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下伏人

在古代,公堂审案总离不开刑具,但只靠刑具,罪犯至死不认罪怎么办?且严刑逼供又易造成屈打成招。

《包青天》中有包拯隔窗听供的情节。为此,执法者只有秉公办案的精神还不够,还应足智多谋,这大概就是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吧!

《包青天》是文艺作品,然而唐代长安县尉令人伏于案下录口供,了断通奸一案却是史实。

唐太宗贞观年间,李行廉任左丞。李行廉的弟弟李行诠,中年丧妻,只有一子名叫李忠。后来,李行诠又续弦再娶,为李忠找继母。李忠见继母年轻貌美,便与之通奸。起初二人还零星接触,后来,李忠干脆把继母偷偷藏起来,长期苟且。

李行诠见妻子失踪,四处寻找。李忠谎称继母被皇帝下诏召入宫中。李行廉不知内情,便给皇帝上书,要求放弟妹回家。唐太宗见状大怒,有人竟敢假造诏旨,便下令查找。

李忠怕露出马脚,便与继母合谋制造假像。他把继母以手巾勒住脖子,堵住嘴,又捆住手脚,扔在大街上。长安县令得知,连忙进行审问。继母假编了一套她失踪的经过:有一天,她正在家中,忽然有人宣诏,让她进宫。她被带到一个地方,一个身穿紫袍的人将她留住了好几宿,一直不知此人姓名。后来,便被勒住脖子,捆住手脚,扔到大街上。

失踪之人虽被找着,但朝廷仍追查不止。李忠非常害怕,便去卜问吉凶。他的反常态度,引起长安县令的怀疑,便把他抓起来,进行审问。李忠当然什么也不承认,负责此案的县尉王墩,想出一个办法。

一天,王墩又把李忠和他的继母叫来审问,突然有人来报,说长史有急事找王礅商议。王墩下令将李忠母子锁在房内,等回来继续审问。王墩走后,屋内只剩下李忠母子,李忠便对继母说:“一定不要将咱们的事说出来。”继母说:“那当然,只要咱们俩不说,别人谁也不知道。”接着二人又利用这个机会详细地商量了如何对付王墩的办法。

王礅回来后,继续审问,李忠和其继母死不认帐。正在这时,王礅的桌子底下突然站出个人来,拿出一张写满了字的纸,让李忠母子画押。原来,王墩早已在案下埋伏好了人,又假装长史传唤,借故离开,故意把李忠母子留在房内。他们的密谋早已被案下之人记录下来。在事实面前,李忠和他的继母只好认罪。

【简评】

断案也与打仗一样,有时强攻不如智取。战场上有“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之说,而在审案中,有时智取反胜于严刑。李忠与继母通奸,为当时伦理纲常所不容,但在审理中,二人死不认罪。没有口供,何以定罪?长安县尉计高一筹,堂审不行,就用智取,令人伏于案下,录下了二人攻宁同盟的口供,终使狐狸露出了尾巴。

俗话说:“要想抓住狐狸,就要比狐狸还狡猾。”这里的“狡猾”非贬是褒,指智慧。在中国历史上,像长安县尉这样充满智慧的断案者又何止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