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使用期届满后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因此,很多人非常担心自己的房子到后来就不是自己的了。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民法典》第359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由此可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就算已经满70年,也可以继续使用下去。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关于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的规定只适用于建设用地中的住宅用地,而非住宅用地的续期则根据其他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