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查尔斯·狄更斯

狄更斯属于那种相当值得窃取的作家。就连他的遗体被安葬在西敏寺,想来也算是一种偷窃。

在为“人人丛书”版的狄更斯作品作序时,切斯特顿似乎很自然地认为狄更斯也拥有自己那种极具个人特色的中世纪精神。而且,近来还有位名叫T.A.杰克逊的马克思主义作家斗志昂扬地要把狄更斯变成嗜血成性的革命者。马克思主义者说狄更斯“近乎”马克思主义者,天主教徒则称狄更斯“近乎”天主教徒,而且他们都声称狄更斯拥护无产阶级(或者按切斯特顿的说法,拥护“穷人”)。另外,娜杰日达·克鲁普斯卡娅[40]在她那本关于列宁的小书里讲到,列宁在去世前曾去观看由《壁炉上的蟋蟀》改编而成的戏剧,却因为无法忍受狄更斯那种“中产阶级的多愁善感”而中途离场。

按照克鲁普斯卡娅的本意来理解“中产阶级”,那么她的这个评价或许比切斯特顿和杰克逊的评价更加准确。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她的这个评价暗含着对狄更斯的异乎寻常的讨厌。不少人觉得狄更斯不值一读,但极少有人对其作品的基本精神抱有敌意。几年后,贝克霍夫·罗伯茨[41]发表小说《盲目崇拜》(This Side Idolatry)抨击狄更斯,但这本书纯属人身攻击,主要讲的是狄更斯如何对待妻子。书中提到的种种轶事,狄更斯的读者几乎闻所未闻,而且它们无法抹杀狄更斯作品的价值,正如莎士比亚将次好之床遗赠于妻子一事抹杀不了《哈姆雷特》的价值。这本书实际上说明,作家的文学魅力与他的性格关系不大,或者完全没有关系。或许正如罗伯茨所述,狄更斯确实是个不顾他人感受的利己主义者。但狄更斯在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性格却与此截然不同,而且这种性格为狄更斯赢得的朋友远远多于敌人。但事实也可能恰恰相反,因为就算狄更斯属于中产阶级,他肯定也还是一位具有煽动性的作家,一个激进分子,而且说他是反叛者也不为过。博览狄更斯作品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以写狄更斯的作家中最为出色的吉辛[42]为例,他本身并不激进,也不喜欢狄更斯身上的这种气质,而且觉得这种气质还是没有为好,但他从未想过要否定它。在《雾都孤儿》、《艰难时世》、《荒凉山庄》和《小杜丽》中,狄更斯猛烈抨击了英国的名人,其程度至今无人能及。但他并未因此招来恨意,而且那些受他抨击的人极其沉默地忍受了抨击,让他也成为了英国的一位名人。在对待狄更斯的态度上,英国大众就像是被手杖打了一下的大象,感觉像被人挠痒一样开心。在我还没满十岁时,老师就开始灌输狄更斯的作品。早在那时我就觉得老师很像克瑞克尔先生。人们不用说也知道,律师们喜欢布兹福兹警官,而内政部官员则最喜欢读《小杜丽》。狄更斯似乎成功做到了既抨击所有人,又不引发任何人的反感。这让人不禁好奇,他对社会的抨击是否有不实之处?他的社会立场、道德立场、政治立场究竟是什么?一如既往,如果首先确定狄更斯不属于哪类人,那么要确定他的立场就更为容易。

首先,狄更斯不是切斯特顿和杰克逊所暗示的“无产阶级”作家。他从不写无产阶级,在这点上他和古往今来的绝大多数小说家一样。如果要在小说,尤其是英国小说中寻找工人阶级的身影,最后只能是徒劳。或许这个说法需要加以限定。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农业劳动者(在英国属于无产阶级)在小说中频频出现,小说家也不吝笔墨描写犯罪分子、流浪汉,以及近来出现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而那些让车轮得以转动的普通城市无产阶级,却总是被小说家忽略。当他们被写入书中时,几乎都是受人同情的对象,或者是滑稽的角色。狄更斯小说的中心情节几乎总是发生在中产阶级环境中。仔细研究他的小说,你会发现它们真正的题材是伦敦的商业中产阶级和他们的奉承者——律师、职员、售货员、旅店老板、小工匠、佣人。狄更斯没有描写过农业劳动者,而且也只描写过一个产业工人,即《艰难时世》中的史蒂芬·布莱克普尔。《小杜丽》中的普洛尼希一家或许是狄更斯对工人阶级家庭的最佳描写——佩葛蒂一家不算工人阶级——但总的说来,他对这类人物的处理并不成功。要问普通读者记得狄更斯作品中的哪些无产阶级人物,他们几乎都会提到三个人:比尔·赛克斯、山姆·维勒和甘普太太;一个是窃贼,一个是男仆,一个是酗酒的产婆,他们都算不上典型的英国工人阶级。

其次,从革命一词广为人所接受的意义上说,狄更斯不是“革命”作家,但在此需要就他的立场作些说明。

不管狄更斯是什么,他都不是暗地里的灵魂拯救者,不是那种以为修订一些法规或禁绝一些反常现象就会让世界完美无瑕的好心白痴。比如,我们可以将查尔斯·里德(Charles Reade)和狄更斯进行比较。比起狄更斯,里德博学得多,而且在某些方面更有公益心。他痛恨那些他能了解到的陋习,并在一系列小说中将它们揭露出来,那些小说足够荒诞,可读性因此也极强。在一些细微但重要的问题上,他或许也曾有助于影响舆论。但他无法理解的是,在当时的社会形态下,有些陋习无法消除。他的想法是,紧抓住这样那样的细微问题,将它们公诸于众,呈送至英国陪审团面前,就能万事大吉。无论如何,狄更斯都不会认为割掉丘疹就等于治愈丘疹。读者在狄更斯作品的每一页都能发现,他意识到社会的根基出了问题。读者若是问“什么根基”,那么就开始明白狄更斯的立场了。

事实是,狄更斯对社会的批判几乎只局限于道德层面,因而他在书中从未提出任何建设性意见。他批判法律、议会制政府、教育体系等等,却从未明确提出以何物取而代之。提出建设性意见固然不是小说家或讽刺作家的义务,但问题在于,狄更斯的态度根本上说连破坏性都谈不上。没有明显迹象表明他希望推翻现有的社会秩序,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他认为现有秩序被推翻,社会就会天翻地覆。实际上,他所针对的与其说是社会,倒不如说是“人性”。在他的书中,我们很难找到哪段话表明经济制度本身有问题。例如,他就从未抨击过私营企业或私有制。在《我们共同的朋友》中,死者拥有着通过愚蠢遗嘱来干扰活人的能力。然而,即使在这样的作品中,狄更斯也并未暗示人们不应该拥有这种不负责的能力。当然,我们可以自己得出这种结论,也可以从《艰难时世》结尾部分对庞得贝遗嘱的评论中推测出这点,而且从狄更斯的全部作品中,我们的确可以推断出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的弊端,但狄更斯本人从未有过这样的推论。据说麦考利[43]不赞成《艰难时世》中“阴郁的社会主义”,所以拒绝为这本书写书评。显然,麦考利所说的“社会主义”,其性质相同于素食餐或在二十年前被用来指称立体派绘画的“布尔什维克主义”。严格说来,《艰难时世》中没有一行文字可以被称作有社会主义倾向。实际上,如果书中有什么倾向的话,那也是支持资本主义的倾向,因为全书的寓意是让资本家和善,而不是让工人反叛。庞得贝恃强凌弱、满嘴空话,葛雷梗则善恶不分,但假如他们能变得更好,那么制度就会运作得很好,这便是该书自始至终的寓意所在。就社会批判而言,如果不有意曲解,我们就只能从狄更斯作品中读出这层寓意。乍看之下,他的全部“启示”像是老生常谈:如果人们行事规矩,世界就会变得美好。

这自然就需要塑造几个有权势的角色和确实能规矩行事的角色,因此,善良富人的形象才会反复出现在狄更斯的作品中。在狄更斯早年的乐观时期里,这种角色尤为常见。这种角色通常是“商人”(狄更斯不一定会说明他做什么生意),而且往往还是心肠特别好的老绅士,每天四处“奔波”,给员工涨工资,拍拍孩子脑袋,保释欠债的人出狱,总之就是别人的福星。当然,这个角色纯属幻想,比斯奎尔斯和米考伯更脱离现实生活。狄更斯本人肯定也会偶尔反思,如此急于送钱出去的人,首先必定挣不到那么多钱。比如,匹克威克虽然“一直呆在城里”,但难以想象他能在那里赚到大钱。尽管如此,这样的角色却贯穿了狄更斯早期的大多数作品。匹克威克、切尔以布兄弟、老翟述伟、史库吉——翻来覆去都是同样的角色,都是施舍钱财的好心富人。不过,狄更斯的作品的确有发展的迹象。在他的中期作品中,好心富人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逐渐淡出。《双城记》和《远大前程》中都没有这种角色——《远大前程》实际上是对乐善好施的明确批评——而在《艰难时世》中,或许只有改过自新的葛雷梗勉强算是这种角色。这种角色还以截然不同的方式重新出现过,如《小杜丽》中的米格尔斯、《荒凉山庄》中的约翰·詹狄士,或许有人还会加上《大卫·科波菲尔》中的贝特西·特罗特伍德。不过在这些书里,好心富人已经由“商人”沦为食利者。这点很重要。食利者属于有产阶级,他们可以,而且在几乎不自觉的情况下,也的确能够让其他人为自己工作,但他们几乎没有直接的力量。他不像史库吉和切尔以布兄弟那样,可以通过提高工资息事宁人。狄更斯在1850年代的作品相当消沉,这似乎暗示着狄更斯当时已经明白,好心人在腐朽的社会中是多么的孤立无援。尽管如此,在狄更斯的最后一部完整小说《我们共同的朋友》(问世于1864至1865年间)中,好心富人以博芬的形象荣耀回归。无产阶级出身的博芬只因得到一笔遗产而变得富有,但他照例还是个用来解围的人物,到处撒钱解决大家的困难。他甚至还像切尔以布兄弟那样“奔波”。从多个方面来看,《我们共同的朋友》重返狄更斯的早期风格,而且还不算失败。狄更斯的思想似乎兜了整整一圈,个人的善良再次成为万能药方。

对于雇佣童工这个亟需矫正的弊端,狄更斯所言甚少。他在书中大篇幅描写受苦的儿童,但他们通常都是在学校,而不是在工厂受苦。在《大卫·科波菲尔》中,狄更斯描述了小大卫在默德斯通和格林伯货栈里洗瓶子的场景,这是他对童工仅有的一次详细描写。当然,这一描写具有自传性质。因为狄更斯本人十岁时就在河岸街的华伦鞋油厂里做工,这段经历同书中的描写十分相像。对他来说,这是一段非常痛苦的回忆,部分是因为他觉得整件事有损父母的名誉,他甚至在婚后长期瞒着妻子。他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回顾这段时期时说:

我到现在都还很诧异,自己居然那么小就被随意抛弃了。我能力出众,观察敏锐,机敏,热心,行事得体,但我很快就身心俱损;让我惊讶的是竟然没有人打算为我说话,完全没有!于是,我在十岁时就成了默德斯通和格林伯货栈的童工。

在描述了和他一起做工的那些粗野男孩之后,他又说:

我居然沦落到和这些人为伍,内心的痛苦真是难以言表……我原本想长大成为一名学识渊博、才能卓越的人,但我觉得这种希望已经在我心里破碎了。

显然,讲这句话的不是大卫·科波菲尔,而是狄更斯自己。他在几个月前开始写作、随后又放弃的自传中写过几乎相同的话。诚如狄更斯所言,天资聪颖的孩子不该每天工作十个小时往瓶子上面贴标签,但狄更斯没有说所有孩子都不应该遭受这种命运,而且我们也没有理由推断他会这么想。大卫从货栈逃了出来,但是米克·沃克、粉白·土豆和其他孩子仍旧呆在那里,而且我们也看不出这会让狄更斯感到特别不安。狄更斯照旧没有认识到社会结构可以改变。狄更斯鄙视政治,不相信国会能做好事——他曾经在国会当过速记员,这段经历无疑让他不再抱有幻想——而且他对当时最有希望的工联主义也有些敌视。《艰难时世》把工联主义说得和敲诈勒索差不多,认为它兴起的原因在于雇主不够温和。在狄更斯看来,史蒂芬·布莱克普尔拒绝加入工会简直就是美德。另外,正如杰克逊先生所指出的,狄更斯那个时代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工会,都有自己的秘密集会和暗号等,而《巴纳比·鲁吉》(其中有西蒙·台波提的那部小说)中对学徒协会的描写,或许就是对那些公会的攻讦。显然,狄更斯希望工人们得到体面的对待,但并无迹象表明他希望工人们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更不用说是通过公开暴力的方式。

事实上,在《巴纳比·鲁吉》和《双城记》这两本小说中,狄更斯提及过狭义的革命。《巴纳比·鲁吉》中的革命不如说是暴乱。1780年的戈登暴乱虽然以宗教偏见为借口,但似乎与一场混乱的劫掠没什么区别。狄更斯最初打算将暴乱头目写成逃出精神病院的三个疯子,他对革命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他在别人劝阻之下并未那么写,但书中的主角实际上是个乡野白痴。在描写暴乱的章节中,狄更斯对暴民的暴力行径表现出深切的厌恶。狄更斯以描写“人渣”们的兽行为乐。这些章节颇具心理学意义,因为它们表明了他对这个话题的思考深度。他描述的那些事情只可能源于想象,因为在他有生之年从未发生过如此大规模的暴乱。例如,他曾这样描述:

就算把疯人院的大门敞开,跑出来的疯子也不会像那天晚上那样疯狂。有人踩在花圃上跳舞,就好像是在践踏敌人。他们拧断花梗,就像野人拧断敌人的脖子。有人把点燃的火把扔向天空,结果火把掉到他们的头上和脸上,烫出又大又难看的水泡。还有人扑进火里,然后像是在水里一样用双手划行。而其他人被则拦着,没法跳进火里满足他们急切的渴望。有个喝醉酒的小伙子,看样子不到二十岁,他躺在地上,嘴里含着酒瓶,屋顶上被烧化的铅皮倾泻而下,白热的铅水像融化蜡烛一样融化了他的脑袋……但是在咆哮的人群中,竟无人对此情此景表示同情或恶心,也无人发泄够他那愚蠢、毫无意义的怒火。

你几乎会觉得这是佛朗哥将军的拥护者在描述“红色”西班牙。当然,我们应该记得,在狄更斯写作的时候,伦敦还有“暴民”存在(如今没有暴民,只有人群)。低工资、人口的增长和流动孕育了一支庞大且危险的贫民窟无产阶级队伍,而且直到十九世纪中早期,才出现像样的警察。砖块满天飞时,你要么只能关上窗户,要么只能命令军队开火。在《双城记》中,狄更斯描写了一场真正有些内涵的革命,他的态度虽然有所变化,但并非全然不同。事实上,《双城记》这本书往往会给人留下错误的印象,尤其是在读罢一段时间过后。

读过《双城记》的人都会记起雅各宾专政。断头台、往返的死囚车、血淋淋的铡刀、弹跳到篮子里的脑袋、边看行刑边织衣服的不祥老妪,这些在书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实际上,这些场景只出现在少数章节里,但描写的力度却异常强烈,而这本书的其他情节都则相当缓慢。但《双城记》不是《红花侠》[44]的姊妹篇。狄更斯明白法国大革命势必会发生,那些被处死的人大多罪有应得。他说,若像法国贵族那样行事,定会有恶报降临。狄更斯再三重复这句话,他不断提醒我们,在贵族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四个穿着制服的仆人喂他吃巧克力,而外面的农民正忍饥挨饿时,森林中的某棵树木正在生长,而且这棵树木很快就会被锯成木板,用来搭建断头台,等等。从起因来看,雅各宾专政实属必然,狄更斯用最清晰的话语说明了这点:

这样谈论这场骇人的大革命……太过分,好像这场革命是天底下唯一没经历过播种的丰收,好像这场革命是无源之水,好像那些目睹了数百万法国人民悲惨境况,目睹了原本应该造福人民的资源遭到滥用的观察家,多年前没有预见大革命必然会到来,没有用清晰的话语把他们所看到的记录下来。

他还说:

自想象能得以实现以来,想象中所有贪得无厌的怪物都融合在断头台这项发明之上。但是在土地资源丰富、气候多种多样的法国,却没有一颗绿草、一片树叶、一条树根、一座温泉、一点微不足道的东西能够生长成熟,而在不那么有利的条件下,在法国却产生了这种恐怖统治。即使用类似的锤子再次捶打人性,它也能将自己扭曲回原来那痛苦的模样。

换句话说,法国贵族早给自己挖好了坟墓。但这里并不存在如今所谓的历史必然性。狄更斯知道,从起因来看,大革命的爆发无法避免,但是他认为那些起因或许可以避免。大革命之所以爆发,是因为法国农民数百年来被压迫得不像人样。如果丑恶的贵族能像斯库吉那样以某种方式改过自新,法国大革命就不会爆发,扎克雷起义就不会发生,断头台也不会出现,一切都会变得更好。这正好同“革命”态度背道而驰。从“革命”观点来看,阶级斗争是进步的主要动力,所以剥削农民、激起农民反抗的贵族和将贵族推上断头台的雅各宾派一样,在阶级斗争中不可或缺。狄更斯从未写过可以被如此解读的话。在他看来,革命不过是暴政所催生出的恶魔,往往通过吞噬参与者而终结。借助西德尼·卡尔顿在断头台下的幻想,狄更斯预见到了德法奇和雅各宾专政时期的其他领袖都将死在同一把铡刀下,而这同实际发生的情况大致相同。

狄更斯确信革命就是恶魔,所以大家都记得《双城记》中的革命场景。这些场景有如噩梦一般,这也正是狄更斯自己的噩梦。他一再坚称革命的恐怖行为毫无意义——大屠杀、不公、无处不在的恐怖密探、暴民们可怕的杀戮欲望。《双城记》中对巴黎暴民的描述——比如在九月屠杀囚犯之前,成群的杀人犯围着磨石争先恐后地磨快手中的兵刃——胜过了《巴纳比·鲁吉》中的任何描写。在狄更斯看来,这些革命者似乎只是堕落的野蛮人,甚至就是疯子。狄更斯用异乎寻常的想象力构思出他们的疯狂。例如,他描述过他们跳“卡马尼奥拉舞”的场景:

他们有五百多人,但跳起舞来就像五千头恶魔……他们跟着这支流行的革命歌曲舞蹈,节拍疯狂激烈,仿佛众人齐齐咬牙切齿……他们前进、后退、彼此击掌、相互抓头、独自旋转、相互抓着、成对旋转,直到纷纷倒下……突然,他们再次停下来,暂停一会儿,然后重新踏起坚定的节拍,排成和街道一样宽的长排,低着头,高举双手,尖叫着猛冲而去。没有什么争斗能比得上这场舞蹈的一半可怕。这简直就是一项堕落的运动,曾经纯洁无邪,此刻却残忍至极。

狄更斯甚至认为,这些恶棍中有人还有斩杀儿童的癖好。应当完整读读我在上面节选的那段话。它和其他类似段落都表明了狄更斯对革命的歇斯底里有多恐惧。注意他写“低着头,高举双手”等句子时使用的手法,以及这些句子所表现出的罪恶情景。德法奇夫人是个真正可怕的人物,她无疑是狄更斯塑造的最成功的恶人角色。德法奇等人不过是“从旧压迫者垮台的过程中走出来的新压迫者”,而主持革命法庭的是“最底层、最残忍、最糟糕的人”,等等。从始至终,狄更斯都在强调革命时期噩梦般的动荡,在这点上,他显得很有先见之明。“一部由犯罪嫌疑人制定的法律,打碎了自由或生命的一切保障,把无辜的好人交付给有罪的坏人;监狱挤满了没有犯过任何罪的人,而且他们没有任何申辩的机会”——这句话极其适用于当今的一些国家。

任何一场革命的辩护者通常都会极力淡化革命的恐怖,而狄更斯却想要夸大。从历史的角度看,他的描写的确很夸张。即使是雅各宾专政,也远比不上他笔下的描述。他尽管没有引用数字,但却让人觉得那是一场持续多年的疯狂屠戮,而就死亡人数而言,雅各宾专政同拿破仑的任何一场战役相比都不值一提。但是血淋淋的铡刀和往返颠簸的死囚车在他脑中留下了异常险恶的画面,然后他又成功地把这种画面传递给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为狄更斯,“死囚车”这个词有种凶残的感觉;人们忘了它原本只是一种农用推车。直到今天,对普通的英国人来说,法国大革命只不过意味着堆积如山的头颅。奇怪的是,比同时代的大部分英国人更加认同法国大革命理念的狄更斯,居然参与制造了这种印象。

如果你痛恨暴力,不信仰政治,那么教育便是唯一的补救方法。或许社会已经病入膏肓,但对个人而言,如果能在年少时唤醒他们,那么希望就会一直存在。这种信念可以部分解释狄更斯对童年的执着。

没有人,至少没有英国作家,描写童年能胜过狄更斯。尽管人们此后积累了不少知识,尽管现在的儿童都能得到相对理智的对待,但没有哪个小说家能像狄更斯那样驾驭儿童的视角。初读《大卫·科波菲尔》时,我大概才九岁。开头几章的精神氛围对我而言简单易懂,我甚至隐约以为它们出自儿童之手。而且,在长大成人后重读这本书,读懂摩德斯通夫妇从注定要灭亡的大人物沦落到有些滑稽的怪物时,那几章的魅力丝毫不减。狄更斯能同时从内外两方面驾驭儿童的心理,这样一来,对于不同年龄段的读者来说,同样的场景既可以是肆意的讽刺,也可以是凶险的现实。比如,我们可以看看大卫·科波菲尔被错误地怀疑偷吃了羊排的情节,或者可以看看《远大前程》中的这个场景:皮普从郝维香小姐家回来后,发现自己完全不能描述所见所闻,就扯了一通弥天大谎,而人们对他的谎言自然深信不疑。儿童时期的所有孤独感都得以体现。狄更斯极其准确地记录了儿童的思维状态,记录了儿童思维的形象化倾向,以及儿童思维对某些印象的敏感。皮普说自己小时候对死去父母的印象全来自于他们的墓碑:

父亲墓碑上的字形让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觉得他是一个健壮结实、皮肤黝黑的男人,长着一头黑色卷发。从铭文“及其爱妻乔治亚娜”的字体和笔锋,我又得出幼稚的结论,认为母亲是个长有雀斑、体弱多病的女人。而那五块小小的菱形石头,每块大约一英尺半长,整整齐齐地排成一行,立在他们墓碑旁边,专门用来纪念我那五个小兄弟……我曾经虔诚地相信,他们生来就像在坟墓里那样躺着,双手插在裤袋里便从未拿出来过。

《大卫·科波菲尔》中也有类似的段落。在咬了摩德斯通先生的手后,大卫被送到学校,背后被迫贴上告示,上面写着“当心,他会咬人”。他看见男孩们在操场大门上刻的名字,他从这些名字的样子上,似乎就能看出他们会用什么样的口气来读他背后的告示:

有个叫詹姆斯·斯提福兹的男孩把名字刻得特别深,而且刻了好几处,我想象他用异常洪亮的声音读出我背后的告示,然后还拉扯我的头发。还有个叫汤米·特拉德的男孩,我担心他会以此捉弄我,而且还会假装很害怕我。还有个男孩叫乔治·邓普尔,我想象他会把告示唱出来的。

我在儿时读到这段话,觉得那些名字就会唤起那些画面,这自然是因为谐音。但在狄更斯之前,又有多少人能注意到这些?在狄更斯的时代,人们对孩子的同情远不如现在。十九世纪早期不是适合儿童生活的年代。在狄更斯青年时,仍旧有儿童“在刑事法庭受到严厉审讯,被高高举起让大家看到”,十三岁男孩因为小偷小摸而被绞死也不是很久远的事。“摧垮儿童精神”的信条正得其时。直至十九世纪晚期,《费尔柴尔德一家》(The Fairchild Family)仍然是标准的儿童读物。这本有害的书现在以俗丽的删节本发行,但我们还是应该阅读原版。它能让你了解儿童有时会受到多么严厉的惩罚。比如,费尔柴尔德先生若是撞见孩子们吵架,首先就会抽他们一顿,边打边念叨着瓦茨博士的“让狗以吠叫和狂咬为乐”,接着让他们在绞刑架下呆一个下午,而绞刑架上还悬着杀人犯腐烂的尸体。十九世纪早期,数以万计的儿童几乎在矿井和纺织厂里工作到死,有的甚至才六岁。在时髦的公学里,男孩们会因为在拉丁诗上犯错被鞭打到鲜血淋漓。狄更斯似乎意识到了一件同时代大部分作家都没注意到的事,那就是鞭打中的施虐成分。我认为,《大卫·科波菲尔》和《尼古拉斯·尼克尔贝》足以让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但对儿童的精神虐待和肉体虐待一样,都让狄更斯震怒。狄更斯笔下的校长往往都是恶棍,尽管有不少例外。

除了大学和大型公学,英国当时的各种教育机构都遭到了狄更斯的批评。其中之一便是使劲给儿童填塞希腊语的布林伯博士学院。还有当时那些令人反感的慈善学校,它们培养出了许多典型人物,比如诺亚·克莱博和尤赖亚·希普。此外还有萨伦学校、多西伯义斯学校,以及伍普赛先生的伯祖母办的那所名声不好的家庭小学。狄更斯所说的一些情况甚至如今依然存在。萨勒姆学院是现代“预科学校”的原型,两者仍然有许多相似之处;至于伍普赛先生的伯祖母,几乎现在每个英国小镇都有那样的骗子。但狄更斯的批评照旧没有新意,也没有杀伤性。教育体制的基础是希腊词汇和打蜡的教鞭,狄更斯看清了这种愚蠢之处;另外,狄更斯也不喜欢五六十年代兴起的那种新式学校,那种对“事实”揪住不放的“现代”学校。那么,狄更斯到底想要什么?一如既往,他想要的是似乎是现存事物的道德化变体,他想要的依旧是旧式学校,但没有鞭笞,没有欺凌,不会食不果腹,不教那么多希腊语。大卫·科波菲尔从默德斯通和格林伯货栈逃跑后,来到了斯特朗博士的学校。这所学校简直就是萨勒姆学院,只是少了恶行,多了大量“古老的灰色石头”的氛围。

斯特朗博士的学校非常出色,同克瑞克尔先生的学校大相径庭,如同善恶泾渭分明。学校纪律严明,体制健全,井井有条;所有事物都能唤起男生们的荣誉感和善念……这样颇有效果。我们都觉得自己参与了学校的管理,参与维护了学校特色和尊严。因此,我们很快就深深地喜欢上它——我确信我是其中之一,而且在校期间,我从未听说有哪个男生不喜欢这所学校——而且我们决心努力学习,希望为学校增光。在课余时间,我们玩高雅的游戏,而且享有充分的自由;但我记得,即便在那时,我们在小镇里也口碑不错,不管是我们的外貌,还是礼仪,我们几乎没有让斯特朗博士和学校里的学生蒙羞。

从这段含混不清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狄更斯对教育理论一窍不通。他只能设想一所好学校的道德氛围,别的什么都想不到。孩子们“决心努力学习”,但是他们要学什么?无非还是布林伯博士的课程,只是稍加缩减。就狄更斯小说中随处可见的对社会的态度而言,我们会很惊讶他将大儿子送去伊顿公学,把其他孩子送去普通教育机构。吉辛似乎认为,狄更斯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痛苦地意识到自己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吉辛在此或许是受到自己对传统知识热爱的影响。狄更斯几乎没接受过正规教育,但并未因此而错过什么,而且总的来说,他本人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如果斯特朗博士的学校或现实生活中的伊顿公学是狄更斯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学校,或许是因为狄更斯有着一种与吉辛的猜测不同的思维缺陷。

狄更斯每次批判社会时,似乎总是将矛头对准精神上而非结构上的改变。尝试确定狄更斯的解决方案只会是徒劳,更不用说确定他的政治信条。他的方案总是停留在道德层面。在关于斯特朗博士的学校和克瑞克尔的学校如同“善恶泾渭分明”的评论中,我们能充分总结出他的态度。两种事物可以浑然相似,却也可以截然不同。天堂和地狱同在一处。狄更斯基本上都是在说:改变体制而不“改变心灵”是没用的。

假如这就是全部,那么狄更斯或许就只是一个励志作家,一个极端保守的伪君子。“心灵的改变”实际上是那些不想危及现状的人们的托辞。但如果把某些小事情除外,狄更斯并非伪君子,从他的书中我们只能得到一种强烈印象,那就是对暴政的憎恨。我早前说过,狄更斯不是公认意义上的革命作家。但我们并不能断言,纯粹的社会道德批判不能像当前盛行的政治经济批判那样具有“革命性”,毕竟革命意味着翻天覆地。布莱克不是政客,但在《伦敦》(London)之类的诗中,他对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的认识胜过四分之三的社会主义文学。进步并不是幻想,它会发生,只是进程缓慢,总是让人失望。新暴君总是在等着取代旧暴君,新暴君通常不那么坏,但仍旧是暴君。因此,总能站住脚的观点有两种。其一,不改变制度,如何改善人性?其二,人性若无改观,改变制度又有何用?对不同的个人来说,这两种观点各有吸引力,而且它们或许会在不同的时刻交替出现。道德家和革命者正在不断地削弱彼此。马克思在道德家的脚下引爆了一百吨炸药,我们至今还生活在那巨大爆炸的回响当中。但在某个地方,已经有工兵埋下新的炸药,想要炸死马克思。接着,马克思或类似的人还会带着更多炸药回来,如此循环往复,最后出现我们无法预见的结局。核心问题——怎样预防权力滥用——仍未解决。狄更斯没有那样的远见,看不到私有制对进步的阻碍,但他却预见到了这种结局。“如果人们都能行事规矩,世界就会变得美好”这句话,并不像听起来那样陈腐平庸。

比起大多数作家,或许我们能从社会出身的角度更完整地诠释狄更斯,虽然他的家族史和人们从小说中推断出来的大不相同。他的父亲是政府职员,通过母亲的家族,和陆军、海军都拉上了关系。但从九岁起,他就生活在伦敦的商业环境下,基本上是在与贫困作斗争的氛围之中长大的。他在思想上属于城市小资产阶级,且他恰好是这个阶级的绝佳代表,可以说所有的阶级“特点”都相当成熟。这部分说明了他为何如此引人注目。如果要寻找现代版的狄更斯,那么最合适的人当是H.G.威尔斯。他的成长史和狄更斯非常相似,而且作为小说家,他的成功明显要归功于狄更斯。从本质上来看,阿诺德·贝内特也属同类,但他却又有所不同,因为他来自于英格兰中部,有着工业和新教徒的背景,而不是商业和英国国教徒的背景。

城市小资产阶级最大的缺点,同时也是最大的优点,就是他们有限的眼界。他们把世界看成中产阶级的世界,超出他们眼界的事物,要么让人发笑,要么是略微邪恶。一方面,他们不同工业或泥土打交道;另一方面,他们又和统治阶级毫无瓜葛。仔细研究过威尔斯小说的人都会注意到,虽然威尔斯对贵族恨之入骨,但并不特别排斥富人,而且对无产阶级也不热心。他最痛恨国王、地主、牧师、民族主义者、士兵、学者和农民,他认为这些人应该为人类所有痛苦负责。乍看来,这份以国王开始、以农民结尾的名单,仅仅像是涵盖所有人物的杂烩,但其实所有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他们都是过时的群体,受传统支配,眼光放在过去;因此,他们和新兴的资产阶级相对立,后者将金钱投放于未来,只将过去视作不散的阴魂。

事实是,虽然狄更斯生活在资产阶级方兴未艾的时代,但他表现出来的资产阶级特征却不及威尔斯明显。他几乎没有意识到未来,对生动的描写(“古雅的老教堂”等)有一种伤感的喜爱。不过,他最憎恨的人物类型同威尔斯所憎恨的类型,有着十分引人注目相似之处。狄更斯略微站在工人阶级这边——因为工人阶级受到压迫,所以对他们怀有笼统的同情——但实际上,他对工人阶级知之甚少;他书里的工人阶级主要是仆人,而且还是滑稽的仆人。另外,他还讨厌贵族——比威尔斯好的是,他还讨厌大资产阶级。他真正的同情上不超过匹克威克先生,下不低于巴基斯先生。但是就狄更斯厌恶的人物类型而言,“贵族”这个词含义模糊,需要明确界定。

实际上,狄更斯抨击的对象,与其说是几乎从未在他书中出现过的大贵族,还不如说是他们卑微的旁系亲戚,那些在伦敦高级住宅区行乞的寡妇,以及官僚和职业军人。通览狄更斯的作品,他对这些人充满敌意的描写数不胜数,几乎从未好言相向。比如,他几乎从未善意地描写过地主阶级。也许人们会觉得莱斯特·戴洛克爵士可能是例外,此外就只有沃德尔先生(老套的“心地善良的老乡绅”角色)和《巴纳比·鲁吉》里的哈雷戴尔。哈雷戴尔是一个受迫害的天主教徒,因而得到了狄更斯的同情。而且,狄更斯对军人(即军官)也毫不客气,对海军军人更是如此。至于官僚、法官、地方行政官,他们中大部分人在“兜圈子部”[45]里工作会觉得十分舒适。显然,狄更斯善意描写过的行政人员只有警察。

狄更斯的态度对英国人来说很好理解,因为这是英国清教徒传统的一部分,这种传统时至今日仍未灭亡。狄更斯所属的阶级,至少说他自己选择的那个阶级,在经历了一两百年的默默无闻之后,突然变得富有起来。这个阶级主要成长在大城市里,同农业没有联系,在政治上软弱无能;从它的经历来看,政府不是进行干涉,就是进行迫害。因而,这个阶级没有公共服务的传统,也没有太多作贡献的传统。如今,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是,这个十九世纪的新贵阶级毫无责任感。他们从个人成功的角度看待一切,几乎没有意识到公众的存在。另外,泰特·巴纳克之类的人物即使玩忽职守,也大概能知道自己的疏忽在何处。狄更斯的态度绝不是不负责任,更不是孜孜求利的斯迈尔斯[46]路线。但狄更斯在心底总是有些相信,整个政府机构毫无必要存在。国会无非就是库德尔勋爵和托马斯·杜德尔爵士,大英帝国无非就是白格斯托克少及其印度仆人,军队不过就是乔塞上校和斯拉莫医生,而公共服务机构不过是班布尔和“兜圈子部”,如此等等。他看不到,或者只是偶尔才会看到的是,库德尔、杜德尔,以及其他十八世纪遗老遗少们所做的事情,匹克威克和博芬都不屑去做。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狭隘的视野对狄更斯而言是极大的优势,因为开阔的视野对讽刺作家来说是致命的。在狄更斯看来,“良好”的社会不过就是乡村白痴们的集合。这是怎样的一群人啊!蒂平斯女士!高恩太太!维拉斯福特爵士!鲍勃·斯泰伯斯!斯巴塞太太(鲍勒的妻子)!泰特·巴纳克一家!努普金斯!这简直就是精神病人的病案簿。但与此同时,他同地主—军人—官僚阶级的疏远,也使他无法展开全面的讽刺。对于地主—军人—官僚阶级而言,狄更斯只有在将他们描绘成精神有缺陷时才算成功。狄更斯在世时,人们指责他“不会描写绅士”,这种指责很不妥当,但他对“绅士”阶级的言论几乎都是隔靴搔痒,从这方面来看,人们对他的指责倒也不假。比如,马尔伯里·霍克爵士就是狄更斯描写缺德男爵这类人的糟糕尝试。《艰难时世》里的哈特豪斯要好一些,但对特罗洛普或萨克雷而言,这个人物的塑造并不出彩。特罗洛普的思维几乎跳不出“绅士”阶级,而萨克雷却拥有脚踩两个道德阵营的巨大优势。萨克雷的观点在某些方面同狄更斯非常相似。同狄更斯一样,他认同清教徒富裕阶级,反对玩牌、赖账的贵族。在萨克雷看来,十八世纪正以缺德的斯太恩勋爵为代表挺进十九世纪。《名利场》是狄更斯《小杜丽》中几个章节的完整版本。但从出身和教养来说,萨克雷恰有几分接近自己所讽刺的那个阶级。因此,他可以创作出潘登尼斯上校和罗顿·克罗莱这类相对精巧的角色。潘登尼斯上校是个浅薄的势利老头,而罗顿·克罗莱是个愚蠢无知的恶棍,丝毫不觉得常年靠欺诈商人谋生有何不妥。但萨克雷意识到,依照他们自己复杂的道德准则,他们都不是坏人。比如,潘登尼斯上校不会在空头支票上签名,而罗顿肯定会,但在另一方面,罗顿不会在朋友危难时弃之不顾。他们两个人在战场上都会有不错的表现,而狄更斯对战争不怎么感兴趣。结果就是,读者最后会对潘登尼斯上校有种愉快的包容,而对罗顿则近乎尊敬;他们还会发现,在光鲜社会边缘那种谄媚、乞求的生活方式已经糜烂透顶,而且这种描写比长篇大论的尖刻批评更有效。狄更斯却不大能做到这点。在他笔下,潘登尼斯上校和罗顿都会沦为老套的滑稽人物。而且总体而言,他对“良好”社会的抨击都很敷衍。在他的作品中,贵族和大资产阶级一般都是“幕后音”,是舞台两侧发出的齐声大笑,就像泼孜纳普的晚宴一般。当他创作出具有破坏力的精妙角色时,如约翰·杜丽和哈罗德·斯金波,这个角色往往都是无足轻重的普通人。

考虑到他所生活的时代,狄更斯有一点尤其引人注意,那就是在他身上找不到庸俗民族主义。所有成为了国家的民族,都有蔑视外国人的倾向,但英语民族无疑是个中魁首。他们一旦充分了解某个民族,就会给它取一个侮辱性的外号,由此可见他们对外国人的鄙视。意大利佬、拉丁佬、法国佬、北欧佬、犹太鬼子、犹太佬、黑鬼、中东佬、中国佬、拉美佬、林肯郡懦夫——这些只是一小部分。1870年以前,这个清单要短一点,因为当时的世界版图和现在不同,英国充分认识的外国民族只有三四个。但对于这些民族,尤其是对法国这个最招人讨厌的邻国,英国的施恩态度让人实在无法忍受,以至于关于英国人“傲慢”和“排外”的传说至今还在流传。当然,即使是现在,这种传说也并非完全失实。直至最近,所有英国儿童依然从小就会接受歧视南欧种族的教育,而且学校的历史课也以罗列英国获胜的战役为主。但是若想明白何为真正的自吹自擂,你得读读三十年代的《评论家季刊》之类的刊物。那时,英国人自己树立了“强健岛民”和“顽强的橡树之心”的神话,而且人们都认为一个英国人抵得上三个外国人是科学事实。十九世纪的所有小说和讽刺报纸里,都有“法国佬”的传统形象——滑稽可笑的矮个子,留着一小撮胡须,戴着尖尖的高顶礼帽,总是在手舞足蹈,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自负且肤浅,喜欢吹嘘自己的英勇事迹,但危险真正来临时却总是逃之夭夭。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健壮的英国侍卫”约翰牛,或者(更具公学风范的)查尔斯·金斯利、汤姆·休斯等“坚强沉默的英国人”。

以萨克雷为例,虽然他有时会识破并嘲笑这种观点,但他仍然执着于它。有个历史事实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那就是英国赢得了滑铁卢战役。阅读他的作品,不难发现他会不时提及此事。在他看来,英国人战无不胜,因为他们有着惊人的强健体魄,而这主要是因为他们都以吃牛肉为生。与同时代的大部分英国人一样,萨克雷有一种奇特的错觉,以为英国人的体格比其他种族的人都大(萨克雷恰好比大部分人更魁梧),因此他才能写出这样的篇章:

我跟你说,你比法国人强。我甚至可以用钱打赌,正在读这段话的你身高不止五英尺七英寸,体重不止十一英石;而法国人只有五英尺四英寸高,体重不到九英石。法国人汤后吃蔬菜,而你吃的是肉。你是与他们不同、比他们更优秀的动物,是能打败法国人的动物(几百年的历史可以为你证明)。

类似的段落散见于萨克雷的作品中,而狄更斯却绝没有犯过这种错误。要说他在书中从来没有嘲笑过外国人当然是夸张,他自然同几乎所有十九世纪的英国人一样,不为欧洲文化所动。但是,他从未沉湎于那种典型的英国式吹嘘,从未有过类似于“岛屿民族”、“斗牛犬种”、“小而紧凑的岛国”这种风格的言论。在整本《双城记》中,没有一行字可以被理解成“瞧瞧这些讨厌的法国人的行为举止!”只是在《马丁·翟述伟》中关于美国的那几章里,狄更斯才表露出常见的对外国人的憎恨。然而,这仅仅是心胸豁达之人对伪善言辞的回应。如果狄更斯还活着,他会游历苏联,然后回来写一本与纪德的《访苏归来》相仿的书。但他显然不会愚蠢地把民族视为个人。他甚至几乎从不拿民族开玩笑。比如,他不会利用滑稽的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形象,这并不是因为他反对老套的角色和现成的笑话,而且他显然不反对它们。更重要的也许是他对犹太人没有偏见。在《雾都孤儿》和《远大前程》中,他的确想当然地认为收赃的是犹太人,这在当时可能是合乎情理的。但是,那种英国文学所特有、直到希特勒崛起之后才消失的“犹太笑话”,并未出现在狄更斯的作品中,而且在《我们共同的朋友》中,他还好心但却不那么让人信服地尝试过维护犹太人。

狄更斯没有庸俗民族主义,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他的思想真正博大,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他那消极、无用的政治态度。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但他却几乎没有意识到这点。当然,身为英国人的念头也没有让他兴奋激动。他没有帝国主义情绪,对国际政治没有明确观点,而且不为军事传统所动。从气质上来说,他其实更像是信奉新教的小商人,看不起英国士兵,认为战争是邪恶的——这是一种片面的观点,但战争总归是邪恶的。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几乎不写战争,他甚至还谴责战争。纵使有卓越的描写才能,能够描述出从未见过的事物,他也从未描写过战斗,除非你认为《双城记》中进攻巴士底狱的情节也算战斗。或许他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但不管怎样,他不会认为在战场上可以解决任何值得解决的问题。这近乎于一种下层中产阶级的清教徒心态。

狄更斯是在近乎贫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所以他害怕贫穷。他尽管心胸豁达,却还是摆脱不了落魄绅士所特有的偏见。人们通常称他为“平民”的作家和“被压迫人民”的声援者。事实的确如此,只要认为他们受到了压迫,狄更斯就会声援他们;但决定他态度的有两点。首先,他是英国南方人,而且是伦敦人,因此他接触不到大多数真正受压迫的人民,接触不到工业和农业劳动者。有趣的是,同是伦敦人的切斯特顿总说狄更斯是“穷人”的代言人,却没有明说“穷人”到底是谁。对切斯特顿来说,“穷人”就是小店主和仆人。他说,山姆·维勒“是英国特有的平民文学中的伟大标志”,而山姆·维勒是个贴身男仆!其次,狄更斯早期的经历让他对无产阶级的粗暴心怀恐惧。只要写到穷人中最穷的人,也就是写到贫民窟居民时,他的这种恐惧就展露无遗。他对伦敦贫民窟的描写总是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反感:

道路泥泞狭窄,商店和房屋破旧不堪,人们长相丑陋,邋遢不堪,身体半裸,醉醺醺的。和许多污水池一样,小巷和拱门里散发出恶臭,流溢出泥污,走出邋遢的人,直逼零落散乱的街道;整个城区充斥着罪恶、污秽和悲惨。

狄更斯的作品中还有许多类似的段落。我们可以从其中感受到全部底层人民的状况。狄更斯认为他们让人无法容忍,而现代那些空谈理论的社会主义者,也几乎以同样的方式,蔑称他们为“流氓无产者”。

狄更斯对不法之徒的同情也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多。他深知犯罪的社会和经济根源,但他似乎常常认为,人一旦触犯法律,就等于自绝于人类社会。在《大卫·科波菲尔》结尾的一章中,大卫去了拉蒂默和尤赖亚·希普服刑的监狱探监。实际上,狄更斯似乎认为那些恐怖的“模范”监狱太过人性化,而且查尔斯·里德在《亡羊补牢犹未晚》中,对这些监狱的抨击也令人印象深刻。狄更斯抱怨监狱的伙食太好!碰到犯罪或极度的贫穷时,他就会流露出“我总是让自己保持体面”的思维习惯。在《远大前程》中,皮普对马格维奇的态度(显然就是狄更斯自己的态度)极为有趣。皮普始终都明白自己对乔的忘恩负义,可是他却远不知道自己对马格维奇的忘恩负义。发现多年来施惠于他的那个人其实是个被流放的罪犯时,皮普就变得极度反感——“就算这个人是头可怕的野兽,我对他的厌恶和恐惧,那种让我远离他的反感,都无法被超越”,等等。从文中可以发现,这并不是因为皮普小时曾在教堂墓地受到过马格维奇的恐吓,而是因为马格维奇是个已定罪的罪犯。皮普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不能拿马格维奇的钱,其中更有“让自己保持体面”的味道。马格维奇的钱并非犯罪所得,而是通过正当途径得来的,但这些钱属于有犯罪前科的人,所以“不干净”。从心理层面上说,这也没什么错。《远大前程》的后半部分,从心理层面上看,差不多是狄更斯写得最好的内容;读完这部分,你会觉得“是的,皮普就该那么做。”但问题在于,在马格维奇这件事上,狄更斯支持的是皮普,他的态度实际上也是势利的。结果,马格维奇便和福斯塔夫或堂吉诃德一样,同属怪异的角色,他们比作者原本想要描写的更加可怜。

如果提到的只是没有犯罪前科、正派且辛苦劳作的普通穷人,狄更斯的态度自然毫无轻蔑。对于佩葛蒂一家和普洛尼希一家这类人,他怀有最诚挚的钦佩。但他未必真的平等看待他们。对比阅读《大卫·科波菲尔》的第十一章和狄更斯的自传片段(部分能在约翰·福斯特[47]的《狄更斯传》中读到)无比有趣。对于黑鞋油厂这段人生插曲的感受,狄更斯在自传中表达得比在小说中强烈许多。在随后二十多年里,这段记忆仍然让他痛苦不已,所以他总是竭力避免提起在河岸街的经历。他说,经过河岸街的时候,“即使在我的长子学会说话以后,我还是会痛哭。”下面的引文清晰地表明,不管是在当时,还是在回忆往事时,最让狄更斯痛苦的是被迫与“下层”同伴为伍:

我沦落到每天与这群人为伍。将他们与我快乐儿时的同伴对比时,我内心的痛苦不堪言状。但我在鞋油厂也有一定地位……至少我很快就和其他孩子一样双手灵巧了。虽然我和他们十分熟络,但我的行为举止和他们大不一样,足够让我和他们拉开距离。他们和那些大人总是叫我“小绅士”。有个大人……在同我说话时,偶尔会叫我“查尔斯”,但我觉得这多半是在我们俩关系非常亲密的时候……波尔·格林有一次起来反对“小绅士”这个叫法,但鲍勃·费金很快便让他安静了下来。

你看,狄更斯依然认为“我们之间保持距离”是应该的。不管狄更斯有多么钦佩工人阶级,他都不希望自己和他们相似。考虑到他的出身和他生活的时代,他也只能如此。在十九世纪早期,阶级仇恨或许不如现在那么尖锐,但阶级之间表面上的差异却比现在大得多。“绅士”与“平民”必然看似两种不同的动物。狄更斯十分真诚地站在穷人这边反对富人,但他几乎不可能不把工人阶级的外貌视作耻辱。在托尔斯泰的一则寓言中,某个村落的农民根据外来人的双手来评判他们。如果他们的掌心因为干活而长满茧子,那么就让他们进村;如果双手细皮嫩肉,就赶他们出去。这对狄更斯而言几乎不可理喻;他笔下的所有主人公都有一双细嫩的手。他笔下的年轻男主人公——尼古拉斯·尼克尔贝、马丁·翟述伟、爱德华·契斯特、大卫·科波菲尔、约翰·哈蒙——通常都是“男配角”。他喜欢资产阶级的外貌和资产阶级(不是贵族)的口音。其中有个奇特的问题是,他不会让主要角色说起话来像工人。山姆·维勒之类的滑稽主角,或者史蒂芬·布莱克普尔之类纯粹的可怜人,说话就可以带有浓重的地方口音,但年轻男主角们总是操着BBC口音,即使这样不尽合理。比如,小皮普由埃塞克斯口音浓重的人抚养长大,但却从小就说一口上层阶级的英语;实际上,他应该像乔,或者至少像葛吉瑞太太一样讲同样的方言。毕蒂·伍甫赛、莉齐·赫克瑟姆、西西·尤佩、奥利弗·退斯特也是一样,或许还应该加上小杜丽。即使是《艰难时世》中的雷切尔,说话也几乎不带兰开夏口音,这绝对不可能。

小说家在阶级问题和性问题冲突时所持的态度,往往能够让我们一窥他在阶级问题上的真实情感。在这个问题上撒谎会相当痛苦,所以那种“我不势利”的姿态容易在此分崩离析。

可以看出,阶级区分在其最明显的时候也就是肤色区分。类似于殖民观点(“土著”女人就是受嘲弄的对象,而白人女子却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以隐晦的形式存在于纯白人社区中,给双方都带来了痛苦和怨恨。当这个问题出现时,小说家们通常会回归原始的阶级情感,而这些情感在其他时候则会受到他们的谴责。安德鲁·巴顿(Andrew Barton)那本被世人遗忘的小说《克洛普顿人》(The People of Clopton),就是“阶级意识”反应的绝佳例证。作者的道德准则明显与阶级仇恨相互交织。他觉得富人诱奸穷女孩是一种残暴行为,是一种玷污,而且与被同阶层男人诱奸有天壤之别。特罗洛普在《三个职员》(The Three Clerks)和《阿林顿小屋》(The Small House in Allington)中两次涉及到这个题材,而且正如读者所料,他的视角完全是上层阶级的视角。在他看来,同酒吧女招待或者房东太太的女儿私通,只不过是一件应该避而远之的“麻烦事”。特罗洛普的道德标准十分严格,他不会允许诱奸之事真正发生,但他总是在暗示工人阶级女孩的感受无关紧要。在《三个职员》中,他甚至通过强调工人阶级女孩的“臭味”,表现出典型的阶级反应。《罗达·弗莱明》(Rhoda Fleming)的作者梅瑞狄斯[48]的“阶级意识”更为强烈。萨克雷则一如既往地犹豫不决。对于《潘登尼斯》(Pendennis)中的芬妮·博尔顿,萨克雷的态度与特罗洛普无异;在《悲惨华丽的故事》(A Shabby Genteel Story)中,他的态度则更接近于梅瑞狄斯。

从特罗洛普、梅瑞狄斯或巴顿对阶级和性主题的处理手法中,我们就能大概推测出他们的社会出身。对狄更斯也可如此推测,但我们的推测照旧是狄更斯更倾向于把自己标榜为中产阶级,而不是无产阶级。有件事情看似与之矛盾,即《双城记》中曼内特医生的手稿里有个关于年轻乡下女孩的故事。然而,这仅仅是个插曲,用来解释德法奇太太无法消解的仇恨,狄更斯并没有假装赞成。在《大卫·科波菲尔》中,狄更斯写了一起典型的十九世纪诱奸事件,他似乎并不认为阶级问题最为重要。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中,性犯罪必然会受到惩罚,因此斯提福兹才会淹死在雅茅斯海滩。但是,狄更斯、佩葛蒂,甚至于哈姆,似乎都不觉得斯提福兹因为身为富家子弟而罪加一等。斯提福兹一家受阶级动机所驱使,而佩葛蒂一家则没有,即使在斯提福兹太太和老佩葛蒂吵架的时候也没有。当然,如果他们确实受到阶级动机驱使,他们大概会像与斯提福兹反目一样,也与大卫·科波菲尔反目。

在《我们共同的朋友》中,对待尤金·瑞博恩和莉齐·赫克瑟姆的那段情节时,狄更斯非常现实,毫无阶级偏见。根据“放开我,禽兽!”的传统,莉齐要么应该“轻蔑地拒绝”尤金,要么应该任由尤金糟蹋,然后纵身跳下滑铁卢桥;而尤金要么应该做个没心没肺的背叛者,要么应该做个决心反抗社会的英雄。两人最后都没有这样做。莉齐被尤金的追求吓跑,却也没有假装讨厌他的追求;尤金被莉齐迷住,但由于受太多道德规矩束缚,他并没有试图引诱莉齐,而且因为自身家庭原因,也不敢娶莉齐为妻。两人最终结为夫妻,近乎皆大欢喜,但是特姆罗太太除外,因为她将因此丢掉几次晚宴约会。这和实际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情十分相似。但若是有“阶级意识”的小说家,就会让莉齐嫁给布拉德利·韩德斯通。

不过,如果情况恰恰相反,如果穷人去追求比他“高贵”的女性,狄更斯就会立马重拾中产阶级态度。他相当热衷于维多利亚时代那种认为女性比男性“高贵”的观念。皮普觉得埃斯特拉比自己“高贵”,埃斯特·萨默森比格皮“高贵”,小杜丽比约翰·奇弗瑞“高贵”,露西·曼内特比西德尼·卡尔顿“高贵”。这种“高贵”有些仅限于道德层面,而其余则属于社会层面。发现尤赖亚·希普正在密谋迎娶艾格尼丝·维克菲尔时,大卫·科波菲尔的反应显然就是阶级反应。可恶的尤赖亚突然宣布自己爱上了艾格尼丝:

“啊,科波菲尔少爷,对我的艾格尼丝走过的地面,我有着纯粹的爱。”

我相信,我当时有个狂热的念头,想从火中抓起炽热的拨火棍,刺穿他的身体。这个念头来得那么突然,就像枪膛中射出的子弹;我看着他歪歪扭扭地坐着,似乎他那卑鄙的灵魂紧紧钳住了他的身体;艾格尼丝的形象纵使受到这个红发畜生那种想法的侮辱,却仍然留在我的脑海里,令我头晕目眩……

大卫·科波菲尔随后说道:

“我认为艾格尼丝·维克菲尔远胜过你,她就像月亮,你永远无法企及。”

考虑到整本书都在反复提及希普的社会地位多么低下——他卑躬屈膝,说话时略去H音,等等——狄更斯情感的本质并无太多不确定的地方。当然,希普是个恶棍角色,但恶棍也有性生活。想到“纯洁”的艾格尼丝和一个说话省掉H音的男人同床共枕,狄更斯就深感恶心。但男人爱上比自己“高贵”的女人这种事,往往被狄更斯视为笑话。这是英国文学中的老套笑话之一,滥觞于马伏里奥[49]。《荒凉山庄》里的格皮就是个例子,此外还有约翰·奇弗瑞,而且在《匹克威克外传》里的“晚宴”中,狄更斯对这一主题的处理相当恶毒。在描述巴思温泉里的男仆时,狄更斯说他们过着一种幻想中的生活,模仿那些比他们“高贵”的人举办晚宴,自欺欺人地觉得年轻的女主人都爱上了他们。这显然让他觉得相当滑稽。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如此,不过人们可能会提出异议,相对于简单地、无可辩驳地接受自己的社会地位,男仆们拥有这样的幻觉岂非更好?

在对待仆人的态度方面,狄更斯并没有超前于时代。十九世纪,反抗家庭式雇佣的运动才刚刚开始,年收入超过五百英镑的人们大为不快。十九世纪的漫画报纸上刊登着无数以傲慢的仆人为主题的笑话。《笨拙》(Punch)杂志连续多年刊登的“仆人主义”系列笑话,主题都是仆人也是人这个在当时令人震惊的事实。狄更斯不时为这种事情深感内疚。他的书中有很多滑稽可笑的普通仆人,他们不老实(《远大前程》)、不称职(《大卫·科波菲尔》)、不爱美食(《匹克威克外传》)等等,他们的心态全都像是郊区的家庭主妇,手下有个备受欺压的掌厨杂佣。但奇怪的是,狄更斯作为十九世纪的激进分子,想要塑造出令人喜欢的仆人角色,但他塑造出的却是明显封建式的仆人。山姆·维勒、马克·塔普莱、克拉拉·佩葛蒂全部都是封建人物,都是“老式家庭仆人”;他们自视为主人家中的一员,对主人既像狗一样忠诚,又像家人一样亲密。从某种程度来说,马克·塔普莱和山姆·维勒都源自于斯摩莱特[50],因此也源于塞万提斯;但有趣的是,狄更斯竟然被这类仆人角色给吸引住了。山姆·维勒的态度无疑是落后的。他有意被捕是为了追随匹克威克先生去弗利特监狱;他后来拒绝成婚,是因为觉得匹克威克先生仍然需要他伺候。下面是他们之间的一次典型对话:

“不管付不付钱,管不管饭,我山姆·维勒都和当初您从市里的旧旅馆里带出来时一样,会跟随您左右,不管发生什么……”

“我的好伙计”,当维勒再次坐下,为自己的过分热情感到十分窘迫时,匹克威克先生说道,“你同样得为那位年轻的女士考虑啊。”

“我为她考虑的,先生,”山姆说道,“我已经把她考虑在内了。我也和她说过了。我告诉了她我的处境,她愿意等我准备好,我也相信她会等我。如果她没有等我,那她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女孩了,我随时都可以放弃。”

很容易想象,这位年轻的女士在现实生活中会对此说什么。但请注意书中的封建氛围。山姆·维勒自然愿意为主人奉献几年,而且他也可以当着主人的面坐下来。这是现代男仆绝对不会想做的两件事。在仆人问题上,狄更斯的观点只是希望主仆相互关爱。《我们共同的朋友》里的斯洛皮虽然塑造得很失败,但他表现出来的忠诚同山姆·维勒别无二致。当然,这种忠诚自然而然、充满人性、招人喜欢,但封建主义也同样如此。

照例,狄更斯所做的努力,似乎就是为现存事物寻找理想化的变体。在他写作的那个年代,家庭式雇佣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完全不可避免的弊端。当时没有节省劳力的种种设备,贫富悬殊巨大。那时家庭人口众多,三餐华而不实,住房毫不方便,仆人们在地下厨房里每天辛苦工作十四个小时实在太正常不过,不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考虑到奴役的事实,封建式的主仆关系是唯一可以容忍的关系。山姆·维勒和马克·塔普莱都是理想中的角色,正如切尔以布兄弟一样。如果一定要有主仆关系存在,如果主人都像匹克威克先生,仆人都像山姆·维勒,那该多好啊!当然,如果根本就没有仆人的存在就更好了——但这大概是狄更斯无法想象的。没有高度发达的机械,人类平等就不可能实现,而狄更斯尝试告诉我们,人类平等也是无法想象的。

狄更斯从来不写农业,却没完没了地写食物,这不仅仅是个巧合。他是伦敦东区人,而伦敦是地球的中心,就像肚子是身体的中心。伦敦是消费者的城市,人们十分有修养,但并不怎么能干。深入阅读狄更斯的作品,你会发现他相较于十九世纪的其他小说家尤为无知。他不谙世事。乍看之下,这种说法明显失实,所以还需要加以限定。

狄更斯多次生动而简短地描写过“下层生活”——比如负债人监狱里的生活。他同样也是个平民小说家,能够写普通人。典型的十九世纪英国小说家也能写普通人。他们在自己生活的世界里轻松自在,而今天的小说家却是那么孤独无助,以至于典型的现代小说就是在写小说家本身。以乔伊斯为例,他花费十来年耐心地接触“普通人”,结果笔下的“普通人”却是犹太人,而且还是个有些风雅的犹太人。至少狄更斯不用为此烦恼。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引入普通的动机、爱情、野心、贪婪、报复之类的东西。不过,他显然没有写过工作。

在狄更斯的小说中,所有具有工作性质的事情都在幕后。大卫·科波菲尔是他笔下唯一一个拥有看似可信工作的主人公。他起初是速记员,后来成为狄更斯那样的小说家。至于其他大多数主人公,他们的谋生方式在小说中都没有详细说明。比如,皮普在埃及“做生意”,但具体做什么生意,我们却不得而知;整本书只有半页内容介绍皮普的工作生涯。克莱南在中国做什么生意没有细说,后来他和多伊斯做的另一桩生意也没有详细说明。马丁·翟述伟是个建筑师,但似乎没有太多工作时间。他们的奇遇全都不是直接来源于工作。在这点上,狄更斯与特罗洛普之间的差异大得惊人。原因之一无疑是因为狄更斯对笔下人物应该从事的职业知之甚少。葛雷梗的工厂里究竟情况如何?泼孜纳普是怎么赚到钱的?梅德尔如何行骗?我们知道狄更斯无法像特罗洛普那样,对议会选举的细节和证券交易所里的骗局穷追不舍。只要涉及到贸易、金融、工业或者政治,狄更斯就会借用含糊的语言或者讽刺来逃避。就连提到他必定相当了解的法律程序时也是一样。例如,从他小说中随便找个官司,与《奥利农庄》[51]中的官司相比,我们就能看出这点。

这多少可以解释狄更斯小说中为何有那些不必要的支线发展,那种糟糕的维多利亚式“情节”。当然,他的小说并非全都这样。《双城记》就是一个十分不错且相当简单的故事,《艰难时世》也是如此,只是方式不同,但恰好常常有人认为这两部小说“不像狄更斯”。附带一句,两部小说都没有在月刊上连载。这两本采用第一人称的小说,除了它们的次要情节以外,故事也同样质量上乘。但是典型的狄更斯小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雾都孤儿》、《马丁·翟述伟》、《我们共同的朋友》,围绕的总是同一个剧情框架。读过这些书的人最后记住的都不会是主要情节。另外,我认为,凡是读过这些书的人,都会终生记住个别几页的内容。狄更斯对人的观察极其生动,但他总是从私人生活的角度来观察,将他们视为小说中的“角色”,而不是有能动性的社会成员。换言之,他以静态的眼光观察人物。因此,狄更斯最成功的作品是《匹克威克外传》,这本书根本就不是一个故事,它仅是一系列短篇作品的集合。他没有尝试去丰富情节,书中人物只是不断登场,行为举止像白痴一样。只要狄更斯让角色活动起来,情节剧就开始了。狄更斯无法让角色围绕着他们寻常的工作活动,因此才会写出诸如巧合、阴谋、谋杀、伪装、埋藏的遗嘱、失散多年的兄弟等错综复杂的情节。到最后,连斯奎尔斯、米考伯这样的人,也陷入了这种手法。

当然,如果说狄更斯是个含糊的作家,或者说他只能写出闹剧情节,那实在是很荒谬。他的作品大多极其真实,而且他唤起人们视觉图像的能力恐怕无人能及。只要是狄更斯描述过的事物,它们唤起的画面能跟随你一生。但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他视野的具体性恰好说明了他欠缺什么。因为他所看到的毕竟只是漫不经心的旁观者通常所看到的——事物的外观、无用之事,以及事物的表面。风景当中的人从来看不见这道风景。狄更斯虽然可以将外表描写得出神入化,但却不常描写过程。狄更斯在人们脑海中成功留下的那些栩栩如生的画面,几乎都是在闲暇时刻、乡村旅店的咖啡屋或者透过马车窗所能看到的;他所注意到的不外乎旅馆招牌、铜质门环、彩绘罐子、商店和私宅的内景、衣服、面孔,尤其还有食物。狄更斯从消费者的角度观察一切。写到库克斯敦时,他仅仅用了几个段落就成功渲染出了一个略有反感的南方游客眼中的兰开夏郡城镇的氛围。

库克斯敦有一条黑色运河,有一条流淌着恶臭紫色染料的河流,还有无数满是窗户的建筑物。在那些建筑物里,喧嚣和震颤成天不断,蒸汽机的活塞单调地往复运转,有如一只忧郁发狂的大象的脑袋。

这算是狄更斯对工厂机械最近距离的描写了。工程师或棉花商人会看到全然不同的景象,但他们都不可能运用大象脑袋这种印象派的手法。

从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意义上来说,狄更斯对生活的态度是极端抽象的。他是个用眼睛和耳朵,而不是用双手和肌肉来生活的人。实际上他的习惯并不像这句话所暗示的那样久坐不动。尽管他身体羸弱,可是他却相当好动。他一生都是个了不起的步行者,而且他的手工活儿还不赖,至少能搭起舞台背景。但他并不属于那种觉得有必要使用双手的人。比如,很难想象他会在白菜地里把锄劳作。没有证据表明狄更斯对农业有所了解,他显然也对各种游戏或运动一窍不通。比如,他对拳击就了无兴趣。相对于他写作的那个年代,狄更斯的小说里关于身体暴力的描写少得让人惊讶。例如,面对那些经常用左轮手枪和鲍伊刀威胁他们的美国人,马丁·翟述伟和马克·塔普莱却显得极其温和。换作一般的英美小说家,就会让他们对准对方下巴狠狠出拳,然后拔枪四射。狄更斯在这方面太过文雅。他认识到暴力的愚蠢,而且他属于小心谨慎的城市阶级,不会用拳头解决问题,即便是在理论上也不会。他对运动的态度也掺杂着社会情感。出于地理上的原因,英国的运动,尤其是户外运动,都与势利难解难分。比如,英国的社会主义者在听说列宁热衷于射击时,常常会断然表示怀疑。在他们眼中,射击、打猎等运动就是地主乡绅们的势利习俗。他们不知道,在俄国这种幅员辽阔、未被开发的国家里,这些运动可能是另外一番景象。在狄更斯看来,几乎各种运动都只是讽刺的对象。因此,那种在里奇[52]为瑟蒂斯[53]所绘插画中活灵活现的十九世纪生活——拳击、赛马、斗鸡、挖獾、偷猎、捕鼠——并不在狄更斯的描写范围之内。

更让人惊诧的是,狄更斯看似是个“进步”的激进分子,但却对机械并没有热情。他对机械的细节和功能都不感兴趣。正如吉辛所言,狄更斯从没有像描写乘公共马车旅行那样热情地描写过火车之旅。他的作品几乎都给人一种生活在十九世纪头二十年的奇怪感觉,而且他的确有回到那个年代的倾向。写于1850年代的《小杜丽》,描写的是二十年代末的事情;《远大前程》(1861年)没有点明年份,但显然写的是二三十年代的事。好几项催生了现代社会的重大发明和发现——电报、后膛枪、橡胶、煤气、木浆纸——都是在狄更斯有生之年问世的,但他在书中却几乎没有提及。没有什么能比狄更斯在《小杜丽》中谈起多伊斯的“发明”时的含糊其辞更显古怪,狄更斯把它描写成极具独创性和革命性的东西,“对他的国家和同胞极其重要”;多伊斯的“发明”也是书中重要的辅助纽带,但狄更斯却从没告诉我们这项“发明”是什么!另外,多伊斯的外貌在狄更斯典型的描写手法下也变得惟妙惟肖;他动大拇指的方式很奇怪,是典型的工程师动作。自那之后,多伊斯就在人们的记忆中根深蒂固;但狄更斯照例是通过将注意力集中在外部事物上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的。

有人(比如说丁尼生)虽然缺乏机械方面的才能,但却能洞察机械的社会潜力。狄更斯没有这种头脑,他几乎对未来毫无意识。谈及人类进步时,他指的往往是道德进步——人们会不断进步;也许他永远不会承认,人类的进步会受到机械发展水平的制约。这是狄更斯与和他相似的现代作家H.G.威尔斯区别最大的地方。威尔斯视未来为重担,而狄更斯却缺乏科学思维,这两者都有害,只是方式不同。缺乏科学思维让狄更斯拥有积极态度难上加难。他敌视封建的、农业的过去,却又没有真正接触过工业化的现在。那么剩下的就只有未来(意味着科学、“进步”等),但他却几乎没有考虑过未来。因此,在抨击所见的一切事物时,狄更斯并没有明确的对比标准。我之前已经指出,他对现行教育制度提出了完全正确的批评,但除了让校长更善良以外,他终究没有提出任何方案。为什么他不指明学校本应该是什么样的?为什么他没有让儿子接受自己计划的教育,而是把他们送到公学接受希腊语填鸭呢?因为他缺乏那方面的想象力。他拥有永远正确的道德意识,却几乎没有求知欲。狄更斯对工作毫无概念,这的确使得十九世纪显得离我们很远,也的确是狄更斯的重大缺陷。

除了勉强算是例外的大卫·科波菲尔(他不过是狄更斯本人),狄更斯的主人公中没有第二个对自己工作深感兴趣的人。他笔下的主人公之所以工作,是为了维持生计和迎娶女主角,而不是因为对特定事物怀有强烈的兴趣。比如,马丁·翟述伟对建筑师的工作并无热情,他做个医生或律师或许也没问题。总之,在典型的狄更斯小说里,最后一章总会出现带着一袋金子的解围人,让主人公免于继续挣扎。“这就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其他一切我都不感兴趣。即便这意味着饿死,我也会这样做”,这种信念让不同性情的人变成科学家、发明家、艺术家、牧师、探险家和革命者。然而这个主题在狄更斯的作品中几乎毫无踪影。众所周知,狄更斯本人工作起来就像奴隶一样,而且对工作信心满满,很少有小说家能够做到这样。但除了写小说(或许还有表演),似乎没有其他职业可以让他如此投入。就他对社会抱有的消极态度而言,这再自然不过。说到底,狄更斯赞赏的只是普通人的正派。科学索然无趣,机械残忍且丑陋(就像大象的脑袋)。做生意也只是庞得贝那种恶棍才会从事的职业。至于政治,留给泰特·巴纳克吧。狄更斯小说中的主人公的目标只是迎娶女主角、安稳生活、不欠债、为人善良。你在生活中可以把这几件事做得更好。

或许,我们可以在此一窥狄更斯从未言明的故事背景。什么是他眼中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在马丁·翟述伟和叔叔言归于好时,在尼古拉斯·尼克尔贝通过结婚得到大笔财富时,在约翰·哈曼因为博芬而致富时,他们都在做什么?

他们显然什么也没做。尼古拉斯·尼克尔贝用他妻子的钱同切尔以布兄弟一起投资,然后“成为腰缠万贯的成功商人”,但在他很快退居到德文郡时,我们可以说他并没有努力工作。斯诺德格拉斯夫妇“买下并经营了一个小农场,但更多的是为了打发时间,而不是盈利。”狄更斯的小说大多以这种精神结尾——有着几分春风得意的闲散。狄更斯之所以反对年轻人无所事事(赫德豪士、亨利·高恩、理查德·康斯坦,以及洗心革面之前的瑞博恩),是因为他们愤世嫉俗、品行不端,或者因为他们是别人的负担;但如果你“善良”且经济独立,那你就完全可以仅靠红利过上五十年。家庭生活总是足够多。毕竟,这是他那个时代的普遍看法。“优雅的富足”、“足够的收入”、“自力更生的绅士”或“生活优裕的绅士”——正是这些字眼让人们了解十八、十九世纪中产阶级的奇怪、空虚的梦想。这是追求“完全闲散”的梦想。查尔斯·里德在《真金白银》结尾完美地表达了这种精神。《真金白银》中的阿尔弗雷德·哈笛是十九世纪小说中典型的(公学风格)男主人公,他天赋异禀,里德将他描述为“天才”。他毕业于伊顿公学,后来成为牛津大学的学者,熟知绝大部分的希腊和拉丁经典著作,他能和职业拳击手抗衡,能在亨利镇的钻石单人双桨划艇比赛上夺冠。他经历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冒险,当然也在其中表现出了完美无缺的英雄气概。后来,他在二十五岁时继承遗产,娶了茱莉亚·多德,在利物浦郊外安顿下来,与岳父母同住:

多亏阿尔弗雷德,他们才一起生活在阿尔比恩别墅……啊,你这座幸福的小别墅!你就像是人间天堂。然而有一天,你的四面围墙再也无法容纳所有快乐的居住者。茱莉亚给阿尔弗雷德生了个可爱的男孩;家里又请了两个保姆,别墅都快被挤爆了。两个月后,阿尔弗雷德和妻子搬到了邻近相距二十码的另一所别墅;这次迁居还有两方面原因。和久别重逢后经常发生的事情一样,上帝又赐给多德上校和太太一个孩子在他们膝下玩乐……

这就是维多利亚式的圆满结局——幸福的大家庭,三世或者四世同堂,像海床上的牡蛎那样挤在一起,繁衍生息。这种结局的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它暗含着一种舒适、安全、毫不费力的生活。这种生活不像乡绅韦斯顿的生活那样极端懒散。

这就是狄更斯的城市背景和他对粗鄙而尚武的生活层面不感兴趣的意义所在。他笔下的主人公一旦发了财并“安定下来”之后,不仅不去工作,甚至也不去骑马、打猎、射击、决斗、和女演员私奔、在赛马场输钱。他们只是呆在家里,过着安逸体面的生活,最好还有过着同样生活的亲戚当邻居:

尼古拉斯在成为腰缠万贯的成功商人后,首先就是买下父亲的老宅。随着岁月流逝,他的身边逐渐多了一群可爱的孩子,因此也翻修和扩建了房子,但是他们没有拆除任何旧屋子,也没有拔掉任何老树,与过去有关联的一切都没有挪动或改变。

咫尺之遥便是一个因孩子们欢声笑语而生机勃勃的地儿。那里住着凯特……和少女时一样,依然真诚友善,还是那个天真的妹妹,依然热爱着身边的一切。

和上面引用自《真金白银》的片段一样,这段话也有着同样的小团体氛围。这显然是狄更斯的理想结局。《尼古拉斯·尼克尔贝》、《马丁·翟述伟》、《匹克威克外传》完美地做到了这点,其他几乎所有作品也不同程度地实现了这种理想结局。不过《艰难时世》和《远大前程》属于例外——后者确有“圆满结局”,但这个结局和小说的总体倾向相左,而且是应布尔沃—利顿[54]的要求才添加的。

那么,应该追求的理想似乎是:十万英镑、一座爬满常春藤的古朴老宅、一个有女人味儿的温柔妻子、一群孩子,以及不用工作。一切都安全、轻松、平静,尤其还充满了家的气息。马路那头长满青苔的教堂墓地里,埋葬着那些还未得到圆满结局就已然去世的挚爱之人。家里的仆人既封建又滑稽,孩子们在脚边咿呀学语,老朋友坐在火炉旁边叙旧,丰盛的餐宴一顿接一顿;此外,还有冰凉的潘趣酒和尼格斯酒、羽绒床加上暖床器、有猜字谜和捉迷藏游戏的圣诞晚会。然而,除了每年都有孩子降生以外,什么都没有发生。奇怪的是,这的确是一幅幸福的画面,或者说狄更斯有能力让它显得幸福。只要想到这番场景,他就会心满意足。仅仅这点就足以告诉人们,自狄更斯首部作品问世以来,一百多年已经过去了。没有哪个现代人能够把这种漫无目的的生活写得如此鲜活。

狄更斯的爱好者读到这里,大概都会生我的气吧。

我一直在从“寓意”的角度讨论狄更斯,几乎忽略了他的文学素养。但是每个作家,尤其是小说家,无论承认与否,都有他的“寓意”,即便作品中最琐碎的细节也会受到“寓意”的影响。所有艺术都是宣传。无论是狄更斯还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大部分小说家,都不会否认这一点。然而,并非所有的宣传都是艺术。我在前面说过,狄更斯是属于那种值得窃取的作家。窃取狄更斯的有马克思主义者,有天主教徒,甚至还有保守党人。问题是,狄更斯有什么可窃取的?为什么大家都会关注狄更斯?为什么我要关注他?

这类问题永远无法轻易作答。通常,审美偏好要么无法解释,要么受到非审美动机的腐化,让人觉得文学批评全都是谎言。就狄更斯而言,让事情复杂化的是他的名气。人们从小就被灌输“伟大作家”的作品,而他恰巧是其中之一。在那个年龄段,这种灌输会引起抗拒和反感,但日后却可能会显出另一种影响。例如,几乎每个人都暗中喜爱孩提时代熟记的爱国诗歌,如《英格兰的水手》(Ye Mariners of England)、《轻骑兵的冲锋》(The Charge of the Light Brigade)等。人们喜欢的与其说是诗歌本身,不如说是它们所勾起的回忆。这种联想的力量在狄更斯身上同样起作用。或许大部分英国家庭里都摆放着一两本狄更斯的作品。许多孩子在识字之前就已经开始能认识狄更斯小说中的人物,因为狄更斯还算幸运,能拥有不少插画家。幼时接受的事物不会遭受批判性的评价。想到这里,你就会想到狄更斯作品中糟糕愚蠢的东西——一成不变的“情节”、失败的角色、冗长乏味的章节、以无韵诗写成的段落,以及连篇的“悲悯”。然后我就会想,在我说喜欢狄更斯的时候,我是否只是在说我喜欢回忆童年?狄更斯是否只是出名而已?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狄更斯就是一位无法摆脱的名人。人们想起某位作家,甚至是他喜欢的作家的频率如何,这很难确定;但是我觉得,真正读过狄更斯作品的人,每周都会在各种场合想起狄更斯。无论你是否认同,他就在那里,像纳尔逊纪念碑[55]一样。有些场景或角色会随时出现在你的脑海里,而你甚至都不会记得它们出自哪部小说。米考伯的信!证人席上的温克尔!甘普太太!维提特里太太和汤雷·斯纳芬爵士!托德格斯酒店(乔治·吉辛说过,当他经过伦敦大火纪念碑时,脑袋里想起的从来都不是伦敦大火[56],而是托德格斯酒店)!利奥·亨特太太!斯奎尔斯!塞拉斯·韦格和沙俄的衰亡!米尔斯小姐和撒哈拉沙漠!伍普赛扮演哈姆雷特!杰里比太太!曼塔丽妮、杰瑞·克朗彻、巴基斯、潘波趣、特蕾西·杜普曼、斯金波、乔·葛吉瑞、佩克斯列夫——如此持续不断。这不只是一本本书,倒更像一个世界。而且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喜剧世界,因为人们还会记住他维多利亚式的病态、恋尸癖、暴力场景——赛克斯之死、库鲁克的自燃、死囚牢房里的费金、围着断头台织衣物的妇女。即使是对此漠不关心的人,这一切也会意想不到地印在他们的脑海中。杂耍戏院喜剧演员可以(至少最近可以)登上舞台,扮演米考伯或者甘普太太,并且很有把握观众能知道他扮演的是谁,尽管观众十有八九没有完整地读过一部狄更斯的作品。就连那些假装鄙视狄更斯的人,也会无意识地引用狄更斯的话。

从某种程度上说,狄更斯是位可以模仿的作家。真正的通俗文学——比如,“大象与城堡剧院”版的《理发师陶德》(Sweeney Todd)——对狄更斯的剽窃已经到了厚颜无耻的地步。然而,人们所模仿的,只不过是狄更斯从以前的小说家那里借鉴并发展出的一种传统:对“性格”,也就是怪癖的膜拜。人们无法模仿的是他丰富的创造力,不是角色创造力,更不是“情景”创造力,而是措辞和细节方面的创造力。狄更斯的写作有个显著且确凿的特点,那就是其中的不必要的细节。我在此举例加以说明,下面的故事并不特别有趣,但其中有个词就像指纹一样独特。在鲍勃·索耶的派对上,杰克·霍普金斯先生正在讲述孩子吞掉姐姐项链的故事:

第二天,孩子吞了两颗珠子;第三天,他又吞下三颗珠子。以此类推,他在一周里吞掉了整根项链,共计二十五颗珠子。孩子的姐姐是个勤奋女孩,很少花钱给自己置办华丽饰品。没了那串项链,她哭得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她四处找寻,但不用我说,她最后并没有找到项链。几天后,一家人正在吃晚饭——烤羊肩配土豆。孩子没饿,所以在房间里玩耍。房间里出现巨大的噪音,就像在下小冰雹似的。“儿子,别闹,”孩子的父亲说道。“我什么也没做啊,”孩子说。“好啦,不准再闹了,”父亲说。短暂的沉寂之后噪音又开始了,而且比之前还厉害。“小鬼,你要再不听话,”父亲说,“就给我马上上床睡觉去,”他摇晃小孩的身体,想让他乖乖听话,但却响起一阵大家闻所未闻的响声。“天啊!声音是从肚子里传出来的,”父亲说道,“他的哮喘病生错了地方!”“不是,爸爸,我没病,”孩子说着就哭了起来,“是项链,爸爸,我把项链给吞了。”父亲抱起小孩,跑去医院。孩子肚子里的珠子随着一路颠簸发出响声。人们抬头张望,低头四看,不知这怪异的声音是从哪儿来的。“他现在已经到医院了,”杰克·霍普金斯说,“他走路的时候声音特别响,他们怕他吵醒其他病人,不得不在他身上裹上一件守夜人的外套。”

总的来说,这个故事可能在十九世纪的任何一份滑稽报刊上看到。但“烤羊肩配土豆”却明显是狄更斯的笔法,其他人不可能有这种措辞。这对故事的发展有什么帮助?答案是没有帮助。这种细节毫无必要,就像书页上华丽的花边。然而,正是这些花边渲染出了狄更斯那种独特的氛围。我们还会注意到,狄更斯讲故事的方式很费时间。举个有趣的例子,那就是《匹克威克外传》第四十四章里山姆·维勒讲的关于顽固病人的故事,因为原文太长,所以无法在此引述。因为狄更斯有意或无意地剽窃别人的作品,所以我们碰巧有了比较的标准。有位古希腊作家也讲过那个故事。我没法找到原文,但我在多年前上学时就读过这个故事,内容大致是:

有个色雷斯人因顽固而著称,他的医生警告他,要是再喝一壶酒就会小命不保。这个色雷斯人喝了一壶酒,随即从屋顶上跳下去摔死了。他说:“这样我就可以证明我不是喝葡萄酒喝死的。”

那位古希腊作家只用大约六行字便讲完了整个故事,而从山姆·维勒却用了近一千字。在切入正题之前,他要先讲这个病人的服装、饮食、举止,甚至还要讲他读的报纸,以及医生所乘马车的特殊构造,这种构造掩盖了马车夫的裤子和外套不搭的事实。接着他还要讲述医生和病人的对话。“大夫,烤饼有益健康,”病人说。“先生,烤饼无益健康,”医生愤怒地说道。最后,原本的故事就被埋没在细枝末节之中。最典型的狄更斯文章都是这样。他的想象力如野草般淹没了一切。斯奎尔斯站起来同孩子说话,我们便听见他说博尔德尔的父亲还缺少两镑十先令,以及莫布斯的继母因为听说莫布斯不吃肥肉而气得卧病在床,希望斯奎尔斯先生能够狠狠抽他一顿,让他知足一点。利奥·亨特太太写了一首题为《将逝之蛙》的诗,书中还列出了整整两节。博芬喜欢假装守财奴,我们立刻就读到一些十八世纪守财奴的无耻行径,读到诸如“贪婪鬼”霍普金斯和尊敬的布鲁贝里·琼斯之类的名字,还有“羊肉馅饼的故事”、“粪堆中的珍宝”这种章节标题。而且,狄更斯对根本不存在的哈里斯太太的细节描写,比寻常小说中对三个角色的描写还多。例如,句子读到一半,我们就知道了有人看到哈里斯太太还在襁褓中的侄子在格林威治集市上的一个瓶子里,一同出现的还有红眼女郎、普鲁士侏儒和活骷髅。乔·葛吉瑞描述了盗贼是如何闯进做玉米和种子生意的潘波趣家里——“他们拿走潘波趣的钱包和钱柜,喝了他的酒,吃了他的食物,还扇了他耳光,揪了他鼻子,把他绑在床柱上,然后揍了他一顿,在他的嘴里塞满开着花的草,让他叫不出声。”开着花的草——这显然又是狄更斯的笔法,而且其他任何小说家都只能写出这些暴行的一半。一切事物叠床架屋,细节和修饰层层叠叠。因为这种笔法过于华丽而反对的做法纯属徒劳——倒不如以这个理由反对婚礼蛋糕。你可以喜欢,也可以不喜欢。十九世纪的其他作家,瑟蒂斯、巴勒姆、萨克雷,甚至是马里亚特,多少都有狄更斯那种过度修饰的风格,但程度都不及狄更斯。这些作家的魅力如今部分取决于时代特色,虽然马里亚特依旧被认可为“儿童作家”,虽然瑟蒂斯在狩猎者中还享有某种盛名,但阅读他们作品的恐怕多半都是书呆子。

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最成功的作品(不是最好的作品)是《匹克威克外传》、《艰难时世》和《双城记》。《匹克威克外传》不是小说,《艰难时世》和《双城记》并不幽默。作为小说家,狄更斯天生丰富的想象力极大地阻碍了他,因为他所无法抵挡的诙谐讽刺常常会在本该严肃的地方出现。《远大前程》的第一章中就有个典型的例子。逃犯马格维奇刚好在教堂墓地抓住了六岁大的皮普。从皮普的视角来看,这个场景一开始就足够恐怖。浑身是泥、脚上拖着锁链的囚犯马格维奇突然出现在坟墓之间,他抓住皮普,把他倒提起来,还抢走了他身上的钱。然后马格维奇开始恐吓皮普,让他去找食物和锉刀:

他抓着我的双臂,让我直挺挺地坐在墓碑顶上,接着对我说了番吓人的话:

“明天早上把锉刀和吃的带来,带到那边的古炮台给我。乖乖照做,不准告诉任何人,也不准让别人看出你看到过我这样的人或者其他什么人,这样我就可以饶你一命。如果你不照做,或者走漏风声,哪怕只是一点点,我也会把你的心肝掏出来烤着吃。不要以为就我一个人,和我一起的还有个年轻人,和他比起来,我可算得上是个天使。我说的话他全都能听见。他可有一套了,专门抓小孩挖心挖肝。想要躲开他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就算小孩子锁上门,躲到温暖的被窝里,或者藏到某个地方,用衣服蒙住头,觉得自己既舒服又安全,但那个年轻人照样可以悄悄地爬到他面前,然后撕开他。我现在可是费尽千辛万苦让那个年轻人不伤害你,而且我发现要让那个家伙不挖你的心肝吃可是相当困难啊!你说现在怎么办呢?”

在这段话里,狄更斯就没有经受住诱惑。首先,亡命天涯又饥肠辘辘的逃犯不会那样说话。而且,尽管这段话显示了作者对儿童心理十分了解,但其实际用语和情节发展格格不入。这让马格维奇看起来有些像童话剧中的坏叔叔,或者如果从孩子角度来看,像个可怕的怪物。但在后文中,他既不是坏叔叔也不是怪物,而且情节所需的夸张谢意也因这段话而变得难以置信。和往常一样,狄更斯没能战胜自己的想象力。栩栩如生的细节描写实在太过精彩,不忍舍弃。在塑造比马格维奇更言行一致的角色时,狄更斯也容易倒在诱人的词藻面前。例如,摩德斯通先生在每天早上给大卫·科波菲尔上完课后,都习惯出一道讨厌的算术题。题目开头总是这样:“假如我去干酪店买了四千块双料格洛斯特干酪,每块干酪四个半便士,那么我总共该付多少钱?”双层格洛斯特干酪,这又是典型的狄更斯式细节。但这种写法对摩德斯通来说过于人性化,他应该去买五千个钱匣子才对。这种细节只要出现,就会影响小说的整体性。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狄更斯显然是一位重视局部胜过整体的作家。他的作品充满碎片和细节——建筑物破烂不堪,滴水嘴兽却美轮美奂。他最拿手的,就是刻画前后行为矛盾的角色。

当然,人们很少因为狄更斯将角色写得前后矛盾而批评他。通常,人们批评他是因为他做了相反的事情。他想让角色成为“典型”,让每个角色都大致代表一种性格,都贴上用于分辨的标签。人们常常指责狄更斯“只是一位讽刺作家”,这种指责既过于公正,又有失公正。首先,他并未觉得自己是讽刺作家,而且他总是让那些本应完全静止的角色行动起来。斯奎尔斯、米考伯先生、莫切尔小姐[57]、韦格、斯金波、佩克斯列夫等许多角色,最后都在他们不该出现的“情节”中登场,做出难以置信的事。他们出场时是幻灯片,落幕时却融进了三流电影。有时候你可以明确指出哪句话打破了最初的幻觉。《大卫·科波菲尔》里就有这样的句子。在那场有名的晚宴(羊腿没烤熟那次)后,大卫正在送客。他在台阶上边拦住了特拉德:

“特拉德,”我说,“米考伯先生并没有恶意,可怜的家伙,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什么都不会借给他。”

“亲爱的科波菲尔,”特拉德笑着说,“我没什么可借。”

“可是你有名声啊,”我说。

这段话在书中读起来略显违和,尽管这样的事迟早会发生。这个故事十分写实,而且大卫正在慢慢长大,最终他一定会认清米考伯先生的真实面目——四处乞讨的无赖。当然,狄更斯后来又被自己的感伤打败,米考伯因而得以洗心革面。但自那以后,不管狄更斯怎么努力,最初的那个米考伯却再也回不来了。一般说来,狄更斯笔下人物所卷入的“情节”并不十分可信,但至少能有接近现实的样子,而他们所属的世界却是个虚幻的世界,永无终结。然而,在此我们就能理解,“只是一位讽刺作家”的论调并非真正的责难。尽管狄更斯一直在努力成为其他类型的作家,却总被视为讽刺作家,这个事实或许最为明确地显示出了他的天赋。狄更斯塑造的那些畸形角色,尽管卷入了可能存在的情节剧里,但仍然作为畸形角色被人铭记。他们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极为生动,后来发生的事情都无法将它磨灭,正如在童年时代认识的人,我们似乎总能记住他们的某种姿态,记住他们在做某件事情。斯奎尔斯太太总是在舀硫磺和糖蜜,古米治太太总是在低声哭泣,葛吉瑞太太总是抓着丈夫的脑袋往墙上撞,而杰里比太太总是在画传单,因而忽视了自己的孩子。她们都像是鼻烟盒盖上闪闪发亮的微型画像,永远定格在那里,虚幻至极,让人难以置信。但不知何故,她们比那些严肃小说家努力创造出的角色更加可靠,更难以忘怀。即使按照当时的标准来衡量,狄更斯也是一位极其做作的作家。正如罗斯金[58]所说,狄更斯“选择在舞台的光亮中间工作”。他笔下的人物甚至比斯摩莱特的人物更失真和单一。但写小说并没有规则,对于艺术品而言,只有一种考验值得关心——能否流传下去。由此看来,狄更斯的角色是成功的,哪怕记住这些角色的人们几乎不把他们视为人类。他们是怪物,但至少他们没有消失。

尽管如此,狄更斯在刻画怪物方面也有缺点,那就是他只能描写几种情绪。人类心智中的大片地方他从来不碰。他的作品中从来没有诗意的情感,也没有真正的悲剧,甚至连性爱都不在他的书写范围之内。其实,他的作品并不像人们有时所宣称的那样没有性爱内容。就他写作的时代而言,他算得上是相当直率。但是,他的作品中丝毫没有《曼侬·雷斯戈》、《萨朗波》、《卡门》和《呼啸山庄》中的那种情感。据奥尔德斯·赫胥黎所言,D.H.劳伦斯曾说巴尔扎克是“巨人般的侏儒”,而狄更斯某种程度上同样如此。狄更斯完全不了解或不愿提及的领域相当多。除非通过相当迂回的方式,否则你不可能从狄更斯那里学到什么。话及此处,我立刻想起十九世纪伟大的俄国小说家。为什么托尔斯泰的理解能力似乎比狄更斯强很多——为什么他似乎更能让你了解自己?不是因为他天赋更高,说到底也不是因为他更聪明,而是因为他写的都是成长中的人物,他们都在苦苦寻找自己的灵魂,而狄更斯笔下的人物都已经至臻完美。在我看来,较之于托尔斯泰笔下的人物,狄更斯塑造的人物更常见和生动,但他们却像图画和家具,总是一成不变。你可以假想与皮埃尔·别祖霍夫对话,但却无法假想与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对话。这不仅仅是因为托尔斯泰更严肃——你也可以想象和很多喜剧角色交谈,比如布卢姆、佩居榭,甚至于威尔斯笔下的波利先生——还因为狄更斯笔下的人物没有精神生活。他们把该说的话说得无可挑剔,但你无法想象他们还能说别的什么。他们从不学习,从不思考。狄更斯塑造的人物中,最善于思考的或许是保罗·董贝,但他的思绪却是一摊浆糊。这是否意味着托尔斯泰的小说比狄更斯的小说更“好”?事实上,比较两者孰优孰劣非常荒谬。如果一定要比较托尔斯泰和狄更斯,我会说托尔斯泰的感染力从长远看来或许更为广泛,因为非英语文化的读者很难理解狄更斯的作品。另外,狄更斯能够影响普通人,托尔斯泰却不能。托尔斯泰笔下的人物可以跨越国境,而狄更斯的人物则可以被印在香烟卡上。你不必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正如你不必在香肠和玫瑰之间做出选择一样。他们的意图几乎没有交集。

如果狄更斯只是一位讽刺作家,那么现在可能就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或者充其量只有少数作品能流传下来,就像《弗兰克·法雷》(Frank Fairlegh)、《韦尔当·格林冒险记》(The Adventures of Mr.Verdant Green)、《考德尔太太的枕边训导》(Mrs.Caudle's Curtain Lectures)那样,作为维多利亚风格的遗迹,就像是牡蛎和黑啤酒散发出的淡淡的宜人气息。狄更斯在《小杜丽》、《艰难时世》等作品中摒弃了《匹克威克外传》中的风格,谁不会偶尔为此感到遗憾呢?人们总是要求畅销小说家反复写作同样的书,然而他们不知道,会两次写出同一本书的作家,其实连一本也写不出来。凡是有生气的作家,其写作生涯就像抛物线,有上升就必然有下落。乔伊斯起步于手法生硬的《都柏林人》,终于语言梦幻的《芬尼根的守灵夜》,而《尤利西斯》和《青年艺术家的画像》都是这条抛物线的一部分。狄更斯是道德家,觉得自己“有话要说”,这驱使他走入一种并非真正适合自己的艺术形式,但这种艺术形式却让我们记住了他。他总是在布道,这就是他创造力的终极奥秘。因为只有在乎,才能有所创作。斯奎尔斯和米考伯之类的人物,不可能出自于专门寻找逸闻趣事的雇佣文人。值得一笑的笑话总是包含着一种思想,而且这种思想通常具有颠覆性。狄更斯之所以能够持续地引人发笑,是因为他反对权威,而权威总是人们嘲笑的对象。砸向他们的蛋糕从不嫌多。

虽然狄更斯的激进思想含糊至极,但是我们总能感觉到它的存在。这就是道德家和政治家的区别所在。他没有建设性的建议,甚至也不能看清他所抨击的社会的本质,他只是在情感上觉得事情不对劲,最终能说的只是“行事规矩”。正如我上文所说,“行事规矩”并不总是像听上去那么肤浅。大多数革命家都是潜在的托利党人,因为他们以为只要改变社会形态就能万事大吉。只要社会形态得以改变——有时的确如此——他们就觉得不必改变其他事物。狄更斯没有这类粗俗思想。他的不满情绪模糊不清,也就说明了这种情绪会永远存在。他反对的不是某种制度,正如切斯特顿所说,他反对的是“人脸上的一种表情”。粗略地说,他的道德观是基督教徒的道德观,尽管他从小受到英国国教的熏陶,但他实际上是个圣经—基督教徒,他在写遗嘱时就有意表明过这点。不论怎样,狄更斯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信徒。他确实“有宗教信仰”,只是他的思想里并没有太多虔诚意义上的宗教[59]。说狄更斯是基督教徒,是因为他似乎本能地与受压迫者站在一起反对压迫者。无论在何时何地,他都自然地站在劣势一方。照这样的逻辑,在劣势一方取得优势之后,狄更斯的立场也应该随之改变。事实上,他的确有这种倾向。比如,他原本憎恶天主教,但是在天主教徒遭到迫害时(《巴纳比·鲁吉》),他却站到天主教徒这边。他对贵族阶层更是恨之入骨,但是在他们真正被推翻时(《双城记》中写革命的那几章),他却转而同情他们。只要偏离这种情感态度,他就会迷失方向。《大卫·科波菲尔》的结尾就是众所周知的例子,读者便会觉得它有些不对劲。不对劲的地方在于,小说最后几章都弥漫着对成功的狂热崇拜,这种崇拜虽然微弱,但却显而易见。这是斯迈尔斯的信条,而非狄更斯的信条。书中那些吸引人的穷角色都不见了,米考伯发财了,希普入狱了——这些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甚至为了让位于艾格尼丝,朵拉也被杀死了。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把朵拉看作狄更斯的妻子,把艾格尼丝看作朵拉的妹妹,但关键是狄更斯已经“变得体面”,已经违背了自己的本性。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在他笔下的女主人公中艾格尼丝最不招人喜欢,她就是维多利亚爱情故事中真正的无腿天使,几乎和萨克雷笔下的劳拉一样讨厌。

成年人在读过狄更斯的作品后,都能感觉到他的缺点,但也能感受到他与生俱来的广阔胸襟。这种胸襟好比船锚,几乎总能让狄更斯坚守自己的位置。这或许就是他深受喜爱的主要秘密。狄更斯那种和蔼的反律法主义是西方大众文化的标志之一。在民间故事和讽刺歌谣中,在诸如米老鼠和大力水手(都是巨人捕手杰克的变形)这种虚构角色中,在工人阶级社会主义的历史中,在反对帝国主义的群众性抗议(从未奏效,但并不总是伪善)中,在富人开车轧死穷人后让陪审团判决大量赔偿金的那种本能中,你都可以看见狄更斯那种和蔼的反律法主义。那是一种你总是站在受压迫者一边,总是支持弱者、反对强者的情感。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情感已经过时五十年了。普通人仍旧活在狄更斯的精神世界里,但现代知识分子几乎都已投靠某种形式的极权主义。从马克思主义或法西斯主义的观点来看,狄更斯所支持的几乎都可以被贬作“资产阶级道德观”。但就道德观而言,英国工人阶级最为“资产阶级”。从精神领域来看,西方国家的普通民众从未进入到“现实主义”和强权政治的世界。他们也许会在不久后进入这个世界,到那时狄更斯就会成为明日黄花。但在他那个年代和我们这个时代里,他之所以一直都深受大众喜欢,主要是因为他能用滑稽、简明并因而令人难忘的形式表现出普通人与生俱来的正派。重要的是,由此看来,形形色色的人们都可以被称为“普通人”。像英国这种国家,尽管有其阶级结构,但也的确存在着某种文化一致性。纵观整个基督教时代,尤其是在法国大革命以后,西方世界就弥漫着自由和平等的思想。自由和平等只是一种思想,但却感染了社会各阶层。骇人听闻的不公、残忍、谎言和势利虽然随处可见,但很少有人像古罗马奴隶主那样无动于衷地看待这些行径。即便是百万富翁也会隐约感到内疚,就像偷吃了羊腿的狗一样。不论实际行动如何,几乎每个人都会在情感上响应人类互爱的信念。狄更斯提出的准则,人们在过去相信,总的来说现在也仍然相信,即使是与之背道而行的人也深信不疑。否则,我们就很难解释为什么他的作品能够得到劳动人民的青睐(与他同等声望的小说家身上就没有这种事发生),而他本人也得以安葬在西敏寺。

读到个性强烈的作品,你会觉得看到了书页背后的那张脸庞。它不一定是作者的真实面目。在阅读斯威夫特、笛福、菲尔丁、司汤达、萨克雷、福楼拜时,我就有这种感觉,尽管我并不知道他们有些人的相貌,而且我也不想知道。你看见的是作者应有的面貌。就狄更斯而言,我看见的那张脸庞,并不完全是照片中的狄更斯,尽管两者十分相似。我看到的是一位年届四十的男人的脸庞,留着小胡子,脸色红润。他正在大笑,笑声里又带着一丝愤怒,但没有喜悦,也没有恶意。这张脸庞属于一个不断与某种东西斗争的男人,但他的斗争光明磊落,毫不畏惧。这张脸庞属于一个十分愤怒的男人——换句话说,属于一个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属于自由的知识分子。他们憎恨那些争夺我们灵魂、散发着恶臭且狭隘的正统思想,同时也被这些正统思想所憎恨。

(易小又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