院的法官,法官一职终身制。国王根据政府提名来任免各级检察长。

5.政党

比利时有10个主要政党:法语革新运动党、荷语基督教民主党、新弗拉芒联盟党,荷语社会党、法语社会党、荷语自由民主党、弗拉芒利益党、荷语绿党、法语人道主义民主中心党、法语生态党。此外还有比利时进步团结共产党、比利时劳动党等小党。

(二)政局现状

1.最新的选举

受政治文化的历史性差异和南北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影响,比利时政府组阁是一个困难重重的进程。2010年6月,比利时联邦议会完成选举后,南部法语政党和弗拉芒语政党关于国家体制改革上分歧严重,中右政党和中左政党在国家经济政策上意见不同,使得比利时经历了长达541天的“无正式联邦政府状态”。直至2011年11月底,比利时主要政党才就组阁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同年12月6日,迪吕波向国王菲利普宣誓就任首相一职,新一届联邦政府组阁完成,历经500多天的组阁进程告一段落。

2014年5月25日,比利时召开联邦、地区及欧洲议会三合一选举。但由于选举的胜利者巴尔特·德韦弗——新弗拉芒联盟党主席未能完成协调组阁谈判的任务,菲利普国王又于7月22日指定米歇尔(法语革新运动党主席)与克里斯·佩特斯(弗拉芒大区政府首席大臣)共同负责组建联邦政府事宜。与此同时,法语革新运动党同意与荷兰语基督教民主党、新弗拉芒联盟党以及荷兰语开放自民党谈判,以组建一个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中右翼联合执政团体。

2014年10月7日,比利时法语革新运动党、荷兰语基督教民主党、新弗拉芒联盟党及荷兰语开放自民党,关于组阁新一届联邦政府的安排达成一致。参与组建比利时新一届联合政府的4个政党经过协商谈判,关于就业政策、财政预算等形成一致意见,并推选夏尔·米歇尔出任比利时新一届政府首相。2014年10月11日,比利时新任首相夏尔·米歇尔及其全体内阁成员在布鲁塞尔正式宣誓就职。稍早之前,比利时国王正式接受迪吕波卸任首相一职,同时任命米歇尔为比利时新首相。米歇尔向国王菲利普提交了新一届政府内阁成员名单,其中包括4名国务秘书和14名大臣。

2.执政党与在野党力量对比

比利时当前政府由法语革新运动党、新弗拉芒联盟党、荷兰语基督教民主党及荷兰语开放自民党联合组成,新一届联合政府政治光谱中间偏右。在2014年5月25日的联邦选举中,尽管现任首相米歇尔所在的法语革新运动党在比利时法语区比此前多获得了2个席位,但还是比其竞争对手法语社会党拥有的席位少。2014年7月,菲利普国王指定米歇尔负责组建联邦政府的谈判事宜。米歇尔通过与包括新弗拉芒联盟党在内的三个荷兰语政党建立联盟,进而削弱了其他法语政党的势力。

(1)新弗拉芒联盟党:成立于2001年,前身是于1954年成立的人民联盟党。在2010年联邦大选中一跃而成为荷语区第一大党,2014年大选中赢得众议院最多席位。

(2)荷语基督教民主党:前身是荷语基督教人民党,后者于1968年从基督教社会党独立出去。

(3)荷兰语开放自民党:于1992年11月成立,前身是荷语自由进步党,后者成立于1972年。

(4)法语革新运动党:前身是组建于1846年的自由党(PL),是比利时历史最悠久的政党。2002年3月24日,法语民主阵线(FDF)、法语革新自由党(PRL)、国民革新运动(MCC)联合成为法语革新运动党(MR)。

(5)法语社会党:前身是创立于1885年的比利时工人党(POB)和创立于1945年的比利时社会党(PSB)。1978年,比利时社会党因语言分裂为荷兰语社会党(SP)和法语社会党(PS)。

(6)荷兰语社会党:1978年,社会党因民族矛盾分裂为法语社会党(PS)和荷兰语社会党(SP)。2001年,SP更名为现在的SP. A。

(7)弗拉芒利益党:1978年12月,弗拉芒人民党(VVP)和弗拉芒国家党(VNP)组建为弗拉芒集团,后更改为现名。

(8)法语人道主义民主中心党(CDH):前称为法语基督教社会党(PSC),由基督教社会党于1968年分裂而成,2002年改为法语人道主义民主中心党。

(9)荷语绿党:前身为成立于1982年的荷语生态党,2003年更改为现名。

(10)法语生态党:成立于1980年,实行集体领导制。

(三)国际关系

1.外交原则

比利时推行积极的欧洲政策,将欧盟作为其对外活动的重要战略支点,支持深化欧洲一体化进程;积极参与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和维和行动;重视发展与美国的关系;主张加强与独联体及东欧国家的来往;重视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大国之间的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民主化进程;利用经济援助等方式,努力重塑对非洲大陆的传统影响力。比利时提出“立足欧元区、放眼亚洲、南美及中东欧”的外交方针,不断强调经济外交的重要性。与全球约160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全球设有比利时使领馆的国家超过了90个。

比利时倡导多极化的世界政治格局,反对强权政治和单边主义;主张欧洲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在世界政治经济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申明欧洲宪章的积极作用,主张加快欧盟东扩步伐;强调欧洲防务建设的重要性,倡导欧洲防务建设是北约的重要补充;推动欧洲加快构建匹配其经济实力的军事防务能力;倡导欧盟成员国实行统一的财政政策,认为欧盟不应只关注于施行严格的预算规制,同时也需要增加就业机会和促进经济增长。

2.大国关系

同俄罗斯的关系:比利时保持关注俄罗斯国内外局势走向,支持俄罗斯国内政治经济改革;认为西方国家应在政治层面上加强与俄罗斯的合作,以促进地区局势的稳定;俄罗斯作为军事大国,在国际事务中渐趋强硬化的现状引起了比利时的担忧;主张加强双边经贸合作,实现更大程度的互惠互利。

同美国的关系:双方于1832年2月9日建交,比利时在欧盟外的最大贸易伙伴国即是美国,比利时重视加强同美国在政治、军事和经济方面的合作。“9·11”恐怖袭击事件后,比利时强烈谴责恐怖分子的非人道主义行为,并表明要与美就反恐问题保持紧密合作,将施行一切必要手段打击恐怖分子。比利时主张北约不应仅仅局限于作为一个共同防御组织,北约还应该是成员国共同价值观的载体所在,也是欧洲军事安全的根本保障,同时是维系欧美同盟关系的重要保证,捍卫着欧美共同利益。比利时对美国奥巴马政府执政后倡导的多边主义政策表示支持,认为这将会积极促进欧美双方构建更加平衡和紧密的跨大西洋关系。

3.邻国关系

比利时是欧洲共同体创始国之一,与邻国关系紧密,和荷兰、卢森堡两国关系尤为密切。1958年,三国缔结《比荷卢经济联盟条约》,共同协商经济活动、财政和社会事务政策,约定在欧共体、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中采取相同立场。三国之间还签订了防务协定。1990年6月,比连同荷、卢、法、德签订五国商品、资本以及人员自由流通协定。比利时与法国、德国、卢森堡共同提出构建欧洲“集体能力核心”,在不占用北约资源的情况下开展由欧盟领导的行动计划,建立以德法旅为基础的欧洲快速反应军事力量,设立多国行动司令部和战略航空运输欧洲指挥部等。

三 经济形势

(一)经济概况

1.自然资源

比利时自然资源相对贫乏,原油、天然气完全依赖进口,一次性能源的进口依存度接近80%,显著高于欧盟平均水平。据估计,比利时煤蕴藏量约为37亿吨,其中18亿吨具有一定的开采价值。比利时各主要煤矿自20世纪80年代起陆续停止开采。此外尚有少量铜、铁、铅、锌矿等矿产资源。比利时森林覆盖率为23%。

2.产业结构

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2013年比利时工业附加值占GDP的比例为21%,农业附加值占1%,服务业附加值占78%。

化工产业:是比利时的支柱性产业之一。2009年,比利时人均化工产值达3200欧元,位居世界第一。化工产业占国民经济的份额达6%,接近欧盟27国平均水平的2倍。生命科学工业和化学占比利时制造业的比重超过20%,全行业就业人数占整个制造业就业人数的比重超过17%。

汽车工业:是比利时重要的产业之一。坐落于欧洲中心的优越地理位置,以及拥有港口的天然条件,比利时吸引了世界上许多著名的汽车制造商来投资设厂。高峰时每年生产的汽车一度接近百万辆,其中90%用于对外出口。但近些年受金融危机和欧洲经济低迷的影响,比利时汽车工业销量和产量出现了持续下滑。

食品产业:巧克力和啤酒等食品加工行业是比利时的特色产业。全球第一大啤酒生产商AB英博啤酒集团的总部便位于鲁汶市。此外,比利时全国还有约350家巧克力企业,生产着3000余种不同口味的巧克力。

钻石产业:比利时最大港口和重要工业城市安特卫普是世界上最大的钻石加工和贸易中心,全球50%的成品钻和80%的毛坯钻在此交易。2013年,比利时出口到中国的加工钻石所占比重为27.9%,对中国大陆出口的钻石总价值达15.46亿美元。

(二)近期经济运行状况

1.宏观经济

经济增长率:2003~2007年,比利时曾保持稳定的经济增长,2007年GDP世界排名第17位,在欧盟28个成员国中位列第9。金融危机的爆发严重冲击了比利时经济,2009年便陷入衰退,国内生产总值3477亿欧元,同比下降3.0%,创二战以来最大跌幅。2010~2011年,比利时经济开始逐渐复苏,对外出口迅速增长,国内消费有所回暖,投资降幅减缓,经济回升势头整体好于预期,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分别增长2.3%和1.9%。2012年,受欧债危机影响,比利时经济陷入衰退,内需不振,外需减弱,实体经济表现不佳。按当前价格计算,2012年比利时国内生产总值为3763亿欧元,按不变价格计算为3617亿欧元,同比下降0.2%。2013年,比利时经济开始缓慢复苏,GDP同比增长0.2%,达到3947.9亿欧元。

通货膨胀:2011年,由于食品和燃料的价格大幅上涨,引起比利时消费指数走高,全年通胀率为3.5%。2013年比利时通胀率为1.4%,较2012年的2.6%进一步减少。此外,2013年破产企业创历史纪录地达到12306家,比2012年增加11%,失业人数增加2.8万人。在比利时的三个行政大区中,受企业破产冲击较大的是首都布鲁塞尔和瓦隆地区,弗拉芒地区受到的影响相对小一些。

消费:2013年,受益于经济形势预期好转,私人消费同比增长0.6%,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2012年基本持平。全年家庭最终消费支出实现了2011年来首次增长,达到了2694.82亿美元,同比增长5.2%。

2.国际收支

比利时属于外向型经济,近年来其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占GDP的比重超过80%,人均出口额位居全球前列。比利时中央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比利时进出口总额为6879亿欧元(折合8942亿美元),其中进口3403亿欧元,同比增长1.52%,出口3476亿欧元,同比增长1.61%,贸易顺差73亿欧元。2013年,比利时进口3393.6亿欧元,同比下降0.7%,出口3534.7亿欧元,同比增长1.8%,贸易顺差141.1亿欧元。

欧盟是比利时的最大贸易伙伴对象,比利时76%以上的出口产品目的地是欧盟,比利时与荷兰、法国和德国三个邻国的贸易额约占贸易总额的50%。据IMF统计,截至2013年底,比利时外汇储备195.3亿欧元。

3.外债

截至2012年底,比利时外债额度达到7483亿欧元。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13年一季度,比利时债务率攀升了4.7%个百分点,达104.5%,在欧盟国家中债务增长幅度仅次于爱尔兰。截至3月底,比利时债务水平高居欧盟第五位,位列希腊、意大利、葡萄牙和爱尔兰之后。比利时国债局表示,每月比利时债务率都在变动,特别是债务到期或新债发行较集中之时,变动幅度就会增加。根据比利时国债局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比利时债务比率为99.7%,较上年同期末明显升高。

为控制债务率升高,2013年迪吕波政府在实行财政紧缩的同时,也在积极增加财政收入来源,先后出售了政府持有的坏账处理机构和BNP巴黎富通银行的股份,分别获得了10亿和32.5亿欧元收入。同时政府还向金融机构出售债券,获得了6.36亿欧元现金收入。一些政府机构还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国债,获得了5亿欧元的利息收入。未来比利时政府还将通过去国有化等方式获得更多资金,降低债务负担,减轻融资压力。2014年第一季度的比利时国家债务升高至4042.5亿欧元。

4.财政收支

2013年比利时联邦政府财政支出1182.5亿元,财政收入为1049.6亿欧元,财政赤字132.8亿元,赤字占GDP比重为3.36%。2012年,比利时财政赤字占GDP2.96%。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后,一直处于较高债务水平的比利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联邦政府的工作重心转向减少债务、促进经济增长。在控制财政赤字方面制定了2011~2014年财政稳定中长期规划,2011届政府上台后,实行严格的紧缩政策,力争逐年降低赤字率,并在2015年得以实现财政略有盈余。

四 投资状况

(一)外国投资状况

比利时一贯倡导发展外向经济,经济开放程度高,外资经营环境较好,投资政策宽松。比利时位于欧洲日耳曼和拉丁文化的交汇地带,消费市场在欧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跨国公司常常通过在比利时推广新产品来研究市场反应。

比利时基础设施覆盖率高,交通运输和港口设施的通行能力在欧洲名列前茅,与法国、德国、荷兰等邻国之间建立了便利的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运输体系,完全能够满足国外投资者对于投资目的地硬件环境的要求。

比利时是西欧地区吸引外资较多的国家,许多跨国企业将欧洲总部或欧洲分部中心设于比利时。美国和一些欧盟国家的投资者是投资主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开始投资于比利时。吸引外资较多的行业是电信、能源、制药、银行以及保险业等。

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3~2014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指出,比利时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8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列第17位。世界银行发布的《2014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比利时在189个经济体中营商便利程度排第36位。2013年1月,英国经济学人智库和美国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发布的主要经济体经济全球化报告中,在综合考虑了资本流动、国际贸易、文化融合、劳动力流动、技术交流等指标后,比利时的经济全球化指数高居世界第4位。

截至2013年底,比利时吸收外资存量为9240.2亿美元。许多世界500强企业在比利时都有投资,其中著名的跨国公司有谷歌、微软、大众汽车、葛兰素史克、卡特彼勒、荷兰国际集团(ING)以及巴黎银行等。

(二)投资环境

1.投资政策

比利时主管国内投资和国外投资的政府部门分别是:联邦经济部、弗拉芒大区、瓦隆大区以及布鲁塞尔首都大区经济部。比利时开发区与地区经济协同发展,区内内资和外资企业均适用于国民待遇。基于任何投资形式的企业在比利时都享受普遍性的国民待遇,法律体系也不作涉外方面的细分。

投资行业的规定:比利时没有规定禁止投资的行业。国防领域,比利时方面规定持股必须超过50%,实现控股。外商投资金融、医疗服务、保险、旅游、商业零售、电信、运输、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必须先获得比利时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大区政府对于上述领域以及采矿、采煤、赌场、汽车保养与维修、电力天然气热能生产、咖啡馆、餐馆等投资均没有政策扶持。其中,污染企业需要特批,赌场要申请联邦营业牌照。2005年,瓦隆大区推出旨在振兴地区经济的马歇尔计划,鼓励在5大经济领域进行投资:生命科学、机械工程、食品加工、航空航天和运输物流。弗拉芒大区重点鼓励外商在化工、环保、生命科学、信息技术、物流、汽车及零配件等领域投资。布鲁塞尔首都大区也有类似的导向政策用于吸引外资。

投资方式的规定:比利时未颁布限制企业私有化的法令,因此私营企业或国有企业均可接受外资入股,方式可为占少数股权和控股,政府比较少有行政干预。比利时股票市场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国外投资者可购买在比利时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任一种股票,购买比例最高为30%,若超过30%,则需发出公开收购要约。另外,比利时2007年5月法律规定,如果外资收购比利时银行的股权达到或超过5%,需要经过比利时银行金融和保险业监管机构(CBFA)批准。2009年3月1日起,欧盟第2007/44号指令替代了比利时的银行法。新指令实施后,这一审批门槛将提高至20%、30%和50%三个档次。

投资审查的规定:比利时对外资并购本国企业没有明确的安全审查制度,对国有企业投资及并购也没有专门的规定,与私营企业一样适用于国民待遇。比利时和欧盟均规定了企业合并的反垄断审查制度,以防止企业并购对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若并购案件满足欧盟反垄断审查的条件,优先适用欧盟反垄断法,合并主体应主动向欧委会竞争主管机关申报。比利时2006年《保护经济竞争法》规定,若并购各方在比利时的年营业额超过1亿欧元,并且至少有两个并购方在比利时的年营业额超过4000万欧元,则并购交易方应提前向比利时竞争机关竞争委员会申报。经审查同意的,方可实施并购交易。

2.金融体系

当地货币:比利时为欧元区成员,2002年1月1日起流通欧元,2002年2月28日,欧元完全取代比利时法郎成为比利时流通货币。

外汇管理:比利时没有外汇管制。在比利时可以自由开设欧元或者其他主要货币的账户。外汇可以自由进出,无须申报。携带现金数额1万欧元以上出入境时需要申报。工作在比利时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入可以全部转出国外。

银行机构:比利时国家银行是比利时的中央银行,主要负责发行货币、监督证券结算和支付体系的运行,以及维护和统计数据。与此同时,比利时央行也是一家上市公司,每年会定期对股东派发股息和红利。比利时国内主要有四大商业银行:比利时联合银行(KBC)、巴黎富通银行(BNP Paribas Fortis)、ING(荷兰)比利时银行和Belfius银行。2009年比利时有103家银行,其中外资银行83家,主要的外资银行有: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根据比利时央行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2013年,比利时银行和保险行业的经营情况均有所好转,但中央银行对比利时金融稳定状况仍持谨慎态度。

Fortis和KBC与中国的银行机构合作较多。近年来,随着中国和比利时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入,中国的商业银行陆续在比利时设立分支机构。2010年12月,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布鲁塞尔分行开业。2011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布鲁塞尔分行正式营业。

3.税收体系

税收体系和制度:比利时税收体系的核心是所得税和增值税,另有少量的地方税种,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安排。国外企业及个人与比利时本国的法人及自然人同等纳税。比利时的税制主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法人税以及代扣代缴税(股息税、地产税、专利税、利息税);间接税有增值税、消费税、登记税、关税(包括转口)、印花税(包括股市交易税)、遗产税以及杂项税(环境税、能源环保税、保险年税等)。

主要税率和税赋:比利时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所得税安排,所有法人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除了合伙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利时针对中小型企业的具体优惠累进税率分为4个不同的等级(见表1)。企业名义所得税以公司的全球总利润为基准按33%(另加3%的危机税)的税率征收。比利时2010年度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根据收入的高低,列定了5个起征点(见表2)。

表1 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优惠累进税率

资料来源:比利时联邦财政部。

表2 2010年度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

资料来源:比利时联邦财政部。

五 双边关系

(一)政治关系

中比外交关系建立于1971年10月25日。建交后,双边关系发展顺利。2000年以来,双方高层互访增多。2013年10月马凯副总理访问比利时。应比利时王国国王菲利普的邀请,2014年3月30日至4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比利时进行国事访问,这也是27年来中国国家元首首次对比利时进行国事访问。双方签订了经贸、电信、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文件,展开了在互联互通、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节能环保、人文交流等一系列重要领域的互利合作。2013年5月,比利时众议长、法语社会党前副主席弗拉奥访华。2013年9月,迪吕波首相出席于大连举办的夏季达沃斯论坛。

(二)双边贸易

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比贸易总额为254.3亿美元,同比下降3.5%。其中,中国对比利时出口额155.6亿美元,同比下降5%;中国自比利时进口额98.7亿美元,同比下降1%。目前中国是比利时在欧盟之外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比利时是中国在欧盟成员国中第六大贸易伙伴(见表3)。

表3 中比贸易额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

(三)双边经济合作

投资:中国对比利时投资近年来增长迅速,反映了双边经贸合作在不断加深。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2013年中国对比利时直接投资流量为2578万美元。截至2013年末,中国对比利时直接投资存量为3.15亿美元。随着中国企业逐渐加快“走出去”的步伐,比利时政府对吸引中国企业投资越来越重视。如外国投资局(AWEX)和瓦隆大区出口专门设立了“中国企业服务中心”,为赴瓦隆大区投资的中国企业提供服务。布鲁塞尔大区和林堡省均设立了工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孵化器,积极吸引中国企业投资入住。

重要合作项目:20世纪80年代初,比利时企业在华投资的项目有西安杨森制药、上海贝尔等知名公司。苏威化工集团、贝卡尔特钢帘线、百威英博啤酒、优美科贵金属材料等比利时企业在华投资较大,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比利时弗拉芒大区为鼓励其企业对亚洲国家,尤其是对中国进行投资,还专门设立了“亚洲基金”。2003年5月,中国海通证券公司与比利时富通银行下属的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筹建的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挂牌营业。中国第一个产业投资基金——中比直接股权投资资金也于2004年11月底在比利时王储菲利普访华期间正式运营,2005年1月开始进行实质性资产运作。

近几年来,中资企业在比利时的重大投资项目逐渐增多。上海港务集团于2010年5月成功收购了泽布鲁日港APM集装箱码头公司25%的股权。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1月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设立分行,这也成为两国金融合作不断深化的重要标志。其他重大投资合作项目还有华为比利时公司、海南航空收购酒店、中远参股安特卫普门户码头公司、中海运和中远的船务运营等。

财政合作:比利时是最先向中国提供政府无息贷款的西方国家。截至2004年底,中国与比利时政府签订的政府贷款协议金额累计达2.28亿美元,生效金额为2.27亿美元,生效项目35个。2004年底,比利时在中比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运营后,曾表示该基金是中比财政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改变以往比利时对中国提供政府优惠贷款的财政合作形式。2012年5月,李克强副总理访比期间,比中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正式启动。

承包劳务: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中国企业2013年在比利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0份,新签合同额2.9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7385万美元;当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0人,年末在比利时劳务人员32人。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有惠生(南通)重工有限公司承建的Exmar Flrsu Project项目、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比利时光伏系统项目等。

六 总体风险评估

政治方面,作为经济外向程度较高的欧洲国家,比利时社会稳定,法制健全,治安条件相对较好,较少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商业欺诈行为。但中资企业对比利时进行投资前,也需要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及投资风险分析,了解比利时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中资企业应当关注比利时各区各级议会选举和政府换届,关心当地政府的最新经济政策走向。了解联邦政府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对应职能,与大区的政府官员保持沟通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另外,比利时法语区和荷兰语区长期存在矛盾,2010年议会选举后,新一届联邦政府就因语区和党派之间的分歧而迟迟未能组建。由于比利时大区政府在经济治理方面具有较高的自主权,就近几年来看,联邦层面的政治僵局尚未对当地中资企业的经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但中长期而言,投资者也应将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纳入考虑之中。

经济方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利时作为一个理想的投资目的地具有以下几个竞争优势:(1)优越的地理位置,地处西欧中心,邻近荷兰、法国、英国、德国等欧洲主要发达经济体,市场辐射能力强。(2)商业基础设施完备,交通发达,物流便捷。(3)科研创新实力雄厚,拥有11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化工、纳米、生物制药、微电子等技术水平居世界前列。(4)劳动力素质较高,语言能力普遍较强。(5)公众对于外资企业来比利时投资设厂持开放态度,政府为吸引外国投资也积极采取税收、补贴等投资优惠政策。(6)相对廉价的房地产费用,可以减少前期投资成本。(7)作为国际政治经济决策中心的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坐落着欧盟、北约等120家国际政府组织和约1400家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总部。

金融方面,比利时政府对内资和外资企业均实行国民待遇。外资企业在进行融资活动时与本地企业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比利时有着发达的金融业,银行竞争激烈、业务全面,企业合理的贷款需求基本可以得到满足。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在布鲁塞尔分别设立分行后,中资企业将享受到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

安全方面,比利时社会治安状况较好,进入21世纪以来,刑事案件逐年递减,入室盗窃和汽车偷盗案稳步减少。比利时联邦警察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比利时全年发生犯罪案件97.9万起,同比下降5.9%。但在首都布鲁塞尔等大城市,团伙抢劫、盗窃等案件有增加趋势,居民安全感有所下降。中国赴比利时旅游和工作的公民也曾遭到一些不法分子的偷窃或抢劫。据比利时政府部门公告,比利时境内存在极少数无政府主义分子,不排除会伺机利用社会矛盾进行破坏活动,甚至会故意干扰破坏国外投资企业。另外,比利时法律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市镇政府领取执照后持有枪支。

(王玉主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