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王权出现的具体时间,已难确考。从殷墟甲骨卜辞看,至迟商代,王权已相当成熟。甲骨文中的“王”字,徐中舒先生认为像人端拱而坐之形;又有人释为斧钺之形。因此可知,从字的形体上已全面反映了王权存在的基本性质。“王,有天下也。”(《战国策·秦策》)“夫王者,能攻人者也。”(《韩非子·五蠹》)诸说从王权的职能上求解,符合殷王的实际。从卜辞看,殷王的职能是多方面的,自称“余一人”,表明其在人间的权力至高无上。但我们也应注意到:第一,冥冥之中有一个司祸福、主吉凶的“帝”,他才是人间和大自然的真正主宰;第二,天上的帝与人间的王并无温情脉脉的血缘关系,人王只能通过先公先王或其他诸神向上帝祈年求雨;第三,殷王每事必卜,试图根据兆纹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但人事的吉凶取决于卜纹的偶然性显现,看不出殷王的自主意识;第四,殷人从来没有对王权的根源进行过反思,殷人的上帝与殷王祖先似乎有些纠缠不清,但殷人不敢奢望上帝对王权进行偏袒[1],他们敬畏上帝,但不认为王权乃上帝所赐,也不存在上帝监督王权的思想,因而吉凶祸福没有道德上的意义;第五,与此相应,殷人也没有形成上天谴告的意识,自然的变异,人间的祸福,并不是上帝对人类的惩罚或奖赏,而仅仅是上帝喜怒无常的结果;第六,因而顺理成章地,上帝无道可循,人王也就无道可遵,自然的变异与君主行为无关,君主也就不存在反思意识,吉凶在天,祸福有命,纣王“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正是这种任意君权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