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属神之物(“善一”)与(善的)神匠之间的区别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摆脱所谓“德国古典哲学”带给我们的某些前提约束,也就是说,我们的思考应当脱离那些演绎的形而上学体系(例如,我们当前就更多从康德哥白尼革命的角度看待斯宾诺莎的哲学),因为,这些体系中往往隐含着唯心论的开端。

以策勒(E.Zeller)这样的大家为例,在数十年间,他都是古代哲学注疏方面无可争议的权威,[35]但他深受黑格尔唯心论的影响,从而明确主张:柏拉图的善的理念与神毫无区别,形式因与结果因(wirkende Ursache)也是同一的。在策勒看来,只有以这种同一性为前提,柏拉图体系的整体性才能得到保障。[36]

事实上,无论后世的注家承认与否,柏拉图的确在“善一”与创世理智之间作出过明确的区分。[37]

唯有弃置这种近代思想取向,我们才能重新回到希腊人特定的思考方式。

首先,对希腊人而言,最高、最原初的规则或律法并不依赖于神,相反,神倒要运用这些规则以达成完满。在最早的一些对话如《游叙弗伦》中,柏拉图就已强调:神圣之物之所以神圣,并非因为它们为神所造,恰恰相反,正是因其神圣之故,神才创造它们(换言之,这些神圣之物具有存在论与价值论上的自足性,《游叙弗伦》9c-11b)。在《斐多》中,柏拉图又进一步强调:宇宙理智构造于“善”的基础之上,只有依善而行、与善亲近,理智的统治才有可能。[38]

其次,我们还须注意到,存在与理智之间有一种独特的关联,这贯穿于《帕默尼德》始终,在这篇对话中,柏拉图认为,存在对于理智有着绝对的优先性,理智建立于存在的基础之上:存在之物是规定思想的原因,是思想的基础。

直到亚里士多德那里,理智才成为绝对,也因此具有了自主性,不再依赖可知之物。[39]

由于“善”是最佳的可能性,因而,创世的理智会使其在宇宙中得以实现,现在让我们考察一下其中过程。

柏拉图这样说:


在那之前,它们没有任何的理性秩序与尺度,但随着开端的到来,世上万物便有了秩序,神首先造出了火,接着是水、土和气,它们虽已初具特质,但仍处在我们可以想象的那个神不在场的状态。(《蒂迈欧》53a7-b4)


那么,神何以又能把这混沌状态转变为和谐的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