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是此时此刻对一个人彻底的否定。伴随着“讽刺、挖苦、鄙视”,这个人无论做什么都于事无补,他的一言一行都会成为被挑剔的对象。被嫌弃者激发出的表面情绪是“委屈”和“愤怒”,而底层却是“羞耻感”。生活中偶尔感到被嫌弃不要紧,但是长期被嫌弃,羞耻感如影随形,就会觉得自己无权享有关心与爱。特别是处于成长中的孩子,会有“不配存在”的糟糕体验,很可能因此一生都会怀疑自己,价值感、自信心、成功欲乃至安全感都会很低。他们也许会为了获得一丝可怜的温情而“过度讨好”,甚至放弃尊严;他们也许会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再信任别人,别人对他的好也被会被他视为别有用心。
作为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人,我们无法脱离这个世界独自生存下去,只有在人际关系中被尊重和认同,才能体现自身存在的意义。因为总是期待成为另外一个更好的样子,我们会认为觉得自己不够好才有上进的动力。而实际上,变得更好可以是愉悦的、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的事儿,刻意的努力和用负面感受督促自己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害怕被别人看不起,就可能用逞强来保护自己的脆弱,从而避免麻烦别人,让自己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其实别人喜欢你是因为你有价值,不是因为你完美无缺。不喜欢你的人很可能是出于自卑而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周围保持“嫌弃”。他们往往会急于贬低和反驳那些优于自己的人,或者通过迫切表达出与你不同的观点,以博取他人关注,从而反衬凸显自己的优越性,以此获取自信感。
相对而言,在家庭中母亲对孩子倾注了更多的关注和期待,她可能会把挑剔当成爱的方式,认为只有不断指出缺点、改正缺点,孩子才能变得更优秀。这恰恰是一个误区,嫌弃和挑剔使她们把焦虑投射到孩子身上,结果反而适得其反。在专制、放任的家庭教育中长大的孩子,多是缺乏责任感和爱的能力的人,他们会因为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尊重他人而遭人嫌弃,或者稍有成绩就嫌弃他人,当然也包括父母。面对嫌弃父母的孩子,家长要树立教育原则,并给子女做出表率,引导孩子理解父母对子女的爱永远是无条件的,人生的幸福与地位高低、身份贵贱毫无关系。一家人彼此嫌弃,会招致离心离德、一损俱损,只有彼此尊重、共同进步,才能度过生活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