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性

倘若政府要求成为纯粹的执行人,像摩西一样——据说,他仅仅是“操办上帝委托事务的执行者”(P 6)——那么,其内部运作便自命接受外部权威的指导。不过,既然执行过程证明需要“果断的执行者”(D III.1),内部运作就是独立进行的,一旦必要,将实施重大举措,以便产生更强烈的效果,形成震撼。马基雅维里的执行政府,通常是看不见的,而在亚里士多德的政制中,政治的形式和外观则展示了政治的特征,因而政治的现实一般符合政治的现象。然而,马基雅维里的政府并非简单的看不见,因为政府若不造成影响,便无法运作,因而不能总隐藏在权威背后。在非常情况下,政府的内部机制必须显露,因为始料不及,政府可以给人造成深刻的印象,通过执行过程让人们想起:他们为什么需要政府;如果他们不服从,政府能对他们做什么。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政治的现实才符合政治的现象。然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当原始恐惧表现为政治的第一推动者时(在正常过程中同样),政府才显得再必要不过了,促使人们返回自己的起点,重新觉醒。即使最强硬、最有影响的时候,政府的行为在人们眼里,依然扮演执行人的角色。人们不像古典政制那样,依照他们选择和宣布的原则进行统治,而是为一个君主或多个君主所统治,君主定期提醒他们,必要性比原则更强大,因此,显著效果比尊重形式更有用。政府的间接性在于一个事实:必要性必然使我们每一个人清醒(见AW VI.348a),对于事物应当如何运作,通常满足于党派观点。政府并非统治者的选择,亦不是强加于被统治者,而是对每个人的启示——并非来自天上——发现在它之中什么最强大、而非什么最好。要产生良好效果(在目的生效的双重意义上),政府必须摇摆不定,最终为了民众而完全独自运作。

大众的性情不是欲求统治,而是欲求不被统治;然而,民众必须被统治。这一矛盾给政府提出难题:统治民众却不能让民众产生无法容忍的被统治感。要实现这一点——马基雅维里丝毫不怀疑自己具有“灵丹妙药”——他将人类感知的奇妙准则当作基本策略:“世人遭受的痛苦与不幸,若不是出自他人,而是本人的自发选择,则伤害要轻得多。”(D I.34)因此,政府应该想方设法,让税捐,尤其是惩罚,看上去来自被征收者或被惩罚者,依照他们的指令,或经过他们同意。因此,尽管民众绝不会统治,严格地说,民主制亦不可能,然而,一切政府,无论共和制还是君主制,必然诉诸民众,采用罗马的指控方法,让民众对罪行和惩罚的归属负责(D I.7)。不仅共和国,而且君主国,马基雅维里均建议它们采取一般的民主政策,依赖民众,而非依赖——其反对方——少数人(D I.49、55、58,P 20)。显然,马基雅维里反对亚里士多德的一般贵族政策,反对他诉诸杰出人物的王权政制。

然而,诉诸民众并非诉诸他们的好天性或公正无私。这是将民众卷入统治之必然性的一种手段,他们自己却浑然不知。马基雅维里赞赏瑞士军队惩罚士兵的方式:“一般由其他士兵实施”(AW VI.345a),你想要某人不维护、不同情罪犯,就让他执行处罚。一个人若成为处罚的执行者,对处罚的看法会截然不同。军队处罚的另一个例子表明,法律和正义与他们毫无关系。迦太基军队的反叛者受其首领煽动,杀死军队派来的使者以及关押的俘虏。这种惩罚驱使他们“残暴而坚定地”反抗迦太基人(D III.32)。因此,共同“犯罪”有效,共同惩罚犯罪同样有效。二者都是自己蒙受痛苦,但是,与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实行的惩罚相比,受到的伤害要小得多。马基雅维里进一步(诸如D III.49)从惩罚罗马军队的十杀一推广到惩罚多数人的适当方法:使犯了罪却未受到惩罚的人小心关注自己的未来。尽管未遭受惩罚,但唯有遭受惩罚才能得到解脱,因此他们近乎是惩罚自己。

将惩罚权交给外国人,希望找到公正的法官,这是一个错误(D I.7、49,FH II.22)。这个外国人将轻而易举地利用惩罚为自己谋取权力。人们也不应该把它交给少数人,因为“少数人始终是少数人的奴仆”(D I.49)。相反,惩罚应当用来针对少数人,压抑他们的傲慢,消除嫉妒(D III.1、30,FH II.22)。少数人可以防备,多数人应当受到强制。执行绝非民众的自发行为,民众宁愿忘记这种必要性;民众若要行动,必须加以引导,或有个“头”(D I.57)。然而,民众喜欢感情冲动,因此很容易为大义凛然的行为所激动(D I.53),犯大罪亦不能阻止他们的偏好(P 8、9)。无论哪个政制,民众都是铁腕执行人的同盟,执行人则间接地以人民的名义统治人民。[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