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音乐教法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

一、教学方法与幼儿师范音乐教法课

教师的专业发展必须具备两类知识:理论知识(以下简称“知识”)和实践知识(以下简称“能力”)。知识的多少影响着能力的表现。人们通常认为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就具有了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能力,也就必然提升了教师的专业素质。幼儿教师的职业要求使得幼儿师范院校在音乐教育中的音乐理论知识和音乐技能的学习不能闭门造车,要贴近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就是“教学能力”,而当前高校幼儿师范学生在毕业后的工作实践中常常表现为“学了但是不会”、“会说但不会做”, “能力缺乏”。幼儿师范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教师能灵活地根据自己班级幼儿个体发展和教学阶段性目标设定的具体情况,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或模式,实施具体的音乐教学内容,不时做出调整,完成教学目标,真正做到教学相长,形成正确的教育逻辑思维,具备完善的“教学能力”。可以说,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良好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综合音乐技能、音乐创编能力和其对教法的灵活运用。因此,幼儿师范音乐教育专业化培养的重点在于,幼儿师范学生能具备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而音乐教法的研究和探索要建立在对教学逻辑思维的正确理解上。

(一)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教学方法是指为达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一切手段和途径、办法的总称,即某种教学理论,是教学原则和方法及其实践的统称,具有普遍性。

狭义的教学方法是指为达到既定的教学目的,实施既定的教学内容,在教学原则指导下所进行的师生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和措施,既包括教师教的方法,也包括学生学的方法,是教法和学法的统称。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是指具体的教学方法,从属于教学方法论,是教学方法论的一个层面。教学方法论由教学方法指导思想、基本方法、具体方法、教学方式四个层面组成。第二,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教授法)和学生学的方法(学习方法)两大方面,是教授方法与学习方法的统一。教授方法必须依据学习方法,否则便会因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而不能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的。但由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在教法与学法中,教法一般处于主导地位。第三,教学方法不同于教学方式,但与教学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教学方式是构成教学方法的细节,是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的技术。一方面,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由一系列的教学方式组成,可以分解为多种教学方式;另一方面,教学方法是一连串有目的的活动,能独立完成某项教学任务,而教学方式只被运用于教学方法中,并为促成教学方法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服务,其本身不能完成一项教学任务。

可以说,狭义的教学方法是可操作的、具体的教与学的手段,应当通过一定的模式和途径来实施。因此,教学方法对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当确定了教学目标,有了相应的教学内容之后,就必须配合富有成效的教学方法,否则,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就要落空了。由此可见,教学方法是关系着教学成败的重要问题。其次,教学方法的名称是根据教师或学生的工作形式形成的一种外部特征。根据教学方法的名称,可以判断教学过程参加者的活动方式。教学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是否能妥善地选择教学方法,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教学生,对于把学生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也具有重要作用。教师的教法制约着学生的学法,同时对学生智力的发展、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知识的明确性、具体性、根据性、有效性、可信性有赖于对教学方法的有效利用。

当前科技的进步、生产的发展、社会主义祖国的富强,都要求各项工作讲求效益、提高效率。教学工作,同样要求讲求效益、提高效率,不能简单地依靠增大教师劳动强度和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来提高教学质量。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使教学工作少走弯路,用较少的时间、精力和物力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环。由此可见,音乐教学法对于音乐教学学习技能和技巧,特别是学习实际应用知识的技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幼儿师范音乐教法课 幼儿师范音乐教法课:过去称作“幼儿园音乐教学法”,在幼师和幼专的课程设置中多年来一直有这样的课,现在与美术教育合在一起称为“幼儿园艺术教育”。

“幼儿园音乐教法”是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儿师范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课程,是一门研究学前儿童音乐心理发展、音乐学习特点、规律以及如何对学前儿童实施音乐教育的学科。它是在音乐领域里研究学前儿童的教育问题,其研究的范围包括: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概论;学前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目标、内容;如何进行学前儿童的音乐教育?怎样为学前儿童的音乐学习提供、创设一定的环境和材料?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应以什么为前提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从其研究的对象和内容可以看出,这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性极强的课目。

通过对“幼儿园音乐教法”课程的学习,幼儿师范学生可提高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全面掌握与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有关的专业知识,从而培养从事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实践工作的能力和素养。

传统的“幼儿园音乐教法”课程的授课方式主要以讲述为主,在讲述的基础上组织幼儿师范学生开展理论联系实际的讨论,并辅之以一定的实践活动,例如优秀案例分析、一般案例评析、情景模拟活动设计等。描述性讲述是指,可以根据幼儿师范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材进行适当的删减和增加,然后再按照教材编排顺序系统地描述教材内容,理清线索,帮助幼儿师范学生排除对教材中有关问题理解上的障碍,展示各章节的知识框架结构。实例分析式讲解是将理论教学内容联系实际,从实际中选择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入手,以小组为单位,启发学生分析、思考、研讨,自主学习。阶段化情景模拟教学是指,学生在对一模块学习完之后,进行分小组的情景模拟教学,比较学习,充分调动学生设计实践活动的创造能力。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学生学到更多的教学方法,而且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思想也得到了升华。

在传统的教育理念的影响下,音乐教法在幼儿师范音乐教育实际教学中一直是整体教学的薄弱环节。在音乐教法的课堂教学中经常是理论知识的讲解多过活动案例点评,活动案例是否具有代表性和实时性,活动案例和实际操作到底有多大差距,音乐技能在实践中如何顺利、有效地传授等,都决定了音乐教法课程的实施难度,使其与其他音乐科目的教学存在很大的差别。

首先,能在实践教学活动中使音乐知识和技能顺利地传授,考验了担任音乐教法课的主讲教师的能力。音乐教法课的主讲教师不但要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音乐基本技能,还要具备学前儿童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综合知识,最重要的是要有学前儿童教育一线的工作和实践经验,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的方向,甚至具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案例设计、指导创作和评价分析的综合能力。

其次,音乐教法课的教材体系灵活多变,不比其他音乐学科的教材成熟。因为此课程是实践性和学科交融性很强的课目,而且学前儿童音乐教育领域比较系统的研究历史并不长,资料有限,并且我国的幼儿师范音乐教育为了与国际接轨正在进行改革和转型,这都使得教材的编写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很多院校的音乐教法课没有固定的教材,而实际教学中可运用的教材也寥寥无几,且各有系统。可以说,系统的、具有指导意义的音乐教法课的教材编著是时下幼儿师范音乐教育的当务之急。

最后,音乐教法课的课时安排也应做调整。传统的音乐教法课是在基本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的学习之后展开的,与美术教法统称为“艺术教法课”,通常也会和美术教法课安排在同一个学期内进行教学,平均分配“艺术教法”课的60总课时,约有30课时。也有院校的音乐教法课安排在一整个学期的,约有60课时。由于此课程的复杂综合性和实际操作难度,使得课时数显得不够用,课堂效果和成绩收效甚微。教师只能匆匆地讲解一般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理论,结合一些活动点评草草地进入程式化的教案写作。学生只记得写了个教案,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目的根本没有得到落实和锻炼。

鉴于音乐教法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可以适当地增加它在幼儿师范音乐教育中的课时,并且分阶段地体验、强化实践教学能力。也就是说,可以在幼儿师范音乐教育整个教育阶段的中期和后期分别安排音乐教法课。后期的音乐教法课可以和更多的教育实习相结合,更好地理解中期音乐教法课的内容,使音乐教学的实践意义贯穿整个教育阶段,强化教育实践能力。可以说,师范学生的音乐教育实践应该贯穿于师范教育全过程,成为一系列从早期就开始的、经常性的活动。活动的内容应该丰富多彩,时间须大量增加,形式要多种多样,更要与一套体制健全的课程体系配合。

音乐教法课程的研究和探索是幼儿师范音乐教育重要的学习内容,是在掌握基本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实施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实践教学的手段和途径。它的学习内容是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在当下,音乐教法课已经不是狭义的教法、教案的学习,而是在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内容与意义的基础上,培养如何构思、设计、实施、评价学前儿童音乐活动的教育思维和能力。知识是系统的,方法是灵活多样的,教学能力的培养可以协调知识和方法,使实际操作更简单、知识渗透更有效。

幼儿师范的音乐教法课在培养幼儿师范学生课堂操作能力的同时,也应在其自身的教法上进行探索,挖掘师生双方的潜在力量,形成良好的课堂气氛,使幼儿师范学生在认识活动中产生愉快感,激起和发展他们的智力和潜能。因此,幼儿师范的音乐教法课应紧紧围绕其职业教育目标,培养幼儿师范学生在学前儿童教育机构中工作时能独立地设计、组织、安排、评价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这样一来,传统的“幼儿音乐教法”就上升到幼儿师范教育的宏观教学层面,从研究探索如何设计学前儿童音乐活动发展到广义的“幼儿音乐教法”。

二、活动设计与幼儿园音乐教学模式

学前儿童教育机构的一切教育课程的安排设置都应遵循学前儿童的年龄和身体、智力发育的情况和需要,教学形式并不是中小学固定的课堂教学,而是以活动的教学形式组织教学、传授学科知识。因此,学前儿童的音乐教育一般也是以不同形式的音乐活动来展开的。通过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的认识,才能了解什么样的音乐活动能有效地实现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目标。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可看作是一种专业“教学设计”。学前儿童音乐活动的教学设计是对整个学前儿童音乐教学系统的规划,是教师教学准备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在分析学前儿童的特点、教学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条件以及教学系统组成部分特点的基础上统筹全局,提出教学具体方案,包括一个具体活动进行过程中的教学结构、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活动形式、知识来源、版书设计等。

教学设计是规划教学系统的合理有序的过程,其中包括定义教学系统,说明学习结果,考察学习者特征,确定业绩目标,分析学习任务,排列教学顺序,规定教学事件,选择教学方法、媒体及形式,评定学习业绩等。由此可见,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教学设计是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活动开展之前的准备工作,是对整个教学活动的计划和安排。教学设计的结果或教学设计的文字表达形式是教学活动方案,即教案。

教学设计一旦完成就可以看作是对整节课或整个单元的设计,也可以是对整个科目的设计。加涅曾指出,教学设计可以在不同层次水平上进行,包括的范围比较广,大体可分为课程级、科目级、单元级和教案(课时)级四种水平。由此可见,培养幼儿师范学生掌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的能力是幼儿师范音乐教育中的重点。培养这种能力,就需要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幼儿园音乐教学模式。

理论和事实都证明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密切相关。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为完成某一教学课程而运用的比较稳定的教学方法的程序及策略体系,是可供参照的一系列教学行为的组合,有一定的逻辑线索可以依据,它指向于整个教学过程,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由若干个有固定程序的教学方法组成。每种教学模式都有自己的指导思想,具有独特的功能,它们对教学方法的运用,对教学实践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可以说,可操作的、具体的教与学的手段的教学方法都是通过一定的教学模式来实施的。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与幼儿园音乐教学模式的形成具有辩证的逻辑关系。一方面,幼儿园音乐教学模式为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实施提供构成音乐活动的基本结构框架和程序,包括为活动选择教材、提示教师活动的一种范式或计划,从宏观上把握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活动整体及各要素之间内部的关系和功能,使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设计更全面、更能有效地实施。另一方面,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也应凸现幼儿园音乐教学模式的有序性和可操作性。

幼儿师范音乐教法课的有效实施,就是让幼儿师范学生通过一系列的活动程序,在认识、学习、参与设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过程中,习得一种适用于实践教学工作中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模式,并在毕业后运用这种教学模式打开自己职业工作的大门,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运用这种教学模式,灵活地协调各种教法、教规、教育手段,从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1] 幼儿师范音乐教法课:过去称作“幼儿园音乐教学法”,在幼师和幼专的课程设置中多年来一直有这样的课,现在与美术教育合在一起称为“幼儿园艺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