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诗学到比较诗学
“诗学”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Poetics)。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诗学是“指一种其原理适用于整个文学,又能说明批评过程中各种可靠类型的批评理论”[2]。“诗学”一词源于古希腊文,其原意为“制作的技艺”。在古希腊人看来,诗人做诗,就像鞋匠做鞋一样,靠自己的技艺制作产品。“诗学”(poietike techne)就是“作诗的技艺”的简化。因此,从该词的本义来讲似乎更应该译为“创作法、创作学”,或者干脆译成“诗术”。以后,随着这个词内涵的不断演变,诗学这个名称“早已不再意味着一种应使不熟练者学会写符合规则的诗歌、长篇叙事诗和戏剧的实用教程”[3]。
在古代西方,广义的诗泛指文学,而“文学”这个概念直到近代才出现,因此“诗学”也就相当于一般的文学理论。“诗学这一名词为什么能指示文学的整个原理呢?首先因为文学这一概念产生的时期较晚,要到18世纪;以前,整个语言艺术与有着实用性目的的口才情况相似,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与各种戏剧题材诗歌、英雄史诗及抒情诗混为一谈。诗学则长期作为诗歌之理论而存在,这里的诗歌取其广义,包括所有口头创作。‘诗学’一词在其第一位真正的缔造者亚里士多德那里指的就是关于语言艺术创作的理论。”[4]这一传统由亚里士多德奠定之后,便一直延续下来。譬如,古罗马作家贺拉斯便有论述文艺理论的著作《诗艺》(Ars Poetica),法国古典主义理论家布瓦洛的经典文学理论著作则是《诗的艺术》(l’art Poetique)。可见,诗学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出现虽然是晚近的事,但它却有着久远的渊源和漫长的历史。总之,“诗学,或一般的文学理论,至少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但它在20世纪随着现代语言学的出现而得以重构。”[5]诗学指的就是文学的整个内部原理,即那种使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东西,简言之,就是那种文学性的东西。
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显然继承了这一诗学传统。鲍里斯·托马舍夫斯基说:“诗学的任务(换言之即语文学或文学理论的任务)是研究文学作品的结构方式。有艺术价值的文学是诗学的研究对象。研究的方法就是对现象进行描述、分类和解释。”“研究非艺术作品的结构的学科称之为修辞学;研究艺术作品结构的学科称之为诗学。”[6]维克托·日尔蒙斯基则认为:“诗学是把诗当作艺术来进行研究的学科。”他将诗学分为理论诗学和历史诗学。“普通诗学或称理论诗学的任务,是对诗歌的程序进行系统的研究,对它们进行比较性的描写和分类:理论诗学应当依赖具体的史料,建立科学的概念体系,这个体系是诗歌艺术史家在解决他们面临的具体问题时所必需的。”“历史诗学主要就是研究这种个人或历史风格的更替;这些风格在零散的文学史研究中组成统一的要素。”[7]法国当代理论家达维德·方丹将诗学的历史划分为四大理论及四个阶段:模仿诗学、实效诗学或接受诗学、表达诗学、客观诗学或形式诗学。“诗学远不是把自己封闭在单个文本中,而是把单个文本置于一般性中,置于组成文本的各种关系之交叉点上。”[8]如此看来,诗学不仅已经较为明确地指称一般文学理论,有时甚至可以泛指一般的“理论”。
在中国古代,“诗学”一词主要是指专门的《诗经》研究,或泛指一般诗歌的创作技巧和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诗与学”连在一起使用最早可能在汉代,《汉书》中有“诗之为学,性情而已”[9]。晚唐诗人郑谷的《中年》一诗云:“衰迟自喜添诗学,更把前题改数联。”[10]中国古代以“诗学”为书名的著作主要有:元代杨载《诗学正源》、范亨的《诗学正脔》,明代黄溥的《诗学权舆》、溥南金的《诗学正宗》和周鸣的《诗学梯航》。[11]这里的诗学大体上都是指一般的诗歌创作技巧。在傅璇琮等人主编的《中国诗学大辞典》中,“诗学”即“关于诗歌的学问,或者说,以诗歌为对象的学科领域,叫做诗学。在中国,由于诗的含义有好几个层次,相应地,诗学所指的范围,也有广狭之不同。”“当‘诗’作为一个专名,是指《诗经》的时候,‘诗学’即相当于诗经学。”[12]中国诗学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有关诗歌的基本理论和诗学基本范畴;2.有关诗歌形式和创作技巧的问题;3.对于中国历代诗歌源流,或曰历代诗歌史的研究;4.对于历代诗歌总集、选集、别集和某一具体作品的研究;5.对于历代诗人及由众多诗人所组成的创作群体的研究;6.对于历代诗歌理论的整理和研究。可见,中国古代诗学概念大体等同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但却没有生发出西方诗学后来的意涵。
现代汉语中的“诗学”概念,既不是完全西方的概念,也不是纯粹的中国古代的概念,而是在“传统”和“西方”两大资源的共同影响下,融会了较多现代意识的新生汉语文论概念。[13]乐黛云先生这样界定诗学:
现代意义的诗学是指有关文学本身的、在抽象层面展开的理论研究。它与文学批评不同,并不诠释具体作品的成败得失;它与文学史不同,并不对作品进行历史评价。它所研究的是文学文本的模式和程式,以及文学意义如何通过这些模式和程式而产生。[14]
在乐黛云看来,诗学就是文学理论的研究。以此类推,比较诗学通常是指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体系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比较研究。曹顺庆说:“比较诗学是一个以文学理论比较为核心内容的研究领域,它包括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诗学的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也包括了跨学科、跨文化诗学的比较研究。”[15]陈跃红认为,“所谓诗学,主要是指人们在抽象层面上所展开的关于文学问题的专门研究,譬如从本体论、认识论、语言论、美学论或者从范式和方法论等思路去展开的有关文学本身命题的研讨。”比较诗学,“则肯定是从跨文化的立场去展开的广义诗学研究,或者说是从国际学术的视野去开展的有关文艺问题的跨文化研究。”[16]钱锺书先生下面这段话被广泛引用,通常被认为是比较诗学最为贴切的定义:“文艺理论的比较研究即所谓比较诗学是一个重要而且大有可为的研究领域。如何把中国传统文论中的术语和西方的术语加以比较和互相阐发,是比较诗学的重要任务之一。”[17]
比较文学在突破了法国学派的藩篱之后,不可避免地要走向跨民族、跨语言的文学共同规律的探索。美国学者亨利·雷马克指出:“法国人较为注重可以依靠事实根据加以解决的问题(甚至常常要依据具体的文献)。他们基本上把文学批评排斥在比较文学领域之外。他们颇为蔑视‘仅仅’作比较、‘仅仅’指出异同的研究。”这就是法国学派所注重的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而在雷马克看来,真正的比较文学,“是超出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并且研究文学与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包括艺术(如绘画、雕刻、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18]。
当这种比较文学的观念逐渐被比较文学研究者所接受时,1963年法国著名比较文学研究者艾田伯(Rene Etiemble)做出了“比较文学必然走向比较诗学”的断言,他在《比较不是理由:比较文学的危机》中说:
将两种自认为是敌对实际上是互补的研究方法——历史的探究和美学的沉思——结合起来,比较文学就必然走向比较诗学。[19]
将近半个世纪以来比较诗学在世界范围内的蓬勃发展以及中西比较诗学研究的实绩都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比较诗学,作为一门学科的产生和存在,并渐渐成为学术的前沿课题,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近代以来中国诗学和文论传统在世界性文艺研究格局中被矮化(dwarf)和被忽略;2.西方文学理论在中国文艺研究领域的攻城略地和话语霸权的趋势;3.现代中国文艺研究追求自我突破和现代性发展的策略选择。[20]
比较诗学的研究热潮与20世纪70到80年代西方学术研究的理论转向不无关系。这时期,比较文学的教授们要求学生阅读的著述来自哲学、历史、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宗教等各种学科,比较文学界“最热烈讨论是理论,而不是文学”。文学理论与“对尼采、弗洛伊德、海德格尔、德里达、拉康、福柯和德·曼、利奥塔等人的讨论”基本上是同义词。“在英语国家的大学中,开设较多有关近来法国和德国哲学课程的不是哲学系而是英语系。”[21]“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文学系的教师们都开始大读德里达、福科,还形成了一个名为‘文学理论’的新的二级学科。……反倒为接受过哲学,而不是文学训练的人在文学系创造了谋职的机会。”[22]“理论”本身成为焦点和中心,理论似乎可以自己生产自己,自己发展自己,任何经验和实践都不再是重要的,不可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