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忆曹娥
  • 陈秋强
  • 1261字
  • 2020-06-24 16:53:00

第三节 曹娥乡

曹娥乡的行政名称最早出现在唐、宋之间。但与清代及以后的曹娥乡地域完全是两个概念。宋代《嘉泰会稽志》载:“曹娥乡在(会稽)县东北四十五里,管里二,福严里,箬林里。”

至元代,改乡、里为都图。曹娥乡在元代为十一都十二都,明、清沿袭之。十一都即后之哨金乡,十二都为道墟乡。(据《万历绍兴府志》等资料)

在清宣统二年地方自治时,记载有曹娥乡辖地。属十四都部分,即唐、宋代的千秋乡部分。十四都以今白米堰南蒿坝运河支流为界,河以东三十四村属曹娥乡。东达曹娥江西岸,南至蒿坝清水闸之蒿庄村,北至曹娥江。《绍兴县志资料》第一辑乡镇解释曹娥乡地名说:“境内曹娥地方最为著称,当地士绅论以地有孝女庙,因仿效美国华盛顿名乡之例名之。”

至民国年间,此曹娥乡辖区虽时有分、合,但整体范围并无变动。

(十四都一、二、三、四图:上沙、下沙、严村、方村、东山下、小东山下、金村、叶家、孙家、朱村、里蒿庄、外蒿庄、新桥头、外新桥、孟家、官湖沿、王家、张家、吕家、新庵前、李木桥、山嘴头、后金、中墅、龙王塘、潘家水曲等自然村,共计三十四个村,一万二千三百七十九人,议员十二人。)

据《绍兴县志资料》第一辑载,中华民国十七年(1928年)绍兴县各村里筹备区组成村、里、闾、邻、户数报告总表:

第三区今曹娥部分有四个村,曹娥上村(上沙)14闾,70邻,756户;曹娥下村(下沙)14闾,70邻,852户;曹南联合村:严村、东山下、金村、蒿庄、官湖沿,9闾,43邻,437户;曹北联合村:新庵前、方村、后金、中墅、朱村、龙王塘,8闾,40邻,403户。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绍兴县乡镇编制对照表:第三区所属曹娥上村与下村合并称曹娥乡,曹北联合村称曹北乡,曹南联合村称曹南乡。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绍兴撤区并乡,乡、镇下设保、甲。曹娥全乡设12保,其中上沙村1—4保,下沙村5—8保。新庵前、李木桥、方村、严村为9保,1949年前保长为王瑞昌;中墅、龙王堂、潘家水曲、后金为10保,1949年前保长为陈尧生;金村、大湖沿、王家等为11保,1949年前保长为王岳兴;东山下、蒿庄为12保,1949年前保长为陈伯荣。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绍兴县整理各区乡镇对照表:第三区共六乡二镇。其中曹娥乡与曹南乡、曹北乡合并称曹娥乡。辖13个村。2335户,11546人。面积48平方公里,东至娥江,南至上虞,古湖,西至东关,北至东关,娥江。

民国二十四年乡长陈烈樵,二十六年曹娥乡乡长陈祖荫,重光后乡长陈武樵、陈烈樵,吴寄生。

从民国二十四年至民国三十八年五月绍兴解放,在这十余年时期内,行政区划多有变动,且经历抗日战争东关沦陷等兵荒马乱的特殊年代,曹娥乡域及所辖村落基本不动。

1949年5月1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曹娥,曹娥乡解放,同年6月曹娥乡人民政府成立,乡长任苗根。1950年5月,会稽县曹娥乡并入上虞县百官区,曾短期改乡为镇。1951年5月,由镇复改乡,乡长赵秋华,副乡长骆水林、杨双茶。

1956年2月,由曹娥乡、沿江乡、及蒿坝、狮子乡部分村合并,成立曹娥乡。乡长赵秋华,副乡长杨双茶、王听藏,乡党总支书记范光青、钱丙富。

1956年上虞进行区乡并编,成立曹娥镇,曹娥乡遂完成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