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国家统计调查市、县优秀报告集萃(2006—2015)(上下)
-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 6352字
- 2020-06-25 14:30:32
农资价格变动对农民收益和家庭生计的影响调查——以汉中水稻种植为例
近年来,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的落实情况,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资价格等越来越受到关注。据统计部门资料显示,在汉中经济持续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的同时,农民收入也实现了同步快速增长。但受全国整体物价水平上升的影响,汉中居民消费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也呈现出以涨为主的态势。据国家统计局汉中调查队资料显示,2010年至2012年前3季度,汉中城市CPI指数分别为104.4、105.6、103.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指数分别为101.5、112.0、104.4。那么,这些价格上涨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农民生产收益是否影响?影响程度有多大?哪些类型的农民受影响最为明显?带着这些问题,国家统计局汉中调查队组成专题调研小组,选择汉中在全省种植面积、产量均具有代表性的水稻种植作为研究载体,于2012年9—10月深入水稻主产区汉台进行了调查研究。本次调研以汉中农作物播种面积及粮食产量调查、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的国家调查点为依托,调查走访了7个乡镇,每个乡镇抽选1—3个村,共10个自然村,分层逐级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对象为农户,采用半结构化访谈、主要知情人访谈等方法,调研重点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户水稻种植收益与家庭生计所带来的影响。
一、研究理论基础与评价方法
农户粮食生产具有显著的双重目的性,它首先要满足家庭消费需求,在此基础上剩余的粮食才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因此,对于任何一种粮食作物,都存在以下关系:
Y=Yc+Ys
其中,Y指粮食作物产量;Yc指粮食家庭消费量;Ys指粮食销售量。
在粮食产量不变的情况下,粮食与生产资料价格同时变动时,价格变动前后农户种植任何一种粮食作物的收益变化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I=Ys×△Ps+Σ(Ni×△Pi)
上式中,△I为价格变动农户种植该粮食作物的收益变化;△Ps为该粮食品种价格变动额;N为生产资料投入数量(受作物生长刚性需求、要素投入产出临界要求、种植技术等因素限制,农资投入数量对农资价格变动的弹性系数较低,本文假定价格变动前后农户生产资料投入的数量不变),i(1,2,3…,n)为生产资料投入项目,如种子投入、化肥投入、农药投入、雇工投入等;△Pi为任一生产资料项目的价格变动额。
在满足农户家庭消费需求的基础上,价格变动前后种粮农户收益变化取决于粮食销售收入变动额与粮食种植生产资料投入变动额之间的比较关系。当△I>;0时,农户在价格变动中收益;当△I=0时,农户在价格变动中既没有获益亦没有受损;当△I <;0时,农户在价格变动中受损。
进一步地,农户种植任何一种粮食作物的收益可以用以下公式简化表示:
I=Ys×P-C
其中,I为农户种植该粮食作物的收益;Ys为粮食销售量;P为当期价格;C为种植成本。
二、水稻种植户收益变动分析
(一)水稻种植成本变动
汉中农户种植水稻主要成本投入为种子、育秧、人耕机收、化肥、农药及除草剂等,现以调查样本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并结合样本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农户为补充,计算2011年与2012年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前后农户种植1亩水稻的成本变化。
由表1可知,2012年汉中农户种植1亩水稻的成本为663元,因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而导致的生产性投入增加额为35.5元,增幅为5.7%。
表1 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前后水稻种植成本变化①
注:①本表计算对象为直接发生的生产性投入,未包含农村税费及农户自身劳动力投入;
②种子使用量为每亩1公斤,涨价前后稻种均价分别为53元/公斤、61元/公斤;
③本地多采用两段育秧技术,涨价前后平均成本分别为190元/亩、200元/亩,其中包括人工、肥料、地膜等;
④本地插秧多为人工操作,每亩地雇2个工,涨价前后均价分别为160元/亩、170元/亩;待收割之时使用机械,租赁费用平均为100元/亩,价格保持不变;
⑤化肥一般采用复合肥加尿素相组合,每亩地分别使用22.5公斤、10公斤;复合肥涨价前后均价分别为90元/50公斤、85元/50公斤,尿素均价为2.6元/公斤,价格未发生变动;
⑥农药及除草剂均价变动主要依据典型农户估算。
(二)水稻销售收入变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汉中调查队粮食产量调查数据,汉台2012年水稻单产为617.8公斤,较去年增长38.1公斤,增幅为6.6%;当前水稻收购价格为2.65元/公斤,较去年同期下降0.05元/公斤,降幅为1.9%。
由表2可知,受水稻丰产带动,2012年农户水稻销售收入为1637.2元/亩,较2011年增加72.0元,增幅为4.6%。
表2 销售价格变动前后水稻收入变化
(三)种稻农户收益变动
汉中农户在价格变动前后种植1亩水稻收益变化如下表3所示。
表3 价格变动前后农户种植水稻收益变化(元/亩)
2012年,汉中农户种植水稻每亩收益为974.2元,较2011年增加36.5元,增幅为3.9%。今年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当前水稻销售价格疲软两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增产带给农民的收入增长。同时,在水稻丰产这一利好因素促动下,我市种稻农户整体上受本轮农资价格上涨的负面影响较小。
(四)农户“真实”收益分析
进一步深入研究可知,根据水稻生产的双重目的性,农户生产的水稻必须首先满足自身生存需要,其剩余产品才能谈得上进入市场销售获益。也即,衡量种稻农户的“真实”收益必须减去因满足自身生存需要而耗费的种植成本,这部分成本无法进入市场交易,它是一种刚性的、维持生存所必需的支出。为与生产性投入成本相区别,在此可将其暂定为自给性成本。
经小组访谈过程中与被调查农户反复讨论得知,我市农民人年均稻谷消费量为200公斤,也就是说农户种植水稻的“真实”收益必须除去这200公斤的水稻自给性成本,才是农民实际地能拿在手上的货币收入。
研究这一问题先来看单个农民种植第1亩水稻的“真实”收益。容易得出:
农户自给性成本所需的人均水稻种植面积临界值=年人均水稻消耗量/亩均水稻产量。
若种植面积低于这个临界值,农民的水稻产出将不够满足自身消费所需,他不仅要承担全部的自给性成本,而且还要在市场上购买所欠缺的满足自身生活所需的水稻;若种植面积等于这个临界值,农民将无多余的水稻在市场上销售,那么自给性成本就得不到市场补偿只能由农民自身承担;若种植面积大于这个临界值,农民才有多余的水稻进入市场销售获益,获益所得将部分或全部补偿自给性成本,甚至还有所获益。
以2012年为例,在我市农户生产第1亩水稻用于自身消耗所需的人均水稻种植面积临界值为0.32亩;能用于市场销售的种植面积为0.68亩,其产出按当前市场销售获益为1113.3元。综合可知,在我市常规栽培条件下农户生产第1亩水稻的实际收益为450.3元。
此基础上,该农民继续种植水稻已不存在自身消耗的自给性成本,故而2012年我市农民在种植第2,3,4…,n亩水稻的实际收益M就为:
M=450.3+974.2×ii(ii=2,3,4…,n)
由此可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单个农民种植的水稻面积越大,其获益的可能及程度就越大。
三、价格变动对不同类型农户生计影响
以往对农资或粮食价格变动对农户的影响分析认识较为笼统,本文通过4类典型农户在2012年的收入情况来看价格变动对不同类型不同阶层农户生计的影响。
典型案例1:徐望镇邵家湾村A某
A某家夫妻2个劳力另加1个老人2个孩子,共5口人,均全年在家吃饭。A家有4亩责任田,今年花1000元承包了队上10亩田地,共14亩。上半年A某种植了3亩小麦用于满足自家消费需求,除去生产性投入收支大体平衡;下半年14亩田均种上了水稻,按上述方法计算后实际收益约为10000元,全年因农资价格上涨及水稻价格疲软而造成的损失约为900元(仅包括水稻种植,下同)。与此同时,A某今年农闲时节零碎在外“打小工”所获收益为12000元左右,A某妻子在下半年还承包了村委会一层办公楼作为村幼儿园进行经营,因刚刚办园收支仅为大致平衡。加上各项农业补贴、村集体转移支付等收入,A某一家全年收入约为25000元,因价格变动而导致的900元损失相比收入总额显得微不足道。在调查过程中,A某自身也对农业市场经营中所存在的市场风险表示理解,并认为只要农产品价格看好,生产资料涨价是可以承受的,为了提高产量愿意增加良种、化肥等生产资料的投入。
粮食种植不但解决了A某一家基本生活所需,而且售粮收入接近其全年收入的四成,A某通过规模化种植有效地规避了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典型案例2:铺镇许寨村B某
B某家夫妻2个劳动力,2个孩子在外上学基本不在家居住,今年B家有4亩田可供耕种(其中0.6亩为同组农民无偿借予),家中一般留2个人的口粮。上半年B某种植小麦1.4亩、玉米0.8亩,主要为满足家庭自用,收支大致平衡;种植2.6亩油菜,除去投入成本后收益约为1100元;种植0.5亩元胡,最终收益为1700元;下半年B某种植水稻4亩,除去生产性及自给性投入后实际收益约为2840元,因价格变动而导致的损失约为250元。同时B某及妻子在外零碎打工所获收入为13000元左右,加上一些其他琐碎收入,B某家今年收入约为26000元。
在这个例子中,B某也是以务农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其市场风险化解的主要途径为多样化种植。
上述2例涉及农户类型主要是务农收入占其总收入的重要比例,这一类型农民涵盖了当前汉中农村主要人群,他们通过自身的农业经营及我市各级政府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扶持,具备了一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利用农闲时节进城务工,壮大了家庭经济实力。在本轮市场价格波动中几乎没有受到影响。
典型案例3:七里街道办事处胡家扁村C某
C某一家4口人,拥有责任田4亩,早几年就全部无偿交由同村好友耕种。家庭主要收入情况为:C某,某米厂任管理人员,月工资1200元,年终奖金5000元(2011年);C某爱人,某米厂任出纳,月工资1160元,年终奖金500元(2011年);C某大女儿,汉中市某医院任护士,月工资加奖金5500元;C某小女儿,汉中市某中学学生,无收入。一家人全年收入约99800元,除去吃穿住行及小女儿学费剩余近70000元。C某一家对本轮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几乎没有概念,访谈过程中提及最多的反而是这两年物价水平的上涨。
C某一家属于典型的生活在农村、挣钱在城里,他们基本放弃了农业生产,主要利用自身具备的技术、资金在汉中城区或县城经营,其获益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及经营性收入。随着这两年汉中经济形势总体向好,城镇化步伐逐渐加快,这部分人正越来越多地出现,他们的收入水平远高于同村务农农户,本轮价格变动对他们没有影响。
典型案例4:七里街道办事处文家庙村D某
D某夫妇2人带着1个丧失劳动能力的孩子,一家3口完全以务农为生。D某家有责任田3.9亩,上半年种植小麦2亩,除去成本投入后收支基本平衡;种植油菜1.3亩,实际收益约为500元;剩下0.6亩种植了少量玉米、蔬菜及留作秧田之用,收支基本平衡。下半年种植水稻3.6亩,实际收益约为1900元,因价格变动而导致的损失约为200元。D某个人还从村上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55元/月,低保补助80元/月,再加上少量农业补贴、孩子残疾补助等,D某家今年收入约为5000元。
D某是我市农村贫困户的典型,今年农资价格上涨幅度较小,加上政策帮扶力度较为到位,本轮价格变动对他们家生计尚未带来实质性影响。但是,由于这一类型农户家庭收入低,农业生产又是其唯一的自主收入来源,故而他们对农资价格的变动非常敏感。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对农资价格上涨的切身感受及抱怨最为明显。
四、实证分析的主要结论
(一)本轮市场价格变动对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影响不大
此次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粮食价格疲软客观上给种粮农户带来了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粮食丰产所带来的农民收入增加。但从整体上来看,受今年粮食产量增加、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等利好因素带动,本轮价格变动对农业生产负面效应不大,农民务农收入依然保持增长态势,绝大部分农民生产生活也未因此而受到影响。
(二)不同类型农户在市场价格变动中受影响程度不同
对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商品率较高的种粮农户,他们在此次价格变动中几乎不受影响,而且大都看好未来几年粮食市场价格及国家对农政策走势,其种粮积极性依然较高,愿意继续投资于农业生产。
对于普通种粮农户,因规模不大、粮食商品率不高,他们的种粮收入受本轮价格波动影响相对大些,但由于他们大多通过开展多样化农业经营、外出打工获得非农收入等方式拓展了收入来源,因而其生产生活受影响程度也很小。
对于以非农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特殊”农民,他们的收入与整体经济形势、个人技能水平、自身经营能力密切相关,所获取的收入大都好于同村平均水平,故本轮价格波动对他们更无影响。
对于少部分贫困、少地农户,他们在此次价格变动中受到一定负面影响。仅有极少几个贫困农户,由于缺乏资金,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后被迫减少部分生产性投入,导致粮食产量也随之下降,所生产粮食很大部分用于满足自身生存消费,余粮较少,用于市场销售回收自给性成本也不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他们而言几乎就是额外的负担,生计受到较大影响。
(三)必须进一步提高农民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通过几十年市场化磨炼及家庭自有资金积累,当下农民已初步具备抵御一般性市场风险的能力,在市场变动不甚剧烈的条件下,农户能够凭自身实力安全度过。同时,提高农作物产量与品质,提升农产品商品化水平,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开展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等等方式,在实践过程中也被证明能够切实有效地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当然,更应注意到农民在应对较强市场变动时尚存在严重不足,必须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民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五、相关政策建议
1.扶持农资生产强化惠农补贴稳定市场价格
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扶持农资企业生产,避免农资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一是加强对农资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农资产品市场,严防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变相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二是根据物价变动指数及时调整种粮补贴、粮食直补等政策性惠农资金,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建立完善快速灵活的农资价格上涨和补贴联动机制;三是在农资生产成本压力过大时,可考虑适当对本地主要农资生产企业给予生产性补贴,并在此基础上配合对农资企业的定价指导,从源头上稳定农资价格。
2.针对特定人群制定更具指向性的惠农政策
在制定相关惠农政策时应充分认识到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村不同类型农民所带来的轻重不一的影响,对受负面影响较大的农民群体制定更具针对性、人性化、特殊化的扶持政策。诸如,可考虑增设贫困户生产资料补贴、不定时对困难农户派发基本农资用品、针对贫困农民发放农机租赁补助等等,使惠农政策既具有普惠性又具备针对性,以保证对不同类型的农户都有敏感性,避免农村出现“富人更富、穷人更穷”的恶性循环。
3.适度引导、推进农村土地集中流转
要在现有土地制度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效益,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一是要充分相信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以依靠农民自发自觉的主动流转为主,避免忽视农民自主意愿,强制推行的大规模土地流转;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业机械化市场服务成本,给农民提供便捷、优质、廉价的农业技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土地流转集中搭建坚实基础;三是针对城固、南郑、勉县、西乡、洋县以及汉台等自然地理条件较好的平川六县区做重点工作指导,积累相关经验,探索有效模式,树立流转典型,带动山区县逐步适度跟进。
4.提高非农收入水平促进农民身份转化
应以发展劳务经济和非农产业为突破口,大幅度提高农民非农产业收入水平,在适当条件下促进农民向市民身份转化。一是积极培育和扶持劳务输出中介组织、经纪人和经济大户,主动与省内及沿海发达地区联系,多渠道为农民获取劳务信息,提升我市劳务输出服务水平;二是着力推进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促进产业聚集发展,支持农民进入市内县区基本建设工程、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就地就近就业创收;三是支持农民从事个体贸易、餐饮旅游、交通运输服务业,大力发展农家乐和农家旅游,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生态农业,促进农民自主创业。
撰稿:陈武权 李政 王宏 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