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俗学的方法转换与新视野

(一)对柳田民俗学研究方法的反思

日本民俗学的方法依赖于柳田的重出立证法和周圈论17,在解释说明民俗学的内容和成果时,也依赖于柳田国男的解释说明。但是,随着柳田的逝世,主要由柳田国男进行的对民俗资料或成果的评价与定位也随之停止了。柳田健在时,地方上的民俗学现象或调查成果只要交给柳田,就能知道它的意义与价值,但柳田逝去之后,没有人能做这样的工作,地方上的民俗学者就失去了动力。原来只是在各地从事调查,把调查结果提供给柳田的相关人员,在柳田逝去之后,也逐渐退出了民俗学舞台。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俗学研究领域内出现了大规模的新陈代谢,一些年轻人在柳田基础上取得了进步。这时,对柳田国男的评论性著作开始流行,每年以五到十册的速度出版,这些书议论的只是柳田国男,但很多人误以为他们是研究民俗学的。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对柳田国男研究方法等重新审视甚至批评的动向。

1972年,我提出了对“重出立证法”的批评18,本来是比较朴素的疑问,但是对于当时的时代而言,对柳田的方法提出疑问这件事本身就让人们感到惊讶。日本的《朝日新闻》当时专门有文章评论,这反映了民俗学出现了新的动向,可能觉得比较新鲜。“重出立证法”的假设是将各地搜集的资料进行比较后可以了解历史变迁,而我的意见是,重出立证法并不能知道历史的变迁。应该说,这叫作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用了比较激烈的语言进行了强烈批判,受到大家的瞩目。重出立证法认为把事例搜集起来进行比较就能了解变迁,但是它搜集的事例之中本身并不包括变迁。从各地搜集起来的资料是死的资料,只是排列在那里,这样的数据或者说资料,按照某一标准是可以排列的,但是标准一旦变化,也可以重新排列。退一步说,就算是能够得出变迁,那么这样的变迁何以能够发生,如何得出的,重出立证法并不能得出结论。另外,就单个事例而言,也许可以排出一个顺序,但这一事例是与其他方面紧密相关的,就整体状况而言,并不能通过重出立证法来把握。我的基本立场是,比起全国性比较,应该更重视基本地域,在特定地域内进行细致调查,同时应把握一个现象与其他现象之间的关联。

对于我所提出的问题,不少人有回应。例如樱井德太郎提出,也许全国范围内的资料搜集和比较的确不能得出历史变迁,但是如果限定在某一地域内的话,也许我们能看出变迁。我把我自己的方法称作“个别分析法”,也就是在特定地域内进行分析。我提出的另一个概念是“传承母体”,我认为民俗传承一定是在一定地域内的,我们的研究必须要限定在某一传承母体上。从全国比较发展到具体地域研究,可以说成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民俗学研究的基本潮流。直到今天,日本民俗学研究论文的主要形式还是在具体地域内进行分析,而不是全国性的分析。我个人认为,日本民俗学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方向是正确的。当然,90年代以后,也有学者对我的观点提出批评,认为强调“传承母体”只是关注具体地域,无法把握更大范围内的具体问题。也有学者提出要“重归柳田”,认为关注日本全国的重出立证法是有价值的,而20世纪70年代以后是误入歧途。虽然提出要回归柳田的学者人数还不是太多,但是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目的。我参与编辑的《民俗调查手册》,是以具体地域研究为前提的研究指南。最先出的是橘黄色的,若干年后出了绿色新版,大家纷纷带着这本书到地方上进行民俗调查,有积极影响,同时也有不利影响。这本书的新版是80年代出版的,但是每年都会重印,到现在还在使用。另外也有介绍具体民俗内容的《民俗探访事典》。在我的提倡之下,在具体地域中进行调查成为主流,而且日本各地之间具有差别也是不争的事实。

图1 福田亚细男参与编辑的《民俗调查手册》

(二)关于日本文化的不同看法

对于日本全国各地之间的差异,只通过个别调查是无法理解的,必须通过全国性的调查才能理解。因为理解方面的不同,对日本文化的地区差异的观点也出现了几个大的派别。但这里所说的派别,并不是民俗学者平时议论或者其研究中展示出的状态,而是文化人类学者、地理学者针对日本各地差别所提出的理解方式。

第一种简单来说是认为日本各地的民俗或文化有区别是因为谱系不同,是不同的人带来的。比如说信仰、仪式等,可能是中国南部来的人带来的,另外一些社会组织或者神灵观念,可能是北方人带来的。曾经这一派比较兴盛,现在渐渐衰弱了。

第二派认为是自然条件,尤其是气候条件带来的差异。这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有力的解释,能够解释很多问题。这一派认为,在印度至中国的常绿阔叶林带有一些共通的文化,沿着长江流域到西日本分布的阔叶林带,形成了共通的文化。比如日本的纳豆,在中国的云南和贵州有几乎一样的饮食习惯。他们不关注是否有人的移动,而是关注同处于大的相同的环境之下。而有日本学者非常认真地认为,是中国苗族的祖先到了日本成为日本的祖先。我在云南调查时发现,他们的确有生活状态与日本生活几乎完全一样的地方。

第三种就是柳田国男的周圈论,认为日本整体是一种文化,地域差别只是显示了时代之间的差别,其实是把作为国家的日本等同于作为生活单位的日本。

第四种是历史形成过程不同,认为日本并非只有作为整体的单一的历史,而是每个地域都有自己的历史。

此外,社会史对民俗学也产生了影响。社会史的名称本来是很早就存在,这里主要指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史学界在法国年鉴学派影响下产生的研究风格19。以往历史学偏重政治方面,比如政治体制、政治制度等大的变化,革命、动乱等,但是法国年鉴学派指出,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并没有那么剧烈。社会史提倡的主要观念我们可以总结为三点:一是长期波动,即历史中存在一些长期似乎不变,但不知不觉中悄悄变化的因素;二是日常生活应该作为史学研究的对象来关注,历史不仅仅是革命或战争的历史;三是理解历史同时也应该理解历史中的人的感情、心情等,研究历史必须要把人的想法与感情纳入其中。以上这些社会史的特点实际上也是日本民俗学一直在强调的内容。社会史从法国介绍进入日本后,在学界和社会都引起了很大轰动,在这种情况下,民俗学者感到社会史的主张与民俗学有相近之处,也感觉到应该和社会史学者一起进行研究。正因如此,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民俗学得到了广泛的社会承认,是日本民俗学蒸蒸日上的黄金年代。而促进这种民俗学发展势头的另一个要素,就是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