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在世界范围内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元代的王与曾以《洗冤集录》为蓝本,增补编撰而成《无冤录》,1438年,高丽使臣李朝成将《无冤录》带回朝鲜,加注刊行,取名《新注无冤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此书一直是朝鲜法医检验领域的标准著作。1736年,日本日源尚久将《新注无冤录》翻译成日文,其在短短的10年间6次再版,影响极大。

经由朝鲜、日本或越南,欧洲的一些国家也先后接触到《洗冤集录》,并将其翻译出版。如1779年,法国人将《洗冤集录》节译于巴黎的《中国历史、科学、艺术》论丛。1863年,荷兰译本刊出。1882年,法国医生马丁在《远东评论》发表了《洗冤集录》提要论文。1908年法文本正式出版。同年,德国人霍夫曼又将法文本翻译成德文出版。《洗冤集录》在欧洲的传播不只经由上述途径,还有来华学者直接传到欧洲的。如1873年英国剑桥大学东方文化教授嘉尔斯来到宁波,并拜见宁波官员。当他来到官府后,看见官员升堂时案桌上摆着一本书,被派到现场验尸时也带着这本书,随时翻阅参考,就问这是什么书。官员告诉他,这本书叫《洗冤集录》,于是,他以极大的兴趣着手翻译,并将译名定为《洗冤录—验尸官教程》。完成后分期刊于英国《皇家医学杂志》,并有单行本。据不完全统计,《洗冤集录》传至邻邦及欧、美,各种译本达21种之多。其中,朝鲜3种、日本8种、越南1种、荷兰1种、德国2种、法国3种、英国1种、美国1种、俄罗斯(评介)1种。

鉴于《洗冤集录》对法医学的贡献,宋慈被公认为世界法医学奠基人。《洗冤集录》问世后,“官司检验奉为金科玉律”,“入官佐幕无不肄习”,凡“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洗冤集录》成为法医检验的指南,是司法官员手中必备的检验书籍。清代许梿在《洗冤录详义序》中这样表述:“检验之有《洗冤集录》,犹谳狱之有律例也。”西方医学史家对《洗冤集录》也有很高的评价。1956年,苏联教授契利法珂夫《法医学史及法医检验》一书,把宋慈的画像印在了卷首,称他为“法医学奠基人”。1981年美国密歇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麦克奈特翻译出版了《洗除错误:十三世纪的中国法医学》,该书序言中明确指出:“《洗冤集录》被认为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法医学著作,完成于南宋时期的1247年。这部作品,领先于在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欧洲法医学著作,如意大利人福尔图纳托·费代莱和保罗·扎基亚的著作。前者于1602年编著的《医生的报告》,被称为是欧洲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而后者在1635年发表的《法医学问题》中第一次提出了‘法医学’这一术语。”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李约瑟(1900—1995)在他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第6卷第6分册医学)中把宋慈的《洗冤集录》称为“科学革命之前最伟大的法医学著作”,并专门介绍了中国的法医学:①宋慈和他的时代;②《洗冤集录》;③宋慈之前的中国法医学;④秦简;⑤早期的证据;⑥元明时期的法医学发展;⑦清代的法医学发展;⑧与医学有关的有趣问题;⑨与欧洲的一些比较;附录,《洗冤集录》的版本及译本。该书把“宋慈之前的中国法医学”和宋慈《洗冤集录》出现以后的中国法医学与欧洲法医学进行比较,认为宋慈及其《洗冤集录》对中国乃至世界法医学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2017年笔者参与伯克哈德·马代亚编著的《世界法医学史》一书第四章《中国法医学史》的撰写,其中专门介绍了世界法医学奠基人宋慈及其《洗冤集录》。

由于《洗冤集录》成书于十三世纪,加之涉及许多生僻的古代医学、法律术语,相当艰涩难懂,因此在本次整理过程中,我们尽量在题解、注释中加入了一些宋朝司法检验制度、检验方法的科学解释等内容,以提高本书的可读性。

本书的题解部分由陈新山完成,注释和译文部分由黄瑞亭完成。感谢中华书局领导的信任与支持,感谢李丽雅、周梓翔二位编辑对本书倾注的心血,使得本书更具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读性。

切望广大读者及专家学者不吝金玉,惠予指正。

黄瑞亭 陈新山

2023年8月