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结构和国家关系

政治认同

9世纪最后几十年到10世纪初,随着唐朝的崩溃以及南方新秩序的形成,南方大部分统治者接受了北方后梁的建立者朱温的册封。值得注意的是,十国中最强大的国家吴、吴越以及前蜀,为了表示不满,拒绝采用后梁的历法。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这样的拒绝被认为是叛乱的象征,极有可能引发战争。吴国统治者杨行密的儿子杨渥以及吴越的钱镠继续使用唐朝历法,作为效忠唐朝的标志。前蜀的王建变本加厉,依然保留被朱温杀害的唐朝倒数第二个皇帝唐昭宗的年号,拒绝承认由朱温扶植的继位者的正统。

在之后的几年里,十国的每一个国家都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使得割据局面更加公开。早在908年,吴越的钱镠就宣称自己使用的年号仅限于国内,尽管仍对后梁称臣,但是这项政策总体上由他的继任者所继承[188]。在吴国,杨渥及其继任者杨隆演继续使用唐朝年号,甚至延续到后梁灭亡之后,这样就使得吴国与北方关系被进一步破坏,但是王建的方式是最直接的方式。907年,在朱温篡夺唐室王位之后王建也称帝,对朱温的正统发起了挑战[189]。917年,在斥责后梁为“伪廷”之后,南汉统治者刘紧随其后称帝,并且敦促吴国统治者杨隆演称帝[190]。刘同王建一样,其动机并非拥有正统的皇帝的称号。相反,他更有兴趣的是借用这个称号来进一步扩张其对岭南的统治,包括今天越南的红河三角洲。

后梁被后唐的沙陀军队打败之后,引发了新一轮十国称帝的高潮。927年,徐知诰拥戴吴国统治者杨溥称帝,自任为都督中外诸军事。没有史料表明此时的徐知诰或者是吴国统治者杨溥试图挑战后唐。他们似乎一直在质疑北方政权变换的合法性,认为北方是由非汉族统治的。939年,徐知诰恢复李氏本姓,改名为昪,自称是唐宪宗之子建王李恪的四世孙,同时改国号为唐,史称南唐。从那时起,一直到958年南唐统治者面对后周的压力去帝号改为“王”[191],南唐一直奉唐为正朔,以唐代继承者自居。尽管后周于10世纪50年代中期入侵南唐,但在此之前南唐与北方朝廷没有发生较大的战争,南唐经常派使节出使北方的突厥和契丹,以牵制中原王朝。[192]

官僚政治

无论形势发展如何,十国的每一个国家都选择了奉北方政权五代为正统,面对挑战,十国也建立官僚制度、部署军队,并千方百计扩大财政收入。官僚体系的建立是相对容易的,因为每一个国家都从唐朝继承了一套地方政府系统。虽然在随后的几年里,统治者对传统的官僚和地方架构进行了重新命名,例如改乡为县以应对人口的增长,但是基本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尽管十国没有直接继承唐朝中央政府的官僚机构,但是他们都共享唐朝的遗产,每一个国家都建立了与唐朝相同的中央官僚机构。这种官僚机构往往十分庞大,对十国的统治者来说过于复杂,军事力量的结构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所有的统治者不仅带领自己的军队加入武装力量,而且也收编整合了唐朝地方武装以及地方豪强的武装。

在民政和军政方面,这些统治者面临两大紧迫的挑战:如何治理他们以及如何给他们财政支撑。楚、荆南、南汉以及闽这些地区,由于家族较小没有广泛的上层治理经验,而吴越、吴、南唐以及前蜀、后蜀等发达地区有着强大的传统官僚队伍参与治理,然而他们也面临着财政负担沉重的挑战。

一个短期的解决方案是使用官僚帮助统治者维持统治。与北方的五代不同,十国中许多政府最初建立时有着强烈的地方豪强色彩,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国家必须采用更常规的选官制度,这意味着要么采用已被破坏的传统方式,要么进一步发展这个传统方式。在一些地区,尤其是福建,最初的选择是任命开国之君的追随者为常设官吏。在之后的宋朝,福建地区成为一个官僚和学者的主要来源,王氏家族的后裔占据了较大部分,相当多的人进士及第。其他国家,尤其是南汉和前蜀后蜀,主要依靠北方迁来的知识精英。这种方式很可能阻止了地方精英向上流动的渠道,几个世纪之后,广南和四川都不是进士的主要来源地。十国中建立官僚制度最成功的国家是吴、南唐和吴越,这并非偶然,他们充分继承了传统的选官制度和教育制度,而且延续了这种传统。吴是唐朝灭亡之后第一个恢复科举考试选拔官员的国家,早在909年,吴国就开创了自己的考试制度。[193] 由于吴越统治者一直奉北方王朝为正统,因此读书人都到北方参加科举。吴越一直没有独立的科举选官制度。吴和吴越明智地利用来自北方的精英来充实官僚机构,使得他们成为十国时期官僚治理最好的两个国家。

税收

为了满足统治和军队的财政需要,南方几乎所有国家最初都继承了唐朝的税收制度,尤其是两税法,以保证财政收入。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农业税收已经不足以满足朝廷所需。这一方面是由于南方地区涌入大量北方移民,这些移民通常没有自己的土地,因此他们采取租种土地生活或者在南方迅速发展的城市中谋生。当然,从理论上说,租种土地生产应该被包含在土地所有者两税法之中。然而在许多地区,土地越来越集中在大地主的庄园之中,大地主与统治精英联系紧密——事实上,他们通常是一体的——这使得他们很容易隐藏真实收入,尤其是地主雇佣劳动力开辟新的土地很难被朝廷统计在内,使得两税法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一些地区,佛教和道教经济力量的增长加剧了财政困难,税基不断萎缩的问题愈演愈烈。最极端的是福建地区,寺院聚敛了大量土地,史料记载这些土地都是良田。但是闽国不是唯一的佛教急剧兴盛的国家。13世纪一位绍兴的文人在《嘉泰会稽志》中写道:“五代以来,寺院特盛,江南、吴越、闽、楚建寺度僧不可胜计。”[194] 虽然无法得知十国向寺院征税到什么程度,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实际状况中对寺院收税很少。寺院也像大地主那样,庇护大量租户逃避税收,《五代史补》就这样记载:“长沙有大沩同庆寺,僧多而地广,佃户仅千余家,齐己则佃户胡氏之子也。”[195]

毋庸置疑,十国的统治者们试图通过提高土地税收的收入来解决财政问题,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土地登记或者是提高税率的方式来解决。例如,在943年“用度不足,重为赋敛。每遣使者行田,专以增顷亩为功”[196]。然而,这种方法没有使国家完全意识到最大的税收来自大地主。事实上,这种方法使得问题加剧,随后楚国发生的事情证明努力只是改善了土地登记和增加产量:“民不胜租赋而逃。……民舍故从新,仅能自存,自西徂东,各失其业。”

尽管很多国家针对特种作物采取各种方式补充税源,但是从长远来看,唯一的比较现实的方法是改变土地税源和开辟新的税种,特别是贸易税。大多数国家通过控制国家间贸易来增税,包括对商品征税或者是对从事转运贸易的行商进行征税。也通过其他方式提高财政收入,例如建立对盐和白酒的专卖制度、对富人征税以及卖官鬻爵,据史料记载:“又听人入财拜官,以财多少为官高卑之差。富商大贾,布在列位。外官还者,必责贡献。”[197]

然而,最终人丁税成为这个时期最重要的税种创新。比起其他税收尤其是农业税,人丁税的优势是双重的,首先,因为城市有着大量的人口可供征税;其次,因为人丁税以人丁征收而不是以财产征收,因此可以直接向大地主的租户征收,包括寺院。此外,人丁税施加于人口而不是土地,由个人纳税而不是地主。这就意味着大地主不能通过隐匿租户来逃税,从而废除了以土地为征税对象。至少在理论上,人丁税克服了各种农业税的缺点。

除了前蜀、后蜀的税收政策之外,对十国其他国家人丁税的征收我们所知甚少。尽管人丁税可以通过不同的税率征收各种商品,但是通常以20岁至60岁的成年男子为征收对象。妇女、儿童和老人都免除人丁税。很有可能十国中的楚国最先开征此税:“自马氏据湖南始取永、道、郴、州、桂阳军、茶陵县民丁钱、绢、米、麦。”[198] 由于没有其他史料,我们只能推测史料中记载征收人丁税的州县为何都集中于楚国东南部。但是宋朝的税收来源于此地区是在1059年,即一个世纪之后宋朝灭楚之后。[199] 征税原则是不论财富地位,每个成年男子都是同样的。

楚国的税收是征收各种商品——货币、大米、谷物、丝绸——然而并不是各国都这样。例如,在吴国,人丁税以货币形式征收:

先是,吴有丁口钱,又计亩输钱,钱重物轻,民甚苦之。齐丘说知诰,以为“钱非耕桑所得,今使民输钱,是教民弃本逐末也。请蠲丁口钱;自余税悉输谷帛,绢匹直千钱者当税三十”[200]

吴国统治者杨隆演很明显采纳宋齐丘的劝告废除人丁税,但是由于南唐征收盐税,因此又恢复了一部分人丁税,范仲淹在1033年时论述此事时道:“值江淮、京东大旱,出使安抚东南,开仓赈灾,奏蠲折役茶和江东丁口盐钱。”[201] 可见这种税收始于南唐。

楚和南唐似乎只在特定地区征收人丁税,但是在吴越,每一个地区都征收人丁税。当10世纪40年代中期闽国灭亡,吴越占领福州之后,人丁税也扩展至福州全境,虽然税率较低,在福州每个成年男子纳税三百二十五钱。福建南部的漳泉地区的地方势力也向每个成年男子征收人丁税。[202] 在广南,整个十国时期的人丁税是每个成年男子十文钱。

尽管人丁税在十国以各种形式广泛实施,但是仍然没有解决财政问题,而且各国相继陷入财政危机,由于损耗大量民力,致使在后周入侵时南方诸国极为脆弱,相继被北方王朝灭亡,最后归于宋朝。然而随着对商业税的前所未有的依赖,人丁税则成为十国最重要的和最持久的税种。宋朝继承了这两个税种,尽管土地税仍然作为税收的最大来源,但是这两个税种已经成为宋朝财政不可或缺的税收来源。

各国之间的关系

称霸的野心促使吴和南唐的继任者不断进行争斗。只有前蜀、后蜀由于相对孤立,在其他国家的争霸中保持相对中立,没有史料记载前蜀和后蜀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流。他们之间也互派使节,937年,吴越派遣使者至成都祝贺孟昶登基表示友好,孟昶回派使节表达感激之情。[203] 我们无法得知蜀国是否愿意接受来自其他国家的友好举措,不过很明显的是,蜀国的重点是加强与西部和南部的非汉人的联系,以便能够输入良马,增强军事力量。据司马光记载: “建本骑将,故得蜀之后,于文、黎、维、茂州市胡马,十年之间,遂及兹数。”[204] 尽管丝绸在唐朝之后的几个世纪都是世人青睐的商品,然而我们还是不了解蜀国以何种物品换取良马。得益于这种交易,骑兵成为前蜀后蜀军队最重要的部分。

南方其余国家也经常彼此互动。例如,南汉统治者刘氏家族通过婚姻来巩固与邻国楚国和闽国的友好关系。长江流域国家之间的关系通常不友好,主要是由于吴国、南唐或是楚国在此战略要地争雄。10 世纪的最初二十年,新的秩序在此逐渐形成,楚和吴越两国都与吴国不和,尽管南方国家都日益重视共享长江流域的贸易路线。919 年,吴越与吴修好,但是楚、吴关系因楚攻打荆南而破裂,荆南时常求助于吴国。928年,楚国在对荆南的战争中取得决定性胜利,准备消灭荆南之后,这种特殊的局面才被平息,据史料记载:“军还,楚王殷让环不遂取荆南,环曰:‘江陵在中朝及吴、蜀之间,四战之地也,宜存之以为吾扞蔽。'”[205]这使得楚国政府对荆南的欲望较小,反过来使得楚、吴关系缓和,直到10世纪50年代。

其他国家如荆南和闽,也无法轻易抵挡邻国的攻击,荆南尤其脆弱。正如王环所说,荆南占据战略要地,强敌环饲。楚国的生存很大程度上采纳王环的观点以荆南作为缓冲之地。反过来说,荆南统治者也试图结交邻国以形成对自己的保护。947年,在位近二十年的荆南统治者高从诲派遣使节出使契丹,此时的契丹刚刚消灭后晋,准备在北方草原建立自己的王朝。胡三省评论道: “荆南高氏父子事大以保其国,为谋大率如此。”[206]

闽国的对外关系与前蜀、后蜀的对外关系相似,因为福建和四川地区同样有着天然的地理屏障。然而前蜀、后蜀可以轻视同其他国家的往来,而闽国不能。闽国对贸易产生的财政收入相当依赖,而这些贸易与邻国息息相关。十国初期,王氏家族就与吴越的钱氏家族关系紧密,而且在10世纪初通过婚姻巩固了这种关系。[207] 与南汉也建立了这种类似的关系,尽管这种关系在920年爆发边境冲突时破裂。[208] 奇怪的是,这一措施初看似乎矛盾,在909年,王审知断绝了与吴国的往来,原因是王审知对待吴国使节的态度,此时吴国统治者杨隆演刚刚即位,想要与闽国建立联系。但是,王审知却将来使斩首,这种傲慢的行为导致关系破裂。毫无疑问,王审知的目标是加强与吴越的联系,而此时正与吴国发生冲突。王审知与吴越的关系比吴国更加紧密,因为吴越位于闽国与北方海上贸易路线的重要位置。与吴的关系破裂对王审知来说可能无关紧要,因为闽国不依靠穿越吴国的陆路,而后来的南唐则直接将商品通过海洋运至北方,福建内陆多山,使得南唐有着天然的屏障。闽国与吴越看上去更加紧密,而且也进一步夯实这种关系,例如对付共同的敌人可能非常有利。实际上,一旦王审知的权力屈从于家庭矛盾,闽比吴越和南唐更加脆弱,因为吴越和南唐都占据闽国的主要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