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佛教文化(方立天文集·第七卷)
- 方立天
- 2844字
- 2020-08-29 19:06:49
二、佛教哲学及其构成
哲学是研究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学说,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佛教三学中主要是慧学包含了哲学内容。三学中的戒学和定学主要是属于道德修养实践,如戒学部分也含有少量的哲学内容,而慧学既贯穿着佛教道德学说的内容,也广泛涉及对人生和宇宙的看法,从而包含有更多的哲学内容。佛教的根本目的是企图脱离现实生活轨范而求得所谓解脱。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他们始终在寻求人生乃至宇宙万象的真实本质。为了适应对信徒说教和跟外学斗争的需要,并随着佛教理论思维水平的不断提高,历代佛教思想家日益从人生观和世界观的高度阐明教义,从而也日益增添了哲学色彩,丰富了哲学内容。佛教的理论一般是从“境、行、果”三方面进行论述的。境,即所观的对象,也就是认识的对象。行,是修行。果,是修行所得的果。也可以这样说,境是佛教对世界的认识,行和果是佛教的实践活动。佛教哲学思想主要表现在境这一范畴的论述上,也就是对境的真实本质的各种说法上。佛教认为,对于认识对象的真实本质的认识,构成为佛教真理。其实这种真理并不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内在规律的正确反映,而多数是颠倒的、虚幻的反映。正是这些理论在大乘佛教学说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佛教哲学是佛教全部教义的思想基础,换句话说,就是佛教教义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部分。由此看来,佛教哲学的对象、范围比佛学要窄一些,它是佛学中的一部分,是其中的思想核心部分。
佛教是独断的说教,虔诚的信仰;哲学是智慧的追求,理性的思索。佛教不等于哲学,哲学也不足以概括佛教。但是,佛教中包含了哲理,以哲理为理论基础。宗教信仰和哲学思索正是奇异地结合于佛教之中。由此可见,佛教既是宗教,也是哲学。那种“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说法,是不符合佛教实际情况的。
佛教哲学是怎样构成的呢?
佛教哲学既是客观存在的一种反映,也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反映,也就是说,它既属于认识的范围,又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从历史上看,佛教哲学的范围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上面提到,佛教的理论轴心是寻求人生乃至宇宙万象的“真实”,为求得解脱作论证。“真实”,佛教也称“真性”、“真实性”,是佛教哲学对象的中心范畴。为了寻求这种“真实”,佛教经历了内容由简到繁、范围由小到大、程度由浅到深的思想历程。起先是着重考察人生现实问题,随之是探索人与宇宙交涉的问题,最后则扩展和深入到全体人生、整个宇宙,着力探求人生的真义、宇宙的真相。这也就是佛教哲学发展的基本脉络和线索。
佛教寻求人生的“真实”,是着重对人生作出价值判断,即以为人生的意义是苦,人生的理想在于断除现实生活所带来的种种痛苦,以求得解脱。这是一种独特的价值判断,独特的人生观。佛教寻求人生的“真实”,这个“真实”,正如著名的佛教史研究专家吕澂先生所指出的,并不是从知识和科学方面讲的真实,而是从伦理道德方面讲的所谓“善”。“真”的意义就是“善”,“真”就是“善”。“真实”的反面是“虚妄”,“真”与“妄”对,“真”就是“善”,“妄”就是“恶”。“善”又和“净”相连,“净”,清净,断除烦恼。“恶”也和“净”的反面“染”相连,“染”,染污,也就是妄念、烦恼、过失。“净善”就是“真”,“染恶”就是“妄”。这里善和恶是属于道德范畴,净和染也基本上是属于道德范畴。可见,这是以道德作为区分、检验真与妄的尺度。这就涉及伦理学的内容了。
佛教由探寻人生的“真实”进到探寻宇宙的“真实”,后一个“真实”是相对于“境”即认识对象来讲的。境也称“所知”。所知作为认识对象,既是感性活动的对象,又是理性活动的对象,这其间就有心和物的关系问题,有认识活动和认识对象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里面包含了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佛教所讲的“真实”与“所知”的关系问题,是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的具体形态,这是世界观、认识论的根本问题。
佛教对全体人生和整个宇宙的“真实”的探求,归结为缘起说,即人生和宇宙事象都是多种原因和条件的和合而生起的。缘起说是佛教全部教义的理论基石。从缘起理论加以推衍,就进而得出一切现象都是刹那变化、永远变化的“无常”的观点。再者,既然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起的,也就是不能自我主宰,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无我”),人生和宇宙万物都是“无我”的,即所谓“人无我”和“法无我”的理论。由此而构成了佛教区别于其他一切流派的基本理论特征。佛教的缘起说和从它推衍出的“无常”论和“无我”论,涉及哲学上的宇宙生成论、本体论和动静观等重大理论问题。
佛教探求人生和宇宙的“真实”,还涉及主体的认识活动、内容和形式等认识论问题。佛教认为对于“真实”的认识并不是一般的思维活动(佛教称一般的思维活动为“识”、“了别”)所能达到的,不是一般人的聪明智慧所能获得的,只有佛教的智慧(也称为“般若”)才能真正认识“真实”。也就是说,所谓对“真实”的认识就是“智慧”,就是“般若”。但是,佛教又认为,佛教智慧也不是脱离一般思维活动的特殊的心理活动,而是把一般思维活动加以精炼,进一步升华的“高级”认识。这样就产生了佛教般若智慧与一般认识活动的关系问题。再者,人们的思维活动进行到一定阶段必然形成概念,概念具有分别事物的作用。哲学上的概念,佛教称为“名言”。对于概念,有的佛教流派认为是实在的,有的则认为是虚假的,即所谓假名。也有的认为有些概念是“戏论”,所谓“戏论”,就是对于佛教道德实践起着有害作用的概念。这又涉及概念的构成、性质、意义和价值等一系列理论问题,佛教学者对于这些问题也都作出了这样那样的说明。
佛教探求人生的“真实”,归根到底是为了说明人为什么能成佛和如何成佛的问题。这就必然要探讨人有否成佛的内在根据(“佛性”),人的本性是善是恶等问题。也就是说,人性问题成为佛教所着重阐述的一大问题。印度佛教一般认为人的心性是寂净的,即所谓“心性本寂”,强调人有成佛的内在可能性。一般也都倾向于人的本性是善的,但有的流派认为有一种人不能成佛,有的流派则主张人人都能成佛。中国佛教学者深受中国固有思想文化背景的熏陶和影响,尤为重视人的本性的探讨,并倾向于认为人的心性是本来觉悟的,即所谓“心性本觉”,人们只要向内心追求,显示固有的觉悟,就能成为佛。也有的流派主张人的本性具有善恶两种因素,但多数流派普遍强调人的本性是善的,为人人皆能成佛的口号提供直接的论证。
由上可见,佛教学说涉及人生观和宇宙观、伦理学和认识论等多方面的哲学领域,这就是佛教哲学的构成,就是佛教哲学的基本范围。
应当强调指出,上述佛教哲学的四个方面内容,在佛教著作中是密切联系着的,是统一不可分割的。佛教著作都是从其宗教道德实践要求出发的,都是为了论证人生寻求解脱的因与果的理论。它的宇宙观和认识论归根到底都是为解脱论提供论据的。所以,佛教的宇宙观和认识论是包融于佛教的人生观和伦理学之中的。虽然有些佛教典籍比较突出宇宙观方面的论述,但是,在佛教哲学中,宇宙观和认识论是作为人生观和伦理学的论证工具和构成要素而被重视和强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