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是我老公,一个时而酸甜时而苦辣的人。如网络上期望的爱情一样,为了我们能够在一起,他搬来了离我最近的城市,放弃了原本的事业,每天朝九晚六准点下班,离家前还会准时喂猫。而八点的我这是一准还在睡懒觉,不是读者们想象的那样哈,奉子成婚,女主男内,共同合租……真实想多了哈!我也有自己的工作,不过因为工作性质,所以常常我也在黑夜出没。
他是人事专员,我是地铁站务员。我们不在一个公司,或许也经常见不到面,但没当我半夜三更像贼一样撬开门,小心的换上拖鞋,把衣服放到沙发上,并且在所有灯都没有打开,偷偷摸摸钻进被窝,趴到他的身边睡觉,这种情况下,他还是会自觉地被我惊醒,即使我的声响再小,他还是会睁开眼睛,在我的额头上附赠一枚晚安吻。
在很多人的刻板印象里,他或许不高不帅,但对于我来说,却是生命的唯一。
哎,在这里呢?读者朋友们或许又要问了,那我这不是图这个男人对你好吗?在这里我要辟谣。千万不要听信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毒鸡汤,说什么“图钱好过图感情”,万一有一天他变心了,他不爱你了,至少还可以带着钱自信地离开。
duck 不必这样觉得。我可不是什么被爱情蒙蔽了心神的女人,再说了也没有上述发生的情况。如果说女婿去岳父家做客,请他喝了一杯下午茶那都算过分,那是不是要跪在广场上来场求婚,不答应就去跳河之类的自我感动,或者单膝跪在门口,请求一定要把女人嫁给类似的行为,那年纪偏小想的过于戏剧化的读者们,我在这里真的要冒昧问一句,你们都是看霸总长大的吗?
有时候啊,日子就是那么地平淡,爱情呢也是在平淡中成长的。我们相遇于大城市的一个饭店,当时作为大二新生的我,父亲没有给我太多的钱,或许是嫌我在家里碍眼,就左劝右劝我出去打个寒假工,赚新一期的学费。确实那个时候也不小了,饭店的后厨主管满16岁就可以自理更生了,而20岁的我还死皮赖脸待在家蹭这一碗饭,看上去确实没皮没脸哈。然后在他的催促下,我被迫踏上了求职之路。
或许是当时年少无知,我就被同学介绍到那一家饭店去了。过上了浑浑噩噩的日子,店里生意很忙,在前厅平时除了要招揽,招呼客人,还要打扫卫生。并且去饭店做过兼职的都知道,需要倒班,也就面临着需要很晚才能休息。
本里同学是和我一起来的,但是中途跑路了。很无奈,我又只能一个人睡寝室,一个人吃饭。平时放假的时候也会去看看风景。当时附近真的有一条江,隔着江有繁华,有寂静。树叶婆娑,阳光炽热,还有几个闲情逸致的老人家演奏竹笛,二胡,和萨克斯之类的乐器,好一派和谐的画面。晚上的夜景也很好看,风吹在脸上,带着樟树的芳香,温和而又多情。当然,更多的还是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把音箱开到满格,和着伴奏“翩翩起舞”,其中还有一派格格不入的队伍,那就是跳华尔兹的队伍,他们衣着奇特,通常以卷发为对,双人舞都一般以男女为典型,可能他们是在江边跑步的,散步的小情侣眼中最正常的人类吧。(没有贬谪广场舞的那群大爷大妈,当然了,他们也很靓丽。)
日常生活是很枯燥的。同学没过多久就跟我说拜拜了。她与我并不是很熟,所以也没多问她到底去了哪里。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寒假还有多久可以结束,我到底还要多久才能回去上课。
在那样一个很平常的雨天,夜里将近一点的时候饭店打烊了,连站在门口迎宾都小姐都犯了困。我和他在一起收拾剩下的局面。扫地,拖地,洗完盘子就可以回去洗洗睡了。这个城市华灯初上,一切还在有秩序且规律地运行着,我拿起手里的毛巾,学起了二人转。望着窗外密密麻麻的小雨,我心里突然很宁静。如同这酥酥的雨丝一样打在心上,睡意也没有很快袭来。我永远记得那天,我和他在后面慢悠悠地清理着垃圾,站在柜台的收银员索性唱起了一首流行歌,店里已经没有客人了,只有几个部长坐在办公室开心地剥着瓜子,聊着天。
这个男生瘦瘦白白的,也没有戴眼镜,离我不是很近,我一边扫着地一边想着自驾游这回事的春秋大梦。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个男生,他用荒腔走板地声音哼唱着收银员的那首歌,也许是他的声音很大,听到他严重跑调的我竟然不觉得尴尬,没有小声地跟他说“唱的很好,下次不要唱了”诸如此类荒诞无稽的话语,反而自顾自地欣赏着他的声音,并小声地和柜台的收银员合奏着,他似乎注意到我的举动了,朝我投来一个目光。
那目光绝不是赞许,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弄清他的意思,但是在此也不想去深究。然而在听到我的声音后,他手里的动作明显停顿了一下,开口问道,“你也会这首歌?”
我连答道是,鉴于那个时候比较内向,也不想搭理陌生人,这个店里没有要好的朋友,为了避免出现问题,除了管寝室的一个主管加了联系方式,其余的人全部略过。
在听到我这句话,他的脸上却露出了一丝笑容,对我说道,“挺好听的,下次有时间可以教一下我吗?”
他从未这样和蔼可亲过,我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反常。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还以为他在这里工作很久,年龄应该也在25岁左右,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他跟我差不大,也没来多久,只是学的很快,刚大学毕业找个地方实习而已。
套路,绝对是套路。我虽初出茅庐,但还是受到了爸妈一点真传,知道社会险恶,也许单纯善良只是狼的外衣而已,于是虽然找个理由拒绝了。
后来交际的地方也越来越多,比如说请他吃沙拉,他会礼貌地说谢谢,我在看书时,他也问我能不能给他看看。我一直以为像这么体贴入微的男生一定另有所属,谁知并没有。
寒假快要过去了,因为大三要去实习的缘故,我这这里整整停了半年,直到要走的那些时日,我因二十一岁生日要回去过,不得不向店长提交了离职申请。
同时,我也认识了很多同乡的好友,唯一舍不下的,好像也只有他了。
后来离开时,他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表白没有鲜花,没有人潮簇拥,没有浪漫气氛。正是那么一个阳光很好,又不好的天气,他给我发了离别箴言,很长的一串,长的坐在公交车上晃得看不清楚,我承认有那么一瞬间我是感动的,但是我突然想到一句话。
每次相遇不一定有结果,但一定会有意义。
而表白的涵义恰恰是为了表明心意。
我知道他不是这个城市的,也没说非要他搬到这里来,他家离这里上百公里,平时都是靠火车。我们家在本地有房子,火车驶过站的时候,方圆几里都能能听见。
我和他见面次数不多,自饭点离职后我们便保留着微信,每到一个地方总会想起曾经的点点滴滴,会把朋友圈分享的不为人知的照片发给互相看,我们相互体谅,相互依靠。尽管我们知道异地恋的存活率不大。
直到2019年的疫情来临,他被领导叫去了出差,本来就不在一个城市的我们更是各奔东西。也有小吵小闹,也有分分合合。但命运的轨迹似乎就是这么神奇。
在地铁的另一头,我们见面了。
那是一次不期而遇,当时我正给房东发完消息,说停租的消息,站在地铁站里,准备把那一大堆行李搬回家,也恰好他站在人群中,手里肩上也是大包小包。穿着灰色的羽绒服,挂着一个颜色特别杂糅的围脖,站在人群中朝我挥手。
那天真的很冷,连平常要风度不要温度的我都穿了足足四件,出门知道地铁头是温度最高的地方,还寻思着要不要脱一件。可是大庭广众,怎么好意思暴露在摄像头下于是含羞的我,躲在一个角度褪去口罩,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他见我没动静,放下举累的手,朝我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我才开始还没认出他来,直到他从我身边经过,墨镜下是一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双眼,他撞了一下我胳膊,问道,“你没事吧?”
我不敢置信地捂住了口鼻,差点在人潮拥挤的地铁站尖叫起来,但出于素质问题,我直接摘下了他一身的装备,双目赤红。他朝我吐出热乎乎的白气,笑声如银铃般清脆,“傻瓜,连我都认不出来了?”
我拍了拍他的手臂,便也跟着乐呵呵,“那是因为人太多了好嘛,谁知道你会突然回来?”
他把我搂入怀中,颇为享受地摸着我的头,嗅嗅藏在发丝间的焗油香气,“这不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吧,再说了,我去了这么久,你就不想我?”
我撇撇嘴,拒不承认,还死鸭子嘴硬,生硬地转换了话题,“讨厌!人家三天没洗头了。”
他的眼神有毒,提起手里我的毛绒帽,“所以,这就是你出门的正当理由?”
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这一年,我带他去见了外婆,我们在沿河对岸的白桦树下自由自在地散着步,树叶光秃秃的,仿佛秋天嚼碎的黄昏,落日晕出的光辉照在我们的身上,暖洋洋的。没有流动的车马,四周都是静悄悄的,唯有风柔和地从我们身边绕过,像半音阶口琴发出好听的声音,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柔和。
外婆牙口不好,所以很多菜都是少盐少辣,她经常把手背着前面笑呵呵地看着别人,她的话不多,却也能同二十出头的他聊的来。她不喜欢别人干预,我们在等菜的过程中,也会聊起以前发生的很多事。虽然外婆做的菜怪寡淡,我也觉得不好意思,但他仍是吃得怡然自得。
年夜饭上,外婆教我们包饺子,他把面粉撒了一地;一家人坐在电视剧前准时收看新春晚会,即算无聊也其乐融融;躺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身边没有服务周到的会馆人员,泡在洗脚盆里也会暗叹一声“巴适”;站在冰天雪地里看着天边的焰火,没有望远镜细看星点的绚烂,也觉得身边最爱的人在身边是种满足。
后来在他忙的不可开交之际,我买了两枚对戒,准备在某一天求婚。怕他拉不下这个脸,还特地布置了好久的场地。结果他更早,借着生日的由头,假装自己要加班,把我耍得团团转,大荧幕揭下的那一刹,我也楞了,咦,那不是和我选的戒指一模一样的款式吗?
在一片祝福声中,大家开始切蛋糕地切蛋糕,糊脸的开始糊脸,谁都没有沉溺在手机带来的短暂快乐。还是和初始程序一样,他把我拉入他的怀中,呜咽地说道,“你知道吗?小Z,我等这一刻等了好久……”
“L君,你又乱花钱。”我抬起头,哭得那叫一个惨。
我心疼的,还有很多事情。
他辩解道,“我可没有……”
婚礼呢,办得也是普普通通,和很多人一样,作为新娘出席的我,也觉得那是人生最美的一天,因为我等的那个人他已经来了。当司仪用饱含深情的说辞讲出那一段刻骨铭心的话的时候,我便狠狠瞪了他一眼(因为那些话是我小时候写给未来的伴侣的,此刻不用多想,保准又是L君这个鬼翻出来的),在泣不成声的话语中,将鲜花抛向了身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