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用工模式的选择

前面几节介绍了多种用工模式,那么,作为单位,应当如何选择用工模式呢?

用工模式的选择,需要从用工责任、用工成本、经济补偿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由于篇幅和本书写作框架所限,在此不作详细论述,这里仅作简单的总结性结论。

从用工责任的角度讲,责任由轻及重依次为劳务外包、劳务派遣、退休返聘/勤工助学、非全日制用工、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制。

从工资成本的角度讲,工资成本由低及高依次为项目发包、劳务用工、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制。

从经济补偿金成本的角度讲,支付成本由低及高依次为项目发包、劳务用工、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制。

选择用工模式的总原则是在符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各种用工模式的适用范围和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尽量将劳动关系变为劳务、经济关系;避免将劳务关系、经济关系变成劳动关系。本书将在详细讨论各种用工模式时,为用人单位提供具体的选择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